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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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男回到公司,杰克和汉斯看到她的时候,都被她吓了一大跳。

  因为她实在太过平静。

  杰克和汉斯在办公室,好奇的问:“若男……你……”

  若男抬起头,笑着问:“杰克、汉斯,怎么了,你们两个的脸色怎么那么差?是不是又偷喝酒被嫂子抓到了?”

  看到若男的神情,两人心中的狐疑更深了,这是怎么了,她怎么会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李老大呢?

  “若男,你们……刚刚不是和李老大出去吗?嗯……后来怎么了?”杰克的性子比较急,心中有事是憋不住的。

  “李老大?喔,对啊,刚刚我们去了工地,后来李老大好像接了一通电话后便把我们放了,他们就走了,也没说什么。”若男轻松的说,彷佛在说一件小事。

  “就这样?”

  “就这样!要不然你们以为还有什么?”若男瞪了他们两个一眼。

  两人心中对她有亏欠感,尴尬的笑了几声,也没再问什么。

  “对了,我们下午不是要应征看场子的人吗?”若男一边操作电脑一边说。

  本来要出门的杰克和汉斯都停下来:“是啊,我刚刚才在想着要另外找时间再面谈一下。”

  “不用了,那个叫潘正岳的人不错,就他吧!”若男头也不回的说。

  杰克和汉斯面面相觑,不明白怎么才过了一个下午,若男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自信、果决,还有一种他们说不出来的……强悍!

  两人没有答话,走出办公室,回到杰克的办公室。

  “汉斯,若男怎么会……”

  杰克坐在沙发上,汉斯从酒柜里头取出红酒,帮两人各倒一小杯。

  汉斯摇摇头,也是满怀疑问,若男的表现实在是太过奇怪,这不仅和她以前的个性大不相同,连眼神也差很多。

  两人一肚子疑问,但是又无法得到答案,只能默默的喝酒。

  “杰克,若男说的那个人……”汉斯突然想起刚刚若男说的事。

  杰克想了一下后说:“就让他来吧,如果不行的话,再找机会让他走路。”

  汉斯点点头,心中隐约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大多数的人一天睡八个小时,如果一个人一辈子平均活七十岁,那么,这其中有二十三年之久都在睡觉。

  这么长的时间都处于睡眠状态,因此,失眠一直是困扰人类的重大疾病之一。

  一个人,无论他白天如何辉煌、神气有精力,哪怕他是国王将相、明星伟人,都需要正常的睡眠。

  在金氏世界纪录里头,有的人甚至长达数百小时没有睡眠,因此有人推论,失眠不会死人。

  这话不能说错,但是,失眠虽然不会死人,却会让人精神极度耗弱。

  例如莫凡症候群(Morvan\'ssyndrome):此病的特征有肌肉抽搐、大量出汗、体重下降、失眠等,患者可以好几个月不睡,且没有情绪与记忆异常,但每天晚上会有二十分钟到一小时的周期性幻觉,包括视听嗅触幻觉,手脚末端同时出现疼痛与血管收缩症状。

  在人类疾病史上,许多号称几年没睡的人,最后都被证明有睁眼睡着的脑波,只有莫凡症候群的人真的没睡,但有周期性幻觉。

  在以前尚未用科学办案的年代,许多警察都会利用这种阻断人类睡眠的方式来让人招供,正常人几乎无法抵挡超过七十二小时无法入眠的酷刑。

  魔尊十要里头就有专门对付人类睡眠的神秘功法。

  潘正岳没有完全学会,但是要在短时间之内控制几个普通人,那是完全没问题。

  所以,李老大忘了龙哥的事,保镖忘了今天的事,若男和若静则是忘了恐惧,也忘了她们认为潘正岳是妖怪的事。

  潘正岳隔天没有去上班,因为他正在李老大的办公室。

  数十坪大的办公室里布置的奢华,潘正岳对这些古董、名画、名贵地毯、名酒没什么感觉,现在的黑道几乎都享有普通人无法享受的高级物质生活,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

  “说说你旗下的人手吧!”潘正岳站在大厦的玻璃帷幕前,看着外头的街景,下方的车子在路上冲刺着,不过全部的忙碌都传不到这里。

  李老大站在潘正岳后头,恭敬地说:“是的,我旗下有一百七十八个人,分别由五个干部带头,还有一间公司名叫“伟强”、两间赌场、一家舞厅、四间酒店,全部都在台北。”

  他们的势力不小,赚钱的来源几乎都是八大行业,潘正岳点点头表示知道。

  “外头的人都怎么叫你们?”潘正岳问得很仔细,他需要知道每一件事情,因为,他心目中的对手比起任何人想象的还要强大。

  李老大态度恭敬,微笑说:“外头的人大多叫我们“木棉帮”。”

  “木棉帮?好奇怪的名字。”潘正岳意外的看着李老大,没想到他们会有这么“文艺”的名字。

  “那是因为上一代的帮主,就是我父亲,他的名字叫李木棉,所以外头的人才叫我们木棉帮。”李老大露出缅怀的笑,那其中带着些许骄傲。

  “你叫什么名字?”潘正岳转过身来,右眼的红一闪而逝,颜色却和普通人一样。

  “我叫李宗国。”

  这倒是个很普通的名字,潘正岳若有所思却没有多说什么,一会儿后,他要李老大把几个常带在身边的人都叫进来。

  李老大走到办公桌旁,打了一通电话,几分钟后,昨天的五个保镖先走了进来,在潘正岳前面排成一排。

  潘正岳的右眼开始变红,空气中隐约飘出奇异的香,这是魔尊十要中的异术“聚魂夺魄”发动的前兆。

  几个保镖同时一愣,被眼前的潘正岳吓了一跳,但是没有防备的他们根本无法抵挡这种异术,几秒钟之内就陷入术中。

  一旁的李老大模样没有异状,看来早就被潘正岳控制,一会儿后,五个保镖都从迷魂中醒过来。

  这种要耗费精神力的异术,潘正岳不常使用,一来是因为需要耗神气,二来只对普通人有效,对付精神力比较强的人就不行,而许多长时间修炼武术的人,精神力都十分强,用了聚魂夺魄效果也不好,倒不如先打昏再施术。

  会这样子做,潘正岳也不喜欢,不过当年害他父亲的凶手背后势力太大,他须要集中更强的力量才能复仇。

  八年的时间,他学会了魔尊十要一部分的武学,那远远不够,不过已经无法再等下去。

  敌人是人,只要是人都会死,他不希望学完武功要复仇的时候,敌人都死光了,那没有意义。

  所谓的复仇,就是要利用各种手法,让对方尝到苦痛、哀伤,不单单只是让对方肉体死亡,那太便宜了。

  潘正岳决定挖掉凶手所有重视的一切,用一辈子的时间摧毁对方的一切。

  所以,他不只需要个人力量,还需要团体的力量帮助,黑社会就是最后的考虑。

  潘正岳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老虎,隐藏在暗处的猛兽,要打老虎,如果没有猎枪的话,那你最起码需要一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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