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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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晴,咱家的房子前阵子不是刚翻新过吗?”查子安惊讶道,“而且虽说现下有了钱,但咱家总要有些不动资金拿来应急的,万一再出现之前的状况,我们岂不是又要陷入困境之中了。”

  岂料凌山晴很是正经的伸手搭在他肩膀上,语重心长地提醒道,“还记得在诗会上朗诵的诗词吗?”

  诗会已过去许久,一时半会儿的想不出她说的是哪首。

  查子安垂眸思索,还没等他想出个什么来,就听凌山晴接着说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也就是说这个钱赚来就是要花的,你不花怎么会有进来的呢,况且这些只是定金,等司泓远将剩下的钱送来,再存起来不就好了。”

  她言之凿凿,提到司泓远将钱送来更是理直气壮。此般模样落入查子安眼中,便是有了倚仗,所以根本不怕烧钱。

  后者听着心里不是滋味,移开半步错开她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好啊,你有司泓远这么个好生意伙伴,自然不愁赚不到钱了,不像我,只能靠那点学费填饱肚子。”

  这乍然转变的态度让凌山晴心下狐疑,他这又是怎么了?可还没有等自己发问,查子安便朝外走去,赌气似的头也不回,“你要翻新就赶快,我可不帮你找人。”

  凌山晴不知他为何忽然翻脸,索性也不去理会,将剩下的铅笔制作妥当,便一头扎进菌房。

  许莺儿正在里面检查先前剩下的菌类,见她进来,面色欣喜地上前几步,“山晴,最开始的那批菌基本长好了,这几日便可以出售了。”

  菌类价值高,单是那小部分的菌便可以换回先前的所有成本,何况他们又培育了新的种菌。

  可以想象得到,等家里这批菌售出去之后,定是一大笔的进项。

  凌山晴扫了眼先前培育好的菌,又看向后买进来的椴木,点点头:“原本想等这些菌卖了再买些种菌进来,但现下卖了铅笔,我们手中有些钱,还是趁早再买些种菌进来。”

  “好,等种菌买回来,我定专心看护着,不会让先前的事情再次发生。”许莺儿说这话时满脸坚定,上次椴木被毁了,她有大半的责任,这次自然需要竭尽全力补上。

  上次的事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凌山晴并没打算怪罪谁,但也没有否定她这话。

  有这个心思是好的,至少惊醒些,日后不会再犯那种错误,“那看守的任务便交给你了,清点下有多少椴木,我们买合适的菌种回来。”

  凌山晴这边准备着菌丝,尚且无心去想自己的铅笔在市场上会引起如何的轰动。

  司泓远亲自将铅笔带到店铺,且让掌柜的在门口宣传着。

  掌柜的半信半疑的拿着铅笔,按照他的要求,扯开嗓子就喊,“南来的北往的,文人墨客才子佳人都来看一看,鄙店最新推出一款笔,比鹅毛笔还要好用,不用墨水,不用墨水!”

  对他们来说,铅笔与普通毛笔、鹅毛笔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不不要沾墨水,这也是它的特点之一。

  容殷县无人不知司家的店铺里花样层出,上次是鹅毛笔,但鹅毛笔泛滥之时便停止再卖,这次换成了铅笔,又是寻常人没有见识过的,纷纷都为了过来。

  “不用沾墨水?那拿什么写字?”

  “铅笔又是什么笔,除了不用沾墨水还有其他特别的地方吗?”

  “就是说,倘若买了这个笔只是省了墨水钱,那这笔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司公子别卖关子了,快点告诉我们吧。”

  周围百姓跟着起哄,文人墨客争先恐后的上前,想一睹庐山真面目,更想率先买到那不用墨水的笔。

  百姓们的反应全然在司泓远意料之中,这点掌柜的也早便知道,于是不慌不忙道,“大家安静,既然有人问了铅笔除了不用墨水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特点,鄙人便在此向大家说明。”

  说着从袖子中拿出根画轴,“大家请看,这是用铅笔画出的简笔画,线条清晰,菱角分明,只需寥寥数笔,便可将想画之物勾勒出来,是不是很特别?”那神色颇为自豪。

  挤到了队伍前方的文人墨客凑近了看,随即瞪大眼睛。

  “真的是寥寥几笔便完成了,这也太方便了。”

  “旁边这行诗词也是用铅笔写的,字体小巧清秀,虽不及毛笔字磅礴大气,却别有一番风味。”

  “就冲这幅画,这笔我来三支!”

  “给我留两支!”

  “我要五支,先给我拿!”

