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精明理财让你能挣会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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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高收益保单,多个“推敲”的心眼

  低息时代已经不可避免地到来,当身边的人突然用一纸保单承诺给你非比寻常的年收益时,就当引起大家的警惕。因为“高收益错觉”的背后,可能是大大缩小的实际收益,甚至可能是潜伏着的巨大风险。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双“慧眼”,才能看清楚保险理财产品的本来面目。

  李先生在2005年年初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可以提供3年返利9%的保险产品。此时李先生的资金恰好在股市被套牢不少,他也转而寻求一种低风险的投资工具。

  在与保险代理人王某见面后,王某承诺其销售的这种分红险返现率是全国较高的,投保后每3年可返利9%,可以一直返还到80岁,另外,每年还有分红。并且若投资满5年后,便可以无损失退保。

  按照该工作人员的说法,李先生在家里为自己算了笔账:28岁开始投资,到80岁时,每3年返一次利,一共可以返17次。如果自己用1万元购买这个产品,那么应该一共可以获得:10000X9%X17=15300元,而平均每年的收益率约为15300÷(80-28)÷10000≈3%。

  虽然3%的年收益不算太高,但保险又兼具了保障功能,李先生还是考虑买下这个产品。正在犹豫的时候,李先生在报纸上猛然看到关于分红险陷阱的警示,抱着谨慎的态度致电保险公司,这才发现自己差点买错了保险。

  原来,3年返利9%,并非所缴保费总额的9%,而是以投保人投保的基本保险金额为计算基数的9%。以李先生为例,28岁的男性投保人每投保1万元基本保险金额,共需缴保费17843元。现在再来看看,该份保单的返现金额就差强人意。

  投保3年后,保险公司返还的只是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的9%,即900元,而不是保费17843元的9%。照此计算,李先生每年获得的返利比率仅为900÷3÷17843≈1.68%,远低于银行3年期整存整取的定期存款年利率3.24%。

  至于5年后就可无损失退保的说法,保险公司客服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正确的“答案”: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在投保一年内办理退保,应缴保费的15%作为手续费;而如果超过两年,投保人办理提前退保后究竟能返还多少本金,则需要根据退保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来进行计算。至于投保该险种年满5年后,投保人是否能拿回全部的本金和红利,并不能完全保证。

  心眼提示

  一些代理人在推销投资储蓄类的保险时,往往会给客户一个“西瓜”大的收益想象,又给其一个“芝麻”大的实际收益。要避免这类保险陷阱的方法是,细读保单条款。虽然保险条款往往枯燥难懂,但对涉及到投保人切身利益的说明,广大保户一定要细细推敲。

  ◎参加保险联谊会,多个防范对家设“陷阱”的心眼

  保险联谊会,是保险营销员利用公司已有的或者通过未公开渠道买来的“客户资料”广泛寄出“请函”,用“精美礼物”或“旅游产品”诱惑收信人参加“联谊会”,引市民入局的一种推销保险的方法。在联宜会上,一些存心不良的保险营销员就会采取隐瞒真实信息、夸大保障效果、“连裆模子”、假签名、假赠品等方式,诱使市民签订可能会损害他们权益的保单,为日后的理赔埋下祸根。对于保险营销员来说,“联谊会”无疑是个“制胜法宝”但对某些客户而言,这些看似热情温馨的“联谊会”却是一重重的陷阱。

  在成功地吸引市民参加“保险联谊会”后,关于保险公司“拳头产品”的介绍随之而来。在介绍时,年缴保费被称为“存”。而演讲的人则不断地强调,银行的利率扣税后只有1.85%,这个保险保证你有1.75%的利率,高的话可能超过5%,“是不是比存银行划算?”

