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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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山晴下了马车,拎了两只兔子,边往里面走边问道,“咱家的鸡架和鹅圈都空出来了吧,这些就直接放进去,等他们醒了,就先养起来。”

  岂料,久久都没有听到查子安的回应,偏头看过去,但见他脸色不大好看,也不看自己,径直朝鹅圈走去。

  她心中纳闷,这是谁惹着他了?没多想,将马车上的东西都卸下来,囝囝跑出来站在鹅圈旁边,拉着凌山晴的衣角,又害怕又好奇的看着刚缓过来的野兔子。

  凌山晴看了眼桌边闷声不吭吃饭的查子安,决定吃完饭问问许莺儿他这是怎么了。

  整顿饭下来,气氛沉默,许莺儿左看右看,吃完饭在厨房与凌山晴独处时才小心地问道,“山晴,你和查公子吵架啦?”

  说完也不等凌山晴回答,自顾自道,“我娘之前和我说过,夫妻都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你别担心,话说开就好了。”

  她不明事情经过便安慰着,凌山晴撇撇嘴巴,要真是吵架还好了呢,人家压根不和她吵,“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了,从山里回来就这个样子了。”

  许莺儿惊讶地冲她眨了眨眼睛。后者将从山上出来到现在的经过复述下来,许莺儿的唇角溢出笑意,却又轻咳着掩饰下去,“山晴,难怪查公子会生气。”

  说完,终没忍住笑了出来。

  凌山晴有些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莺儿,莫非你知道?”

  许莺儿笑了半响才收起笑,朝她挤眉弄眼,“山晴,你都当着查公子的面说了不担心他进内围了,他当然不舒心了。”

  愣了几秒反应过来,凌山晴面色错愕,“就因为这个?”她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呢,摆了摆手,“不用理他,闹脾气呢。”

  当晚查子安没有等到凌山晴的询问,生了大半个晚上的闷气,第二天起来,下眼睑明显的发青,带着学生们在自家看过野兔子,便共同将学堂搬到了村东头的空院子里。

  这日放了学,凌山晴将囝囝叫到书房,当着查子安的面拿出重新坐好的铅笔,“囝囝,这个叫铅笔,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查子安先愣了愣,她还真将铅笔做出来了?

  看着囝囝拿起铅笔,比划几下却不知道怎么用,不由跟着着急,恨不得自己拿过来研究。但想到先前自己否定她的话,又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只等着她教囝囝。

  凌山晴抱着囝囝坐在书桌后的椅子上,拿出一张白纸,拿着铅笔在纸上画了只小兔子,惟妙惟肖。

  囝囝眼睛一亮,拍着小手,握着她手上的铅笔,“啊啊……”

  那模样好像说着他也要学似的,凌山晴握着囝囝的手,囝囝手中握着铅笔,“囝囝你看,这个叫做简笔画,像这样画,兔子的两只耳朵,脑袋,身体,最后画上前后脚。兔子便成了。”

  查子安在旁边看着,只觉神奇,这又短又细还不需要沾墨水的笔竟然这么好用,重点在与它不需要沾墨水,随身带着也方便得紧。

  还未说什么,凌山晴便放下囝囝,“好了,快上课了,铅笔带到课上去玩。”

  查子安也被打发了出去,只得带着囝囝去了学堂。

  学堂上,查子安布置了作业,其他孩子都还在用鹅毛笔时,囝囝拿出了新得的铅笔,旁边的孩童看见了,瞪大了眼睛,惊奇地问道:“囝囝,你这是啥?”

  这声音不小,学堂里的其他孩子朝囝囝看了过来,见他手里的铅笔,皆围了上来。

  “囝囝,你这是什么新奇的东西,怎么还能写字呢。”

  “囝囝你借我用用呗,我试试就还给你。”

  囝囝被人围着,看样子半点都不觉得厌烦,查子安见状也没有去阻止,只想着铅笔的确是个好东西,比鹅毛笔还要方便许多,若学堂的孩子人人都能有,写字效率也上去了。

  他有了这个想法,下了学堂便去找凌山晴,将此事说明,凌山晴二话不说便应下,道:“成,不过有一点,不能有人把笔拿出去卖,只能是他们自己用。”

  铅笔刚制作完成,没有被外人所知,她还盘算着以铅笔来取代鹅毛笔的地位。当查子安点头后,她忽地意识到铅笔若要取代鹅毛笔的地位,就需要更多的原材料,也就要更多的石墨与细绳。

  思及此,立刻就道:“子安,叫上莺儿,我们去地里面再弄些石墨回来做铅笔,我从这上面看出了商机,没准这会让我们发笔横财。”

  查子安点头应着,“好。”若是之前得知她还要进山去搬些石墨回来,他必定会说她定然又疯了,但现下他见识到了石墨的用途,更见识到了铅笔的便利,如今对她的话是深信不疑。

  这边凌山晴准备着石墨笔,另一边司泓远在自家旗下的店铺调查,最后看见架子上放着的鹅毛笔,忽地想起了什么,向掌柜的问道:“凌姑娘最近过来了吗?”

