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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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七人之章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①!庶民去之,君子存之②。舜明于庶物③,察于人伦④,由仁义行⑤,非仁行义也。”

  【注释】

  ①几希:微少也。②去之存之:“之”,指仁义。“去之”,是去仁义;存之,是存仁义。焦循正义:‘饮食男女,人有此性,禽兽亦有此性,未尝异也。乃人性善,禽兽之性不善者;人能知义,禽兽不能知义也。因此,心之所知而存之,则异于禽兽;舍而去之,则同于禽兽矣。庶民不能存,则赖君子教而存之。此孟子道性善之本旨也。’③明于庶物:“明”,则有以识其理。“庶”,众也。“物”,事物。④察于人伦:“察”,知也。“伦”,序也,理也。察则有以尽其理之详也。⑤由仁义行:朱注:‘仁义已根于心,而所行皆从此出;非以仁义为美而后勉强行之,所谓安而行之也。此则圣人之事,不待存之,而无不存矣。’

  【译文】

  孟子说:“人和禽默不同的地方,只在极微少的一点;就是人的天性具有仁义罢了。众人不知仁义,往往把它抛弃掉,君子是随时知道仁义可贵而保存它。大舜能明辨一切事物的理性,察知做人的大道,完全顺着天性的仁义做去,并不是认为仁义有利于已而勉强去做呢?”四十八旨酒章

  孟子曰:“禹恶旨酒①,而好善言②;汤执中③,立贤无方④;文王视民如伤⑤,望道而未之见⑥;武王不泄迩,不忘远⑦。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⑧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⑨;幸而得之⑩,坐以待旦。”

  【注释】

  ①旨酒:美酒也。朱注:“战国策曰: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遂疏仪狄,而绝旨酒。”②善言:美言也。书作“昌言。”③执中:谓守中正之道,即全体大用之道也。④立贤无方:“方”,常也。言贤则立之,无固定之常法,但问其才德,不问其出身及籍贯也。⑤视民如伤:谓民已安定,而视之犹若有伤,极言文王爱民深切之情。⑥望道而未之见:朱注:“而读为如。道已至矣,而望之犹若未见,圣人之爱民深而求道切如此,不自满足,终日干干之心也。”⑦不泄迩不忘远:赵注:“泄,狎;迩,近也。不泄狎近贤,不遗忘远善;近谓朝臣,远谓诸侯也。”朱注:“迩者,人所易狎,而不泄;远者,人所怱而不忘;德之甚,仁之至也。”⑧不合:赵注:“己行有不合也。”⑨夜以继日:言思之勤也。⑩得之:言得可通之理也。坐以待旦:言急欲加以施行也。

  【译文】

  孟子说:“夏禹厌恶美酒,但喜欢合理的言论;商汤持守中正的道理,用贤才没有一定的常法,不追问他的名望和资格;文王看到安定的百姓好像受伤似的;望着大道已在眼前,好像没有看见似的。武王不泄慢近在身边的臣子;更不遗忘远在他方的诸侯。周公想融合夏商周三代圣人的美德,推行禹汤文武所做的善事,倘若自己所做的有和他们不合的地方,就仰着头想,从夜间直到白天,幸而想通了,忽然得着事理的精微,于是坐着等待天亮,以便立刻去施行。”四十九王者章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①而《诗》亡②;《诗》亡,然后《春秋》作③。晋之《乘》④,楚之《梼杌》⑤,鲁之《春秋》⑥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⑦;其文,则史⑧。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⑨!”

  【注释】

  ①王者之迹熄:王者,谓圣王也。俞樾曰:“迹,即车辙马迹之迹。”②诗亡:“谓黍离降为国风,而雅亡也。”蒋伯潜云:“黍离为诗王风篇名,王风所采本周都王城之诗,今降而列入国风,则王都之雅亡,而颂扬文武成康等诗,从此无人再咏,故曰‘诗亡’也。又云:“周室盛时,有采诗之官:曰“輶轩使者,”故各国风诗,均得上之太师,及平王东迁以后,政令不行于诸侯,故采诗之官亦废,于是各国之诗无人采辑,故诗经之诗,至春秋中世以前为止。所谓“诗亡”,当即指此。”③春秋作:“春秋,各国史记之通称也。顾炎武曰:‘诗亡而列国之事不可得而见,于是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出焉,是之谓诗亡而后春秋作也。’”④乘:载也。史所以记载事实,故晋史以为名。⑤梼杌:梼杌,本恶兽名。史记恶人之事以垂式戒,故楚史以为名。⑥春秋:杜预云:“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故春秋为编年史。⑦其事则齐桓晋文:“其事”,各国史记所载之事也。朱注:“春秋之时,五霸迭兴,而桓文为盛。”故举以概括之。⑧其文则史:“其文”,各国史记之文也。“史”,文胜质世。论语雍也篇:“文胜质则史。”⑨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其义”,谓各国史记所寓褒贬之义也。“窃”,自谦之辞。私也。“窃取之”,谓私取之而著于春秋经者。俞樾曰:“孔子作春秋,其文其事,本之旧史;其义,则所谓‘笔则笔,削则削,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者。”