  文人墨客争抢着进了店铺,生怕这笔被人抢走似的。

  一下子这么多人涌了进去,甚至有不知情的人也随着人流进去,只图个新鲜。

  进去买笔的人,连价钱都不问纷纷抢购者。

  尽管如此,仍有许多人买不到铅笔,追在掌柜的与司泓远身后问着何时再有铅笔,订购的人也不在少数。

  送走客人后,掌柜的恭敬的跟在司泓远身后,“公子,铅笔比想象中的还受欢迎,适才单是订购的便有一百多支,且都交了定金,没有交定金的人亦多得很,您看……”

  司泓远看着原本摆放铅笔的架子现下空空如也,心中思量着,“派人去将凌姑娘请来。”

  原本抱着试试的心态进购了些铅笔,结果出奇的好,若不趁此时再找她商谈一番,只怕铅笔会变得供不应求。

  很快凌山晴便赶了过来,路上询问了掌柜的销售情况,得知铅笔被人抢售一空,心情愉悦,也大致知道司泓远找她来要谈些什么了。

  但出乎意料的是,司泓远不仅与她谈了铅笔订购的事情,还提及连她也没有仔细想过的问题。

  他谈过加购的事情之后才提了自己的想法,“山晴,我昨日用铅笔写字,写了许久,最后将铅笔上的线拆开,研究一番,发觉铅笔仍有改进的余地。”

  凌山晴挑了挑眉,想着他既然提到自己用了铅笔,必然深有感受,否则也不会提及改进铅笔,便问道,“司公子用着感觉如何?铅笔应该怎么改进的好?”

  对于消费者的意见,她向来保持着取之精华的心态。

  司泓远眼底生出欣赏之意,从袖中拿出铅笔:“山晴你看,若握着铅笔写字,刚开始还好,但写的时间久了,难免有些握不住,我直接跟你说,它有些过于纤细了,”

  见她神色没有什么变化,便放心的继续往下说。

  “另外我刻意检查过,铅笔很容易折断,而用线包裹着笔芯,折断了很明显。”若买回去的人不留意这些,当这铅笔不会断裂,却又在这之后发觉并非如此,势必会将一切责任皆推到他们身上,影响了口碑便得不偿失了。

  凌山晴认真听着,心中暗暗点头。

  铅笔她只注重了制作,用得少之又少,这样的细节知道的并不多,现下被他这么一提醒,才恍然醒悟过来,“你若不说,我倒想不到立即改进。”

  现在制作的铅笔与现代的铅笔根本没法比,而且条件有限,她一个人要作出现代那样的铅笔,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司泓远又让掌柜的拿了支毛笔过来,两者对比着,“这里的人用惯了毛笔,这个粗细程度对他们来说才是恰好的,若按照这个改进,用着便会顺手的多。”至于材质,这个他倒不担心,她回去研究后自会改进。

  凌山晴不可否认,要将铅笔的粗细程度改进至毛笔差不多,这个并不难,难的是接下来要用什么材料。

  二人就着材料与加工的事情展开讨论,等谈好了细节,凌山晴一出门,才发现已是暮色四合之时了。

  摸了摸鼻子,尴尬的看向司泓远,“那个,你看时间也不早了,能不能借我匹马,我骑回去。”

  见他迟疑,忙降低了要求,“骡子也行!”如果靠她的双腿走的,天黑也到不了查家村啊,何况她这个时辰没回去,还不知查子安怎么想呢。

  而此时,查子安搬了个板凳坐在客厅正中间,从得知凌山晴进了城,便各种不舒坦,无需细想,她肯定找司泓远去了。

  这若是司泓远来找她的就算了,偏生还是她去找他,自己连去将人带回来都不方便,越想越觉得不快,索性便在这儿等着。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太阳落山,夜幕降临。

  一顶软轿停在门口,凌山晴迅速下了轿,蹑手蹑脚地进了院子,见四下无人,舒了口气,朝卧房走去。

  “你还知道心虚?”

  忽地院中响起阴侧侧的声音,吓得她脚步一滞,抬眼看去,只见客厅正中间坐着查子安,纵使光线不清楚,也不难看出他沉得可以滴出水来的脸色。

  凌山晴眼神心虚地到处乱晃,就是不肯直视他,装作没事人的样子,“哎呀,一不小心都这个时辰了,我得去看看兔子们怎么样了。”

  说完就想溜走,查子安站起身来,“想跑?这么晚了才回来,迷路了?”换言之,莫非她连自己家门都不认识了,出了门便不知道回来。

  凌山晴干笑几声,打着哈哈,“这不是刚谈了事情吗,回自己家哪能迷路,没事我就先过去了。”说罢便要朝兔子架走去。

  岂料查子挡在自己身前,不肯挪动半步,黑着张脸,“山晴,我知道你去找司泓远了,以后你找他谈生意还是干什么我都要陪着你,否则你也不许你再见他。”

  态度是从未有过的强硬,凌山晴心中嘀咕着,吃醋的男人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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