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是要提出一份完整而有系统的关于“人的需要”的目录,这是很难的,而且在所有情况下,这也不具有任何作用。其实,一切必需的需要我们可以列举如下:
呼吸(在这里我仍把这个需要视为转移劳动或交换服务的起始的界限),衣食住行,健康的保持和恢复,安全保障,教育发展,娱乐消遣,美的感受。
需要是必然的。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探讨这些实际存在的需要,是否不应该存在,以及为什么上帝让我们受制于这些需要,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幼稚的做法。
确实,当一个人完全不能满足其机体的需要时,他便会感到痛苦,甚至有可能会因此死亡。但是,当他过分满足其中的某些需要时,他也会感到痛苦,甚至有可能会因此死亡。程度甚至超过了前者。
人的大部分需要,必须要在付出一种辛劳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这种辛劳,其实也是一种痛苦。克制欲望的行为,同样也会使我们感到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