  等到所谓的“大会”结束后,保险代理人齐齐上阵,目标一般都是头发花白的老人。一名或几名营销员凑到老人身边开始讲:“其实这就是一种存款”,“想存就存想取就取,就跟活期存款一样,但是比存银行划算。”

  短期来说,对于投资业绩良好的保险产品,收益率确实有可能超过银行利率,但如果考虑到银行加息周期,动辄缴10多年的保险产品未必有优势。而且所谓的“存取随意”,必须是在保证账户余额足够扣除基本费用的前提下,一旦余额不足,则被视为退保,投保人的损失会很大。

  谈了没多久,营销员突然拿出一份保险合同:“你看,这个保险真的很好。我也给我老公买了。”颇有现身说法的味道。这些人有可能只是由营销员扮成的“托”。某保险公司业内人士透露,一些营销员现身说法,拿自己举例,是为“明托”,而另一些保代可能因为联谊会当天没有一个客户到场,就扮成客户坐在人群中,时不时提问感慨一番,是为“暗托”。在某些保险公司内部,这种营销员之间的“互惠互利”并不鲜见。

  环环相扣的几重陷阱,加上现场热烈的气氛以及某种攀比心理,一些客户很快就做出了购买保险的决定。这时,一位保代就会“贴心”地告诉客户:“这个保险有两种人是不能买的。一是65岁以上的,另一种是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的。”而在填写“投保书”时,保代又再次“贴心”地提示:“你身体健康就都填‘否’好了。”

  实际上,不能购买保险或保险时需要增加保费、免除责任的病症有大约30种,而非3种。这3种疾病也不仅仅是不能购买“拳头产品”万能险,而是被作为高危人群限制购买所有品种的保险,或者是在购买时增加保费、免责条款或其它附加条件。如果对自己的真实情况隐瞒不报,即使隐瞒“5年内有无住院史”这样的“小问题”,在理赔时都将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证据。

  心眼提示

  有机会参加保险联宜会的市民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先了解自己的实际需要,然后彻底弄清楚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免责、犹豫期条款等,否则不要做签收动作。出现业务员诱导,自己可以投诉,保险公司一般会妥协让步,但自己态度一定要坚决。如果没确定要买保险,没研究清楚自己想买什么保险,那么只要资料,研究清楚了再与业务员进行签订。多个“防范陷阱”的心眼,你就不会强迫自己在不想买的时候被人唆使买保险了。

  ◎储蓄理财,多个细细“考究”的心眼

  随着理财观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百姓学会了通过信用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金融工具来管理日常收支。不过,在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的今天,还是有很多人习惯把钱存入银行。

  存钱就离不开设置密码,这是防范储蓄存款被人冒领的一种手段,但密码选择也有讲究。譬如有人喜欢用生日作为密码,但其缺乏一定的保密性,因为生日通过身份证、履历表等就可被他人知晓;又如有人喜欢66、88等吉祥数字,其实也不能让密码有较强保密性。所以,设置密码最好选择与自己密切相连,但不易被他人知晓的数字。不过切记家中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不可作为预留密码。

  此外,不同的储蓄品种特点相异,存期不一,其利息也不同。在选择时若不注意,就可能使利息受损。活期储蓄适用于生活待用,灵活且方便;定期储蓄适用于生活节余,存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零存整取适用于余款存储,积累性较强。在选择存款种类、期限时应根据消费水平及用款情况而定。而且需要提醒的是,现在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变动较频繁,在选择定期储蓄存款时应尽量选择短期。

  有的人到银行存大笔现金时喜欢只开一张存单,或把几张到期的定期存单一起转存,因为这样较便于保管。但从储蓄理财的角度看,这一做法不科学。因为新的《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是按银行当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如此,倘若需使用小量现金提前支取部分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就得动用大笔金额的存单,会造成不小的利息损失。因此,正确的方法将大笔现金分开存。譬如要储蓄10000元,不妨按金额大小分别开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4张存单。这样,一旦有钱急用,利息损失能减至最低。

  心眼提示

  莫以为储蓄只是个简单的操作行为,在此过程中其实还是有些要点应当留意的。倘若稍有疏忽,不仅可能使利息受损,甚至还会令“收支”成为一笔糊涂账。因此,储蓄理财也应“多个心眼”,不管是在设置密码,选择储蓄品种、存期,还是在开存单上都得细细考究一番,这样才不至于造成利息损失。