  【译文】

  孟子说:“周家自平王东迁以后,巡狩采风的事迹都不存在,那含有讽刺善恶的诗篇也随之消亡。这些诗篇消亡了,各国的史书都继续地创兴起来:例如晋国的乘,楚国的梼杌,鲁国的春秋,他们名称虽不同,记事的性质,却都是一样。里面记载的事,就是齐桓。晋文的霸业,里面所写的文字,就是史官文胜于质的记述。孔子说:‘各国文书的内容大义,由我私自取而采用它了。’”五十私淑章

  孟子曰:“君子之泽①,五世②而斩③;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④也。”

  【注释】

  ①泽:朱注:“犹言流风余韵也。”②世:通谓三十年为一世。朱注:“父子相继为一世。”蒋伯潜云:“师生相传亦为一世也。”③斩:绝也。④予私淑诸人也:“淑”,善也。赵注:“我私善之于贤人耳。”朱注:“人,谓子思之门人。”蒋伯潜曰:“自孔子而曾子,而子思,而子思之门人,传至孟子,恰好五世,故谓未得为孔子之徒,而尚得私淑于人也。”又焦循正聂:“淑与叔通,拾也。私淑诸人,即私拾诸人也。”义亦可。

  【译文】

  孟子说:“在位的君子,他的德泽,大概流传到五代以后就完了;不在位的平民,他的德泽,大概流传到五代以后,也就完了。我虽没能够做孔子的门徒,幸亏还能得自那些传受的人私淑自己呢!”五十一可以章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①,取伤廉②。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③。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④。”

  【注释】

  ①可以取可以无取:“取”,收受也。朱注:“先言可以取者,略见而自许之辞也,后言可以无者,深察而自疑之词也。”②取觞廉:“廉”,有分辨,不苟取也。若过取则害于廉矣。③与伤惠:蕙,有益于人也。若过与则害于惠矣。如论语谓公西华为孔子使齐,而取冉有五秉之粟,在公西华则为伤廉,在冉有则为伤惠。④死伤勇:“勇”,不畏死。令言敢牺牲。若过死则反害其勇矣。夫过犹不及。如子路死卫孔悝之难,是为伤勇。

  【译文】

  孟子说:“乍看起来,像是可以取的利益;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可以取;倘若取了,反有害于清廉。乍看起来,像是可以把这种利益给人;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可以给。倘若给了,反有害于恩惠。乍看起来,像是可以为这件事而死,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可以死。倘若死了,反有害于义勇。”五十二逢蒙章

  逢蒙学射于羿①,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②,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③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④侵卫;卫使庾公之斯⑤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⑥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⑦,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⑧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⑨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⑩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

  【注释】

  ①逢蒙学射于羿:左传襄公四年:“有穷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氏以伐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野。用寒浞以为己相,将归自田,家众杀而亨(烹)之。”逢蒙,羿之家众也。②愈己:胜己也。论语:“女与回也孰愈。”皇疏:“愈,胜也。”③薄:轻微也。④子濯孺子:赵注:“郑大夫。”⑤庾公之斯:赵注:“卫大夫。”⑥仆:御者。⑦尹公之他:朱注:“卫人也。”按“之”字,是助词。古人姓与名之间,往往加之字,如孟之反介之推之类是也。⑧端人:正人也。朱注:“孺子以尹公正人。其取友必正,故度庾公必不害己。”⑨夫子:指子濯孺子。⑩小人:臾子之斯自称。君事:即公事。盖君命之事也。金:镞也。乘矢:四矢也。古以四马为一乘,故物四为乘也。

  【译文】

  逢蒙随着羿学习射箭,便把羿的射法完全学会。他想天下人只有羿的本领胜过他,于是就杀死羿。孟子说:“这件事,羿也有罪呢!”公明仪说:“羿似乎是没有罪的。”孟子说:“他的罪不过比逢蒙轻微些;怎能没有罪呢?当初郑人派将领子濯孺子暗地里打卫国,卫国即派庾公之斯追他;子濯孺子说:‘今天我旧病又发作,不能拿弓,我只得等死了。’因问他的御人说:‘追我的是什么人?’御人说:‘是庾公之斯。’子濯孺子说:‘那那我可以活命了。’御人说:‘庾公之斯,是卫国最会射箭的人,夫子却说‘那我可以活命,这是怎么说的呢?’”子濯孺子说:‘庾公之斯学射箭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箭于我;尹公之他,是个正派人,他择交朋友,一定是正派的。’庾公之斯追到了,便问道:‘夫子为什么不拿弓?’庾公之斯说:‘小人跟尹公之他学射箭,尹公之他跟夫子学射箭,我不忍心用夫子所教的射法,反伤害夫子。虽是这样,今天的事,是奉君命的公事,我不能徇私情而废公事,’抽出箭来,扣在车轮上,把锋利的箭头折去,向空中射了四箭,然后回去。”五十三西子章