  上次秋秀玫追到她家闹事的事情他还记忆犹新着,虽说她的性子不会太过在意这等事情,但到底是自家人做的更加过分些。

  掌柜的想了想,“公子,小的最近都没见凌姑娘来过,也许久没听见有关凌姑娘的消息了。”心下狐疑,“公子,咱们不与凌姑娘合作了?”

  司泓远摊开折扇摇了摇,“这话不许乱说,司家与凌姑娘长期合作,凌姑娘最近应有事情要做。”说起来他也许久没有见到她了。

  掌柜的自责两句,又恭敬的将人送走。

  司泓远坐着软轿到了查家村村口,便下轿步行,到了凌山晴家中。院子中无人,他便站在院子里等着,索性也不着急。

  等了约半刻钟,凌山晴拿着做好的铅笔出了厂房,这才发觉院子中站了个人。

  见是司泓远,便松了口气,将铅笔放到桌子上,“司公子来了怎么也不知会一声,怠慢了不是。”

  司泓远鲜少听她讲起客套话,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又被桌子上的铅笔吸引了注意力,便未去在意,盯着铅笔仔细瞧着,“山晴,这是……”新奇事物对他来说,比任何事都重要得多。

  凌山晴正想去找他谈铅笔的事情,谁知他竟自己找上门来了。

  这样也好,如今铅笔她已做的越发熟练,产量也越来越高,自然不能堆在家里,且她与司泓远本便是合作关系,现下她有了新货,自然要与他分享。

  他过来了,便省了自己去县城。

  不再多说,她拿起根铅笔,“司公子,这个石墨笔,也叫铅笔,不妨你来猜猜它的用途?”

  司泓远乍听便笑了,摇着折扇,“山晴,你都说了这是笔,它的用途自然就是写东西了,不过这笔是怎么做出来的……”话锋一转,“怎么做出来的倒不重要,只是你可有意将它拿出去推广?”

  所谓推广,便是营销。

  他问这话算是问对了,凌山晴起身,邀请道,“外面天凉了,我们去客厅谈。”

  司泓远进了村子的消息眨眼间的功夫便传开了,杨寡妇做了午膳,刚要回家,却看见司泓远进了查家的门,本想询问,又想到自己家的孩子受了凌山晴的帮助才能上学,便不打算多事。

  但她不多事,不代表别人不多事。

  查三叔从她家门前路过,亦看见了有陌生男子进了他家,略微思量,快步朝村东头走去,进了学堂,直接将查子安找了出来。

  后者正在上课,刚出来便急着回去,“三叔,您找我有什么事儿?我正上课呢。”

  查三叔听出他话中急切,叹了口气,“子安呐,三叔适才瞧见个男人去了你家,好像很有钱的样子,拿了把扇子,是不是找你的?”

  查子安刚想说不是,便见查三叔朝外走去了,这才明白过来,那男人找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不在家,查三叔是在提醒他呢。

  有钱的男人,还带着扇子,不用想也知道是司泓远,这个季节除了他还有谁带着个扇子。

  司泓远竟然又去他家找凌山晴了,还挑他不在的时间,这姓司的想干嘛?

  深吸口气,按下心底的思绪,回到学堂继续讲课,却不知不觉的加快了节奏,最后还早下了课。

  等学堂的学生都被家长接走,他快步回了家中,径直朝客厅而去,却不见有人,又去了厂房。

  厂房里,凌山晴埋头制作着石墨笔,那模样,专心致志。

  是因为司泓远嘱咐了才这么专心吧,心中不由地犯嘀咕,查子安轻咳着表示自己回来了,表面上还佯装若无其事,“司泓远来了?”

  凌山晴手上的动作未停,点点头,“来了,商量点事情就走了,”说着站起身指了指门口货架上的盒子,“喏,铅笔的订金,这下我们不用过穷日子了。”

  不得不说司泓远足够慷慨,出手阔绰,相对的,她在制作时也要更加小心谨慎,不得出半点差错,才对得起司泓远的信任。

  查子安眼睛稍微亮了亮,很快便暗淡下去,“你打算做些什么?”只要想到司泓远趁他不在家的时候进来,还与她单独见面,即便看见这钱,他也开心不起来。

  但她正开心着,他又不忍扫兴。

  凌山晴摸了摸下巴,认真思考着如何花钱,半响,嘿嘿笑着,“你看咱家是不是还缺点什么,我怎么看都觉得不够完美。”

  换言之,这房子还得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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