  ◎面对“人情”保单,多个“知己知彼”的心眼

  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务员队伍中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的业务员素质较低并且流动性较大,他们忽视了保险对于社会和投保人的重要作用,只注重自己的业绩和个人利益,短期行为严重,长远目光较少,所以让很多群众对保险业务员有一种骗人骗钱的错误认识。这也致使一些保险业务员无奈之下只得通过对亲朋好友推销“人情”保险来扩展自己的业绩。

  一些投保人碍于情面,或者认为业务员是自己的亲戚朋友熟人不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来,有的是轻信业务员的吹嘘,有的是听之任之,有的是实在是回不过面子只得签单投保,却没有考虑到所投的保险是否适合自己,最终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才后悔不已,既浪费了金钱,耗费了时间,还落得个身心俱疲的结果。

  小林就是其中一员。经过几次喝茶聊天,小林终于在好姐妹苏森的游说下买了一份年缴5000元的医疗保险。

  后来小林因病住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却发出《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投保人小林没有对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已患有相关病史的义务。”小林这时才想起来,当初苏森在向她推荐保险时,根本没有向她提及有关告知以往病史的要求,她以为只要签了字,缴了钱,保单就生效,殊不知,投保过程还有很多环节要注意。小林此时懊恼不已,埋怨苏森没有提醒她,更加后悔当初碍于面子,没有向苏森进一步咨询。

  小丽也是这样,因拗不过其做保险业务员朋友的再三恳求,购买了一份10万元的长期住院医疗保险,他本来是想购买一种保费较低按比例赔偿的住院保险的,可他这位朋友极力劝他买了这份保费较高佣金也高但却可以全额赔付的住院保险,没多久他真的因病住院了,去保险理赔时却一分钱也没得到,原来这位朋友业务员替他保的是一种意外伤害住院保险,而他是因病住院的,不在此险种的赔付范围内,自然是无法得到赔付了。

  像小林和小丽这样的买过“人情保单”的消费者数不胜数,通常消费者在购买这样的保单时总是草草了事。投保人通常在不知情或者不明白内容的情况下投保,过分依赖代理人朋友。

  心眼提示

  “人情保单”并非都是陷阱,但投保人在购买保单时首先要看自己家庭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再定,充分了解自己目前要通过保险规避何种风险。因为保险是一种复杂商品,消费具有独特性和长期性,它不像其他产品看得见摸得着,可以借人或者送人。除了“知己”外还得“知彼”,千万不要因为“人情”而毁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在还没搞清楚条款时就签单,这样难免为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端埋下隐患,给朋友和自己都留下遗憾。

  ◎买重大疾病险,多个提防“只保死不保病”的心眼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购买重大疾病险已成为不少家庭理财的重要内容。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员常常夸大其辞,把重大疾病险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误导消费者,加上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常用专业、晦涩的医学术语表达,普通人根本看不懂,稍不小心就会误入“陷阱”——保险费交了,可遇上重大疾病,却很难理赔。

  一位姓刘的女士曾经买过重大疾病险。她说,多数重大疾病险的条款晦涩难懂,自己虽是大学本科毕业的,但很多保单上的说法也看不明白。一些保险代理人对于什么是“重大疾病”往往避重就轻,如果客户细问详情,他们常以“详细内容请看条款”搪塞。刘女士认为,许多投保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和保险代理人的介绍来确定重大疾病,容易产生偏差,比如消费者不仅要求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才能获得理赔,这显然很不合理。

  我们的重大疾病险仍处于初级阶段,在赔付方面缺乏经验和数据支持,董先生就深受其“霸王条款”之苦。董先生的妻子王某患脑干出血去世,她曾买过一份重大疾病保险,而脑中风正好是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之一。当董先生去领3万元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支付6000元的身故保险金,认为合同条款中对脑中风有明确的定义,且必须遗留下列障碍:植物人状态、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生活无法自理。要想按脑中风理赔,必须同时满足这3个条件,并且要达到指定的6个月时间,而被保险人王某当场死亡,不符合保险条款中脑中风的所有条件。