  孟子曰:“西子①蒙不絜②,则人皆掩鼻③而过之;虽有恶人④,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⑤。”

  【注释】

  ①西子:古之美女西施也。②蒙不洁:朱注:“蒙,犹冒也。不洁,污秽之物也。③掩鼻:朱注:“恶其臭也。”④恶人:朱注:“貌丑者也。”⑤可以祀上帝:赵注:“貌虽丑,而斋戒沐浴,自治洁净,可以侍上帝之祀;言人当自治以仁义,乃为善也。”胡毓寰云:“本虽善人。苟一旦一为恶.则众皆弃之;本虽恶人,苟能革心为善,亦可列于君子之林也。”

  【译文】

  孟子说:“西施貌美,身上看若染了污秽的东西,人们就会掩着鼻子走过去。但是貌丑的人,只要心地纯洁,把身体洗涤干净,就可以去祭祀上帝了。”五十四言性章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①也,则故②而已矣。故者,以利③为本,所恶于智者,为其凿④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⑤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l天之高也,星辰⑥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⑦,可坐而致⑧也。”’

  【注释】

  ①性:生之实也;人物生而禀受自然之理也。告子曰:“生之谓性”是也。②则故:“则”,法也,效也。“故”本也。即已然之迹。③利:朱注:“利,犹顺也。语其自然之势也。”④凿:穿凿也;造作也。⑤行其所无事:“其”,犹之也。赵注:“禹之用智,决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行其空虚无事之处。”焦循正义:“禹凿山穿地,不能无事,正所以使水行所无事;若禹只凭空论,无有实事,则水转不能无事矣。”朱注:“禹之行水,因其自然之势而导之,未尝以私智穿凿而有所事,是以水得其润下之性而不为害也。”⑥星辰:书尧典:“历象日月星辰。”注:“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疏:“四方中星,总谓二十八宿也。……日行迟,月行疾,每月之朔,月行及日,而与之会,其必在宿分,二十八宿是日月所会之处。辰,时也。集会有时,故谓之辰。日月所会于四方中心,俱是二十八宿;举其人目所见,以星言之;论其日月所会,以辰言之;其实一物,故星辰共文。”⑦日至:谓冬至夏至,千岁之日至,指冬至。朱注:“天虽高,星辰虽远,然求其已然之迹,则其运有常,虽千岁之久,其日至之度,可坐而得;况于事物之近,若因其故而求之,岂有不得其理者?而何以穿凿为哉?必言日至者,造历者以上古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也。”⑧致:朱注:“致,推极也。推极知识,欲其知无不尽也。”

  【译文】

  孟子说:“天下人要研究万物的本性,就在它过去事迹推求就是了。这已然的迹象,必须以自然为本。讨嫌那些小聪明的人,他们专好违反自然,都是穿凿附会,出自私意的。如果聪明人能像禹引水流行一样,我就不会讨嫌他们了。禹引水流行,全是顺着水的自然趋势,好像没有这件事情一样。如果聪明的人,也能顺着自然的趋势,如同禹行水到了没有这件事情一样,那么他的聪明也够大了。譬如天是那样的高,星辰是那样的远,假使求着它运行的常轨,虽是千年久违的冬至,都可以坐着推算出来的。”五十五公行章

  公行子①有子之丧,右师②往吊。入门,有进③而与右师言者。有就④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欢言,孟子独不与欢言,是简⑤欢也。”孟子闻之。曰:“礼,⑥朝廷不历位⑦而相与言,不踰阶而相揖⑧也。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⑨乎。”

  【注释】

  ①公行子:齐国大夫。主班行之宫。②右师:赵注:“齐贵臣王欢,字子敖。”③进:前也。是右师甫入门尚未就位时,即趋迎而揖之,即所谓踰阶。(赵佑温故录说)④就:是己就右师之位而与之言,即所谓“历位”⑤简:慢略也。赵注:“右师谓孟子简其无德,故不与言,是以不悦”⑥礼:周礼也。⑦朝廷不历位:朱注:“是时齐卿大夫以君命吊;各有位次。若周礼,凡有爵者之丧礼,则职丧涖其禁令,序其事,故云朝廷也。”“历”,更涉也。“位”,是本身所立位次,“不历位”,是不得离开己位而更涉他人之位也。⑧不踰阶而相揖:谓班次各有固定台阶,不得踰越而相揖也。⑨异:怪异。即奇怪也。

  【译文】

  齐国大夫公行子办理儿子的丧事,卿大夫们都奉君命往吊,所以右师也去吊唁。右师一进门,有的进前去同右师说话,有的走到右师座位去同右师说话,只有孟子独不同右师说话。右师便不高兴,对人家说:“诸位都来和我王欢说话,独孟子不和我王欢说话:这是轻慢我王欢啊!”孟子听到王骥的话,就说:“照礼经上说:这种地方的礼节,和朝廷所行的一样,每人有固定的位次,不可随便走到别人面前去攀谈,也不可越过自己班次去同人作揖,我是遵行这个礼法,子敖认为我太简慢,不是很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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