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188章人参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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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笑道:“故事的主角还在生,只怕已超过九十岁了吧,嘿,他就住在离这里不远,是著名的豪富,他的名字是方一甲,不过那一定是假名字,是‘富甲一方’这句话的后三个字,掉转来而成的!”女子扬眉问:“他为什么要隐去原来的名字?”

  男子摊手:“谁知道,在兵荒马乱的劫乱岁月中,什么事都可以发生,他把所有人的财产都据为己有,这种事就不是很光采!”女子在年轻人的怀中,挣了开去,拍着手叫:“看,你的故事不可能成立!假如他当年做过这种不光采的事,不会让人知道,可知你的故事是虚构的!”看来他们经常这样“唇枪舌剑”,争论一番,在他们来说,那是十分有情趣的事。

  男子当下说道:“你错了,当日那些人全曝尸荒野,身边的财物,自然也成了无主之物,他取了也不怕人知。而且那些人全死了,无法向他讨还财宝,他很喜欢向人提起这段经历,以证明他的机智!”女子仍然不服气:“那故事要成立,先得肯定会变小孩的人参真的能支持人的生命,不饮不食十多天。”

  男子挥着手:“方一甲十分相信人参的能力,所以他一直在服食上好的野山参,或许这就是他那么大年纪了,身体还如此健康的原因!人参和生命之间,确然有着某种十分神秘的联系。”说着,那男子细看着广告:“说不定,征求人参的,就是方一甲!”女子斜睨着年轻人,不出声,可是有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态。

  男子补充道:“方一甲对上佳的人参需求量很大,他不但自己要用,也拿来送礼,送给生意上有来往的人,由于人参确有功效,所以他的人际关系极好,他有一家人参经销的店铺,掌握着人参收购网──”男子到这里,女子又笑了起来:“又自相矛盾了,他既然有一个人参收购网,又何必以这种方式征求人参?以他的财势而论,长白山出产的野参,应该绝大多数都在他手中!”

  这几句话,驳得男子哑口无言,无话可说。他的那种神情,又惹得女子娇笑不已。那男子有些尴尬,转移话题道:“要是他在这广告上留下黑水白山四个字,就是方一甲在求购人参了。”女子奇道:“黑水白山’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年轻人呵呵笑了起来,解释道:“黑水,指黑龙江,白山,指长白山,黑水白山,就是指东北的那一大片上地。”女子“哦”地一声:“方一甲是东北人?”男子侧着头,想了一想:“他……好像是山东人,早年,由于天灾人祸,很多山东人出关到东北去谋生,这种行动,称之为‘闯关东’,很多在东北生了根,就变成了东北人。”女子皱着眉,用心听着,忽然又问:“好像你对方一甲很熟悉?”男子的回答是:“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少年人的时候,见过他一次。”女子扬了扬眉,不等她再问,男子已经说道:“是我的叔叔,带我去见他的。”

  女子问:“叔叔和你一起去见方一甲,有什么目的?”男子摇头:“没有目的,叔叔带着我漫游各地,经过这里,叔叔就对我说,带你去见一个人!”说着慢慢讲了起来。

  那年,这个男子,当时还是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十五岁,他叔叔的话,他至今记得,叔叔说:“世界上有许多不平常的人,如果有机会认识他们的话,都不要放过机会。就算不能认识,见上一面,也是好的。今天我带你去见的一个人,十分奇特,难以分类,你可以自己去下一个判断!”少年的年轻人十分好奇:“那是什么人?”

  叔叔说出了“方一甲”的名字,那时,年轻人的见识已十分广博,他立即说道:“是那个大富豪,叔叔是怎么认识他的?”叔叔想了一会,才说道:“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和关东的一帮胡子有了纠葛,我恰好在关东,又认识那帮胡子,就居间替他们调解了,双方都很感激我,送了我礼物。胡子首领送的是一柄极好的马刀──”年轻人插了一句口:“哪,我见过那柄刀,真是锋利之极的好刀!”

  那柄略呈新月型的马刀,年轻人确然见过,而且把玩过,叔叔还教了他一套刀法,直到这时,年轻人才知道刀是一个胡子的首领送的。“胡子”,就是马贼,是策着马队,打家劫合,胡作非为的强盗,在强盗堆中,也间或有些豪侠式的人物。

  叔叔停了一下:“方一甲送我的,是一支罕见的成形野山参,这支参,后来我转送了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干成了一件大事。”年轻人当时并没有问“干成的大事”是什么,因为叔叔做过的事太多了。