  有家保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条款这样规定:“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a.肝性脑病,出现意识障碍;b.持续性黄疸,且肝功能急剧退化;c.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医生认为只要符合a和b中的任何一项条件,这个人就已经很危险了,何况是两项都符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对病人而言不公平。一般情况下,患者在符合条款中几项条件后,医生就可以认为其是“高度怀疑患者”,并确诊进行相关的治疗。但这样一来,患者可能因为没有“同时符合”而无法理赔。

  把重大疾病险的条款写得通俗一些,显然有助于投保人,保险业内人士却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保险条文是严肃的法律文件,应以法律术语来写而不宜用通俗语言来表达。看来,投保人仔细看清保险条款,请教相关专业人士,是避免日后理赔纠纷最关键的一环。

  心眼提示

  “(重大疾病险)不是保大病,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其实,大部分退保或诉讼,隐患埋藏于购买保险之时。重疾险并不是万能的,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险公司已经把能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所以,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产品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在投保过程中,应如实把自己以往所患的疾病告知给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和无法履行,在理赔时也可能会产生麻烦。此外,在投保长期性的重疾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也很大,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

  ◎遭遇电话保险营销,多个提防被口保费的心眼

  一些保险公司曾用电话通过该行信用卡中心向用户推销保险产品。这种营销方式引起了该行信用卡用户的反感,有些用户甚至不知不觉地被扣了几个月的保费后才发觉信用卡已被透支。这家保险公司的电话营销员经常对用户采取长达数小时的电话营销战略,甚至采用诱骗的手段促使客户购买保险。这种利用电话办理保险使客户掉入“陷阱”也引起了关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反映,有段时间他发现自己使用的招商银行信用卡被透支了近两百元钱,而自己并没有买什么东西,于是他向银行查询,得知一家名为招商信诺的保险公司已经从他的信用卡里扣了两个月保险费,但是事先他并没有同意购买这家保险公司的任何保险产品,只是向其提供了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后来经过和那家保险机构的另一名服务专员反复交涉,最后告知对方如果不退保将投诉,才让其取消继续扣保费的举动,而原先向他推销保险的那位电话专员已经不在该公司。

  保险服务推销员专门向银行信用卡客户打电话推销保险,首先会告诉信用卡客户电话有录音,跟客户介绍一些险种并且将其讲的天花乱坠,每月扣几十元的保险,即刻让客户是否确认办理。

  但当客户表示想先看看合同细则,保险推销员就说只有“确认后”才能看合同。随后,当客户问:“在‘确认后’能否看了合同再决定是否购买保险吗?”保险推销员回答说:“可以”,但随即就说了一句似乎编排好的一句话:“你确认保险吗?”很多客户就这样被莫名其妙的掉进这个被预先设计好的“陷阱”。

  如果电话营销继续这样下去,一些客户就准备放弃一些银行信用卡的使用,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让客户心里没有底。有的客户其实也并不排斥电话营销这样的保险销售手段,但是希望能够平等对待,不能一味的强行推销,尤其是对每一个电话推销的客户进行电话录音。有客户表示,这样的保险很悬,信用卡是个人的,但是钱在银行的兜里,只要你同意,保险公司联络银行马上就会扣钱,即使客户看到合同不同意,但是钱已经扣了几天了,客户有错保险公司会有录音告你,但是保险公司有错客户只能上当。

  业内人士称,通过信用卡推销保险,虽然是保险公司和银行在渠道销售上新开拓的渠道,而且在一些简单的短期人身险方面也有其优势,但是需要考虑到信用卡持有者对保险的感受,不能用一种变相的诱导使得客户购买,不然很可能会使一些原本对保险并不感冒的消费者更讨厌保险,更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心眼提示

  信用卡的持卡人不仅应该将卡收好,而且手中的对账单和密码通知单都要让银行寄到稳妥的地址,而且看过后不能随手乱扔。因为这些资料上面都会记载着持卡人的个人信息,这些对你没用的东西落到坏人手上,很可能让你遭到惨重损失。一旦面对电话保险营销,要勇于说“不”。发现信用卡被扣保险费,要立即和银行取得联系,必要时候应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买车险,多个提防保险公司“耍赖”的心眼

  如今私车主越来越多,很多新手由于行车疏忽,不可避免要发生磕碰,有些车主出险报案后听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叫苦不迭。那么车主容易产生哪些疏忽呢?

