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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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鸣筝

  鸣筝

  李端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筝是古代一种弹拨乐器,即今称“古筝”。“鸣筝”谓弹奏筝曲。题一作“听筝”,则谓听奏筝有感,就听者立题。从诗意看,以作“鸣筝”为有味。这首小诗写一位弹筝女子为博取青睐而故意弹筝出错的情态,写得婉曲细腻,富有情趣。

  前二句写弹筝美人坐在华美的房舍前,拨弄筝弦,优美的乐声从弦轴里传送出来。“柱”是系弦的部件。“金粟”形容筝柱的装饰华贵。“素手”表明弹筝者是女子。后二句即写鸣筝女故意弹错以博取青睐。“周郎”指三国吴将周瑜。他二十四岁为将,时称“周郎”。他又精通音乐,听人奏曲有误时,即使喝得半醉,也要转过头去看一看演奏者。所以时谣说:“曲有误,周郎顾。”(见《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这里以“周郎”比喻弹筝女子属意的知音者。“时时”是强调她一再出错,显出故意撩拨的情态,表示注意到她的用心不在献艺博知音,而在其他。

  清人徐增分析这诗说:“妇人卖弄身分,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手在弦上,意属听者。在赏音人之前,不欲见长,偏欲见短。见长则人审其音,见短则人见其意。李君(称李端)何故知得恁细。”(《而庵说唐诗》)其见解相当精辟。

  此诗的妙处就在于诗人通过细致的观察,抓住了生活中体现人物心理状态的典型细节,将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一种邀宠之情,曲曲写出,十分传神。诗的写法象速写,似素描,对弹筝女形象的描写是十分成功的。

  (倪其心)

  闺情

  闺情

  李端

  月落星稀天欲明,孤灯未灭梦难成。

  披衣更向门前望,不忿朝来鹊喜声!

  这首诗,明白晓畅,诗人以清新朴实的语言,把一个闺中少妇急切盼望丈夫归来的情景,描写得含蓄细腻,楚楚动人,令人读了之后,自然对她产生深厚的同情。

  “月落星稀天欲明”,起笔描绘了黎明前寥廓空寂的天宇,这里全诗的背景。随后,诗笔从室外转向室内,描绘了另一番景象:“孤灯未灭梦难成。”天已将明,孤灯闪烁,诗中女主人公仍在那儿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她有什么心事?这里已经产生一个悬念。可是,作者似乎并不急于解决这个悬念,而是把笔墨继续集中在那位少妇身上:“披衣更向门前望”。这神情就更奇怪了。她在等待什么?要去看什么?悬念进一步加深。“不忿朝来鹊喜声!”啊,原来是黎明时分那声声悦耳动听的喜鹊鸣叫,把她引到门前去的。“乾鹊噪,行人至。”这不明明预兆着日夜思念的“行人”──出了远门的丈夫马上要回来吗?所以她忙不迭地跑到门前去了。可是,门外只有车尘马迹、稀稀落落的行人,哪里有丈夫的影儿!她伤心透了:一方面是由于失望;另方面她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不忿”(即不满、恼恨)二字,正传达出少妇由惊喜陡转忧伤的心情。

  喜鹊是无辜的。当然,我们也不能责怪女主人公无知、任性。长夜漫漫,孤灯独对,该是什么滋味!“不忿朝来鹊喜声!”这不仅是对一只鸟儿的恼恨,这里凝聚着的是对丈夫痴恋的深情、多年来独守空房的痛苦以及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无望的怨叹。

  这首诗末一句写得特别出色。它不仅带着口语色彩,充满生活气息。而且在简洁明快中包容着丰富的情韵。诗人作了十分精炼的概括,把少妇起床和后来恼恨的原因都略去不提,给读者留下思索的余地。诗意就变得含蓄隽永,耐人寻味了。

  (周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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