  年轻人也没有问方一甲和马贼之间的是非是什么,因为那可能是一个极长的故事。叔叔忽然叹了一声:“这个人十分有头脑,他知道在江湖上混下去,刀头上舐血的日子,终归不免刀下身亡,所以他挟资南下,做起生意来,后来成了富豪,他最喜欢人参──真正的长白山野山参,常说人参救过他一命,所以一直在高价收买人参。”

  叔叔又说:“采参客有了上佳的货色,都会卖给他,因为他出得起好的价钱。不论时局怎么变化,钱总是要的!”年轻人的叔叔说着,忽然感叹起时局来了,年轻人只好听着。那天中午时分,他们来到“方园”的大门口,花园和建筑物,又大又有气派,年轻人叔叔是老派人,先送名片,一送进去不久,就看到一个老人,健步如飞,在花园的碎石路上,走了过来,来的自然是方一甲了。

  年轻人在向方一甲行过礼之后,打量这个传奇性人物,只见他身材并不高,可是看了他之后,才知道“短小精悍”是什么意思。方一甲那年,只怕也有七十开外了,可是全身精力弥漫,举手投足之间,都极其有力,几乎没有伴随着“呼呼”的风声!他有一双凸眼,头颅也不大,后来叔叔告诉年轻人:“方一甲的这种相貌,称作豹头环眼,有这种相的人,都机智过人。”

  方一甲把他们带到了书斋,年轻人就是在这时看到了那块题着“黑水白山”的匾额的──方一甲曾在东北混过很久,那自然是为了怀念那一段日子的了。在书斋之中,方一甲打开了一个柜子,年轻人记得方一甲打开柜门时那种郑而重之的神情,也记得他叔叔问:“你那支人参王还在?”

  方一甲眨丁眨眼,拍下拍肚子:“自己送给自己七十岁生日,进了身子哩,不过,有一支,比你见过的人参王还要大!”方一甲双手捧出锦盒,打开盒盖,年轻人凑过去看,看到的是一支粗细约有一寸的人参,相当短,真的看来大具人形。

  方一甲十分神秘地说道:“这棒槌,是晚上出来走,被人系了红线,一队人在山中足足找了三个来月,才算是把它找了出来!”叔叔呵呵笑着,啧啧称羡,年轻人当时对这番话不是很明白,后来才得到了叔叔的解释,原来是成年的人参,化成小孩,晚上出来玩,人知道它是人参化的,就和它玩,然后在它的手腕上或足踝上,绑上红丝绳子,作为记号,再进行寻找,人参埋在土中,不易发觉,可是红绳会露在土外,暴露它的藏身之所,所以就被人发掘了出来。

  年轻人当时自然不相信这种“神话”,但到了年纪大了,见识多了之后,他反而对一切都抱怀疑的态度,不会一概否定了。方一甲又说道:“这是我替自己八十岁生日准备的。”年轻人很清楚地记得,方一甲在这样说了之后,竟然叹了一声:“唉!九十生日,不知是不是能找得到比它更好的?”

  叔叔说道:“人参是活的,可遇不可求,听其自然,不必强求!”方一甲又叹了声,把“不必强求”四字,反复念了几遍,点了点头,神情十分感慨。接下来的情形,年轻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方一甲和他的叔叔,都有一个相当长时间的沉默,两人显然是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叔叔和方一甲沉默了很久,方一甲才问:“那把刀还在吗?”叔叔点头:“还在,真是好刀。”方一甲又叹了一声:“那两个……人不知还在不在?”叔叔向年轻人望了一眼:“我们说些往事,你不会沉闷吧?”年轻人忙说道:“当然不会!”他知道“说些往事”,一说可能好几个小时,所以他找了一张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说到这里,这男子突然发现徐霞客立在一边在听,心中大为不满,对女子笑道:“咱们也找一个舒服无人的地方坐着,我给你慢慢讲吧。”他特别加重了“无人”二字。

  徐霞客的脸上一红,急忙走开,他找了一家旅店,洗了脸,躺在床上,心里却仍想着那个传奇的方一甲。

  他的手无意识的抚摸着胸口的五雷令牌,口里却轻轻念着:“方一甲,年青人的叔叔。。。。。。”

  不知不觉,他双眼合上,睡着了。他自然不会在梦里看到,那五雷令牌突然透出一股红光。

  徐霞客又一次入梦,这一次,其实是五雷令牌在他的意念之下引他入了梦。他好象回到了年轻人讲述的故事之中,清清楚楚的看到方一甲和年轻人的叔叔坐在那里,正在闲谈。

  方一甲和叔叔在开口之前,又长叹了几声,神情不胜唏嘘,由此可见,往事也有可供缅怀之处。往事中的往事,和如今不知相隔多少年,可是还是可以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世事的奇妙之处。又过了一会,方一甲才说道:“我在南下之际,皆劝他们一起走,可是他们都不肯,开始还有些联系,后来就音讯全无了!”

