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旧貌换新颜——设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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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缴天下兵器,迁徙富豪,不过是一般性的措施,嬴政的真正目的是追求权力的独断。如今,天下已经成为他个人所有,而将这种独断延续下去,必须有组织上的保证。故而,采用什么样的行政体制才能进行有效的统治,这是嬴政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为此,嬴政召开了高层会议。

  丞相王绾的意见是:

  诸侯刚刚被打败,旧有的诸侯国地处偏远,如果不设诸侯王,将无法镇抚。故此,封立诸皇子为王为上策。

  从表面看,王绾的建议分封皇子到各地镇守江山,从历史经验来看不失为一条有效的措施。但是,嬴政还是举棋不定,决定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让群臣公开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大多数人都支持王绾的建议。

  只有新任廷尉的李斯独树一帜,力排众议,李斯的意见是:

  周朝曾分封许多同姓子弟为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代关系越来越疏远,并且彼此之间残杀不断,周天子也没法禁止。如今海内一统,如果设置郡县,对皇子和功臣只进行赏赐,今后控制起来容易得多。这样,四海之内无人敢起异心,采用分封制才是安邦之策。

  李斯的分析十分有道理,在秦统一中国之前,有文献记载的夏商周三个朝代,虽然也有一个代表中央政府的所谓天子,但仅仅是一种象征,从来没有一个朝代的天子真正实现过实际的统一。绝大多数情况下,天子之下的诸候国只是向天子称臣纳贡而已。如果有诸候国不按时称臣纳贡,天子有力量则可以出兵讨伐,若无力量则只有听之任之了。诸候国内的各项事务,包括政治、军事、法令等,都由诸候国自已说了算,甚至连文字都是诸候国有自已的一套。其情形有点类似于今天的联合国。各国都觉得联合有用时就找联合国,把它当老大;没用的时候,或者说联合国有可能妨碍本国利益的时候就抛开联合国自行其事。

  听完李斯的意见,嬴政立刻表态:

  天下人长期以来苦于战乱,根源就是天下存在独立的侯王。现在战乱结束,天下刚刚统一,却又要分王封侯,到处立国,这无疑是制造新的战乱,在这种情况下想求天下太平,岂不太困难了吗?应该采用廷尉李斯的建议。

  于是在秦帝国全境开始推行郡县制。最初分天下为36郡,以后迭有增设,计四十余郡。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套有利于中央集权和皇帝专制的行政机构。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郡县制。

  下面我们看一下郡县制的构成及如何组织运作的。

  中央行政组织实行三公九卿制:朝廷以皇帝为首,下设三公九卿。

  一、三公。

  丞相:丞相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主要职责是帮助皇帝处理政务,总理百官。他可以主持朝议,任免中低级官吏,是除皇帝外最大的实权人物。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朝廷最高监察长官。由于丞相的权力太大,为了防止丞相擅权,故设立御史大夫负责监督丞相和百官。皇帝的诏令由御史大夫转交丞相执行。

  太尉:太尉是国家最高军事长官。由于军权的特殊性,太尉本身没有权力控制军队,只有在得到皇帝的令符后,才可以调动军队。除非在非常时期,否则嬴政不会将军权下放,这是保护皇权的一种措施。

  二、九卿。

  奉常:相当于祭祀部长。封建社会特有的官职,掌管国家的宗庙礼仪,负责封建迷信思想的传播和推广,以此来控制人民的思想。

  郎中令:相当于宫廷禁卫官司令。负责统领宫中的侍卫,保护皇帝的安全。

  卫尉:相当于皇城保安司令。负责掌管宫门的兵力配备和消除宫中的各种安全事故,对皇室成员住宿提供安全保障。

  太仆:相当于交通部长。负责皇帝的车驾及出行等。

  廷尉:相当于司法部长。统领全国的司法机构,专门负责大案要案。

  典客:相当于外交部长。负责涉外交往活动,主要解决民族纠纷以及与潘邦蛮夷和平共处等事宜。

  宗正:相当于皇族事务部长。负责维护皇室成员的利益以及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保障。

  治粟内史:相当于粮食总监。主管全国的经济,负责国家的税收和财政开支等。

  少府:相当于宫廷供应部长。负责掌管山海湖泊税账、宫廷手工业和皇室私财,伺候皇帝消费娱乐。

  关于地方行政机构的构成如下:

  最高一级权力机构是郡,全国共分为36郡,由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郡守总管全郡政务。郡尉掌管军务,主要负责征兵、缉拿罪犯等工作。监御史是皇帝下派的监察人员,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的政务。

  郡下设立县。万户以上的地区设立县令,万户以下的设立县长,是一县的最高长官。其下设有县丞和县尉,县丞负责县内司法,县尉负责县内军务。

  县下设乡。乡有啬夫主管乡务,三老主管教化,激徼主管治安。

  乡下的交通要道设亭,亭长负责邮递和追捕盗贼工作。

  亭下设里,十里为一亭。里是秦帝国的最基层组织,相当于现在的居民委。

  秦始皇设置的这套行政制度,起到了层层控制、权力向上集中的作用。从朝廷到地方,从郡县到乡里,构成了一张宠大的统治网。使分散的地方权力逐渐向上集中,最后集中到朝廷,再通过朝廷集中于皇帝手中。这套行政制度,对国家统一、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都起了重大作用。

  嬴政设立了真正的中央集权的政治机构。在皇帝之下设立宰相,宰相之下设立九卿。同时政治、军事、监察三权分立,互不统摄。政府跟军事不结合,可以有效避免皇帝被架空,权力被剥夺。监察机关就是皇帝的耳目,是特务机关。

  这样的政府组织,却在不经意间为后来的中国历代王朝奠定了一个规范,以至于以后的几百个帝王都只能在这个小圈子里面修修补补,而没有人有能力做出巨大的改变,除了制度倒退以外。

  自秦始皇之后,中国实际意义上已经终止了以家族血统为主要内容的分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代表中央政府进行治理地方的各级官员,这种制度的施行,彻底终结了在先秦时代存在已久的分邦裂土为诸候国的形式。虽然秦之后的多个朝代也曾出现过分封诸王的例子,但它在性质上远不是先秦时期的诸候封国。秦以后的分封诸王,基本上是一种爵位制度,即使有就藩之地,却是有国无兵,有位无权。藩国的绝大部分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那里,藩王是无权过问的。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中央政府的政令畅通,实现了对地方的有效控制。

  而实行郡县制最大的一个文明成果是彻底废止了所谓的世袭贵族制,使贵族的产生有了新的、比较公平合理的方式。比如,汉高祖刘邦和明太祖朱元璋都是出身寒微的贫民阶层,但经过他们的努力奋斗,登上了皇位,他们的家族也就成功地成为了新贵族。但在秦之前,由于实行分封制度,贵族是继承的,出身贵族之家就永远是贵族,出身贫民之家就永远是贫民。但在实行郡县制以后,这种世袭就不存在了,只要干得好、有机会,就照样成为新的贵族。这是一种巨大的政治进步,只少在中国历史上,郡县制的实行首次终结了落后的奴隶制形式,为中国社会进步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嬴政之所以能够制服臣下,靠的就是权势。要巩固独裁的地位,必然要集权专制,在权力上压倒群臣。但是仅制服臣下是远远不够的,君主设官分职以任臣下,主要目的是统治广大民众,因此,君主在集权的同时又不得不适当的分权。

  一个政权,建立一种什么行政制度,首先考虑国家的管理控制能力,必须实行有效控制,否则无论分封还是郡县都是一回事。分封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诸侯尾大不掉;而郡县也会产生藩镇割据。

  在加强对地方和官员的控制方面,秦始皇也是煞费心机,想尽办法。那么,秦始皇是如何具体操作的呢?

  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是君臣之间的矛盾,或者说是领导和下属之间的矛盾。那么嬴政是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的呢?

  嬴政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建立起有利于集权的权力格局,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分权。权势独操,决事独断,是最有利于集权专制的,在这两个前提下,君主根据平衡和牵制的原则进行分权,将国家的政权划分为多种权力,如司法权、行政权、军权、财权、立法权及监督权等,君主独掌立法权,把其他权力不同的机关和合适的臣下行使。

  如此一来,各个机关皆有专职,官吏皆有专事。职不越官,官不兼事,君主通过立法权来控制其他权力,使各种权利之间保持平衡。任何人即使掌握其中一种权力,也不能对君主产生太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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