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永平,后汉明帝纪元。
(一一)史记平津侯传后载王元后诏云:“俭化俗民,则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亲,争讼之原息。”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崇推让之风,以销分争之讼。”消与销同。
今诸侯贵戚,或曰(一)敕民(二)慎行,德义无违,制节谨度(三),未尝负责,身絜规避(四),志厉青云(五)。或既欺负百姓,上书封租,愿且偿责(六),此乃残掠官民(七),而还依县官也(八),其诬罔慢易(九),罪莫大焉(一零)。
(一)曰字误。○铎按:“曰盖有之误。或。有古同声,故连用。
(二)王先生云:“‘民疑己之误。’○铎按:疑当作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