  叔叔却说道:“那时候,他们再走,只怕也迟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那么多……”说到这里,叔叔迟疑了一下,方一甲摇头:“人在江湖,哪个身上没有三五条人命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有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忍不住说道:“叔叔,你们在说什么啊?”

  叔叔的回答是:“一帮马匪──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对你说说,这是一个很传奇的故事。”年轻人这时点头,叔叔和方一甲,于是就说了那帮马匪的故事。

  马匪的首领姓焦,单名一个田字。他这个名字也有一个来历,像这种在江湖上混,混了几十年,终于混出了大名堂的人,有的是根本来历不明,不知身世的人。也有的,多少还有点羞耻之心,怕真姓真名地干,罪孽多了,难免众人口中咒骂,祸延祖宗,所以也多有把真姓隐去了的。焦田是属于哪一种,无由得知,但是他这个名字不是真姓名,却可以肯定。

  原来他早年拉了队马匪,只得三五个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成得了大气候,于是,和他一开始就在一起当马匪,后来成了他的大军师的那一位,就想出了一个可以大壮声势的办法来。

  草莽之中,每多聪明机智之士,混沌之内,也每多勇猛艺高之人,这种人,被天地间的灵气或是戾气孕育出来,踏上正途,便是将军主帅,踏上邪途,便是马匪贼子,其间似乎是冥冥之中命运的主宰,由不得每个人自作主的。

  那个军师根本没有名字,一开始就人人叫他军师,他想出来的办法是“烧田”──每当马队掠劫了一处地方之后,就放火烧经过之处的庄稼。这本来是一种伤天害理之极的事,民以食为天,东北沃野千里,种的多是高梁、大豆,前者成熟时,一丈来高,放眼望去,一望无际,是著名的“青纱帐”,后者成熟时,豆荚自动会爆裂开来,而且大豆多油,更加容易燃烧。所以一旦放起火来,救火的设备又差,哪里有什么灭火剂,无非是用树枝拍打而已。

  所以,山林间忌火,庄稼到了快成熟或成熟等待收割时,也特别忌火,大火一发不可收拾,往往绵延数百里,使上千上万亩土地上的庄稼,变成飞灰,土地变成一片焦黑,使成百个屯子,数以万计的农民,欲哭无泪,一年的生计,全无着落,受尽万千的诅咒,自然也会遭到严厉之极的群众报复。

  所以,有作奸犯科,十恶不赦的人,也不敢轻易放火烧庄稼的。可是,军师就赫然提了出来。当时,一共是五个人,在一所破旧的窝棚之中,窝棚内什么也没有,窝棚之外,是五匹马,马倒是好马,集上偷来的,而沃野之上,有的是牧草,都吃得健马油光水滑,神骏非凡。窝棚之中的五个人,也全都无精打采,拉队成匪已有一个半月了,超过十次,想侵犯一些小屯子,也全都叫人给击得落荒而逃。

  东北地广人稀,有人聚居的村落,都称“屯子”,村落中姓郑的多,这个屯就叫郑家屯。每一个屯子,都有类似自卫队的组织,也叫民团。屯子的周围,垒土为墙,和城墙差不许多,坚实的木栅,墙角有了望台,可以老远就看到来犯的人。这种自卫队,不但防马匪,也防俄罗斯强盗──边界那边的俄罗斯人,仗着马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来抢劫一番,自然,也会有没出息的民族败类,勾引了俄国土匪来抢掠的。

  所以,屯子规模不论大小,都有自保之策,大屯子花得起钱,不但请了专人来训练民团,连当时最先进的武器“大炮”都有,当然可以大收阻吓之效。像这种大屯子,五六个土匪小队,正眼也不敢瞧,常言说道:柿子拣软的捏,他们找一些小屯子下手,也落得个落荒而逃,这就令得这几个才落草为寇的人,又气又恨,全身的劲都无处去使,自去抡了半天刀──他们的刀,倒全是精光铮亮,挥起来风声呼呼,锋利之极,保证可以一刀把一个人从头到胯,齐中剖成两半!

  就在这时候,军师用十分肯定语气,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们放火烧庄稼!”军师的话一出口,窝棚之中,一片寂静。虽然落草为寇,为的是他们都各自在血液之中,流动着一股桀骜不驯,不肯安份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他们血液中奔腾的那种不甘平平淡淡过一生的质素,令他们总要做点与众不同的事,可是在别的方面,他们和千千万万在这幅大地上勤劳耕种的农民,也没有多大的分别。所以一听到要烧庄稼,没有人说话。军师不理会别人,目光落在焦田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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