  一、对没有通过年检的车辆。因为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二、对没有上牌照的车辆。即车辆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牌号才能得到赔偿。

  三、不要忽视驾驶证的年审。有笔者的一个朋友,有过索赔经验,在一次出险照相时被告之,拒赔,原因是驾驶证年审刚好过期,如果驾驶证无效,保险公司是不会负责赔偿的。

  四、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盗。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因此在这种停车场被盗,车主应持有关收据或发票向停车场或修理厂索赔。

  五、驾驶人员肇事后逃逸。像这种情况的双方事故,一定要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车主最好报警,获取责任认定书。

  六、车内物品碰伤车辆责任自负。因为“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七、债务人开走你的车。因为条款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心眼提示

  车主一定要随车携带保险卡,多个保险公“耍赖”的心眼,一旦车辆出险,在向交警部门报案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来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及时救援,二来可以得到正确的指导。索赔要直接找保险公司,不要找代理人,因为代理人没有理赔权。如果车辆发生损坏,索赔前不要先行修复,一定要等保险公司核定损失后再修。如果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保户可以不接受。但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保险公司委托某修理厂对保户的车辆实施了救援,这种情况保户应予理解。车辆修理完毕后,保户在提车时一定要验车。另外,车主应妥善保管身份证、行驶本、驾驶证等重要证件,不要轻易交给他人,以免他人虚报资料索赔。

  ◎信用卡透支消费,多个“定期还钱”的心眼

  信用卡透支消费一般都有免息期,银行在做信用卡宣传时,往往会强调其最长免息期。目前信用卡的最长免息期一般是50天或56天,但实际上最长免息期并不一定就是实际免息期。免息期的实际天数取决于你实际发生消费行为的日期与银行结单的日期。

  如果说,你的账单日期是每月的24日,最长免息期是50天,那么在24日当天发生的消费交易则享有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期;而在26日发生的则只享有48天的免息期,依此类推,免息期逐日递减,在账单前一天23日发生的消费交易享有的免息期最短,只有20天。

  国庆期间,王小姐和小姐妹逛街时,一口气买了一大堆的衣服、饰品。由于“买单”时是刷银行卡,王小姐压根就没有往外付钱的感觉,签个名就OK了,结果不知不觉就花掉了两千多块钱。由于账上款项不足,待她在与银行对账发现时,已经过了免息还款期,一下子扣了100多元透支利息,搞得王小姐大呼“妈妈救命”!

  刘先生年初在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经过连续申请,透支额度最初的两万元提升到五万元,而且还批准了一个很高的临时透支额度。透支额度的快速提升,大大刺激了刘先生的消费热情,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他近乎疯狂地进行透支消费,透支消费额度累计高达20余万元,因而也付出了2000多元的透支利息。

  专家提醒我们,每次刷卡消费之后,要通过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者直接到银行对账等方式及时查询消费细目,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有透支,千万记住在免息还款期内(每个银行不一样,一般在50天左右)还款。如欠款一时难以还清,应按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一般是透支额的10%)偿还部分透支款,否则银行卡滞纳金十分昂贵。如过连续两次以上未还最低还款额,银行将开始向持卡人催收,并在个人信用上留下不良记录。

  心眼提示

  持卡人在刷卡消费的时候,应该保持理性消费的心态,理财的观念仍然不可松懈,千万不要“不把卡上的钱当钞票花”。现在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都有规定的透支限额,若持卡人消费超过规定透支上限,刷卡结算将自动停止,同时规定信用卡透支不得提取现金(贷记卡除外),所以要多个“定期还款”的心眼,在外出时,应备有足够的存款余额,便于潇洒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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