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林子妍的新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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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宇,你这人怎么就这么阴魂不散呢?都这样了,你还到处乱跑呢?钱凑够了吗?”

  林子妍声音像是漏风的破罐子似的,一下子周围注意力全都集中过来了。

  她兴奋的给众人介绍。

  “你们认识他是谁吗?我跟你们说,这家伙就是偷了郭院长药方的那个小贼实习生,把郭院长的药跟药方全卖了,卖了足足四千万呐,又是买房又是买车,又是请客吃饭又是捐款出名,各种挥霍,结果被人抓了个正着,现在连本带利都要还回去,正四处筹钱呢。”

  “可惜呀,这屌丝原生家庭穷得很,根本凑不到钱,今天溜到这也不知道是打着什么主意,怕是又生了什么坏心眼,大家伙可得小心着点,科技楼工作人员也得小心点,这家伙是惯犯,可别被偷走了什么值钱的东西。”

  周围人连忙看看表,拽紧了包,塞紧了口袋。

  “怎么能让这种人进来?工作人员干什么吃的?真要丢了什么,难道科技楼来赔吗?”

  “等会郭院长下来召开发布会,看到这种人也不会高兴吧?还不把他赶出去?”

  很多人避蝗虫似的跟方宇拉开了距离。

  方宇端着茶,笑而不语。

  刀剑锋利,但言语更加伤人,可惜的是现在的方宇已经不会被这种肤浅的言语与栽赃所伤害。

  林子妍紧了紧挽着史文森的手,拉着他走到方宇面前。

  “方宇,他们都怕被你偷,我不怕,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有钱,我男朋友更有钱,真要被你偷了点啥,也就当做慈善,施舍乞丐了。”

  说着林子妍秀了秀手指上新买的钻石戒指,脖子上戴着的玉珠项链,耳朵上挂着的晶莹玉垂。

  “对了你知道我男朋友是谁吗?”见方宇没有表情,林子妍又把史文森推到了面前。

  “金陵十大家族,史家四少爷,史文森!”

  史文森戴着墨镜,也不知道看没看方宇,冲他伸手随意道:“你好,你就是子妍前夫?被林家踢出门的那个盗窃犯实习医生方宇?”

  “听说你跟子妍结婚一年了,手都没摸过是吗?”

  噗嗤。

  这话出来,不光是史文森自己笑了,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一个个也都不忍着,笑声一个传一个,整个大厅一时间热闹非凡。

  结婚一年手都没碰过?全国也就这独一家了吧?林大小姐是有多厌恶这男人,才能做到这种地步呀?

  不过也是,一个品性恶劣的小偷,现在还欠着高额赔款,谁不恶心这样的人啊?

  瞧着方宇脸色终于微微有些变化,林子妍那颗心爽快的都要爆炸了。

  臭屌丝,老娘不信你没爱过,既然爱过,就不会对这些话无动于衷,

  史文森另一只手搂紧了林子妍,示威似的道:“子妍说,今晚要去我家睡,对吗子妍?”

  林子妍脸色红的像是红苹果似的,靠在史文森胸前轻轻捶打着,那娇羞的模样,方宇从没见过。

  “嗯呐,今晚去陪文森哥哥,随便……随便文森哥哥怎么安排人家。”

  抛开那恶劣的个性不说,林子妍还是很性感的,此时此刻欲拒还迎、媚眼如丝的娇羞状态,直接让史文森有些受不了了,盯着对方胸前猛看,恨不得赶紧结束这场发布会,回家狠狠的操练一下这个小妖精。

   方宇淡淡一笑,无视了史文森,失望且怜悯的看了林子妍一眼。

  “把卑贱当成光荣,无知成为耀武扬威的资本,林子妍,你真是白跟了我一年,你觉得你的这种行为会让我生气?自卑?恼羞成怒?你大错特错,蝼蚁的目光岂能仰望皓月?”

  “我现在脾气不太好,你带着你的男人有多远滚多远,以后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除非你觉得上次在林家给你的教训还不够。”

  林子妍面容呆滞,那娇媚的表情直接变换成了母夜叉似的狰狞与羞怒。

  “你他妈敢这么跟我说话?”

  “方宇,好你个方宇,好好好,你他妈,你他妈的,你说我是蝼蚁?你让我滚?好得很,你简直太好了!”

  林子妍气的语无伦次,而后又委屈巴巴的抱着史文森的胳膊左右摇晃。

  “文森,文森,你听到了吗?你都听到了对吧?你看他就是这么羞辱我的,羞辱你史文森的女人,你快帮我打死他,快啊!”

  “方宇,我干你仙人板子的,我要你死,今天你不躺着从这里离开,我他妈就不姓林了,老娘随你姓!”

  马博文原本往这边来,见到这一幕吓得往后退。

  “林子妍被方宇这小子气疯了,草,这疯婆子脑子本来就不太正常,这回真要出事了。”马博文脸色变了又变。

  “他自己咎由自取,又不关咱们什么事,看好戏呗。”程潇潇无所谓的道。

  史文森掰开林子妍的手,转了转脖子,扭了扭拳头,浑身炒豆子似的咯嘣咯嘣直响。

  “你胆子真不小,你知道我是谁么?”

  “没听错的话,史家,史文森。”

  史文森笑容冷酷至极,俯瞰着方宇,压低了声音,“那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我为什么要知道?”方宇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

  “因为你知道了以后,就不会在我面前敢如此胆大妄为!”

  “听好了,我是史家四少爷,入西部战团服役三年,斩杀边境非法敌寇三人,我摸过的枪比你见过的都多,我败过最精锐的特种战士,参加过最残酷的边境特训,我曾被十多人包围而不死,被授予西部战区三等功,现在你明白我是干什么的了么?”

  方宇笑着道,“那又怎样?蝼蚁始终是蝼蚁。”

  本来大厅里的人就在关注着这里,史文森的话又让人热血沸腾的,这是个杀过人的主啊,普通人谁敢招惹?

  可听了方宇的回应,一个个都炸了。

  狂,真是狂到没边了,人家史文森自报家门,这时候认怂道歉可能还少挨两大耳刮子,怎么就这么犯贱呢?

  “那个史文森确实厉害,之前碰到过,单挑咱们金陵一家本地武馆,一个人拿着棍子追着人家六七个人打,天神下凡似的。”

  “那小子一个偷东西的小贼,自身都难保了,还跟史文森较劲呢,不过大概是明白自己即将锒铛入狱,也不怕在外树敌,这才肆无忌惮吧。”

  也是啊,一个在外,一个在监狱,史文森今天弄不死他,难不成还能事后跑去监狱跟他干架?

  真是打的好算盘。

  入狱之前还要装个逼。

  史文森哈哈大笑,面向众人。

  “从小到大,这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挑衅我,我家老爷子不让我惹事,也不让我主动打架,怕我以后把痞气带去军中,但现在你们看到了,也都能给我做主,是他主动挑衅我,可不能怪我废了他。”

  “文森,打死他,我给你做人证!”林子妍举着手欢呼雀跃。

  史文森狞笑一声,大巴掌猛地朝方宇扇去,这一巴掌打实了,绝对扇的人头破血流。

  反观方宇,在对方打来的瞬间不急不躁,单手一捏,抓小鸡似的捏住了对方手腕,“咯嘣”一声,史文森甩来的手腕被捏的粉碎,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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