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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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遇劫匪,不是件稀罕事儿,温千岚倒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拦路的。

  他好整以暇地站在山路上,打量着两位强盗。

  从面容看,对方与他年岁相仿,可算为同代武者,修为则存在十足的差距。

  两人是人玄三重九阶,他是地玄三转二阶,差了不止十年的功力。

  比较修为等,此二匪在他面前属于小辈了,他自是不会惧怕。

  “少说废话,你当爷是傻子?”守护为狼的王荣,嗤笑地打量着。

  树后的伍兴,阴厉更浓,将弓又拉开了些。

  其实,强盗土匪也不容易当,要没点眼力,危险与否不说,是会闹笑话的。

  大张旗鼓地劫道,却只弄了两件破衣裳,好东西不认识给扔了,那当匪也不合格。

  两人的修为,是人玄三重九阶,可以辨出温千岚的状态——似乎刚经历一场恶战,被打散了守护,击溃了修为。原本是多高的修为,他俩倒辨认不清。瞧年岁,一二转?不重要了。

  且他俩看得出,对方的武袍不是一般货色。

  纵然袍子毫无奢华,也不见流光溢彩,却具备一定防御之力。

  雪花飘下,自行偏落,不沾衣袍。在此严冬,天寒地冻,对方如个废人,衣着单薄又没冻得哆哆嗦嗦。

  就此判断,此身武袍八成是四品,即便是旧的,仍值十几、几十块元石。

  几十块元石的收获,是个大活了,何况对方是软柿子。

  王荣见其没有屈从的意思,恼意腾起,厉然道:“最后给你次机会,不脱,爷剁了你喂狼崽子!”

  直接下手的话,把衣袍弄破就不好了,会贬值。

  温千岚没有急躁的神色,他整理下衣襟,不紧不慢地说道:“两位小兄弟,瞧面相,应该比本人小一两岁。本人劝你俩一句,回头是岸,不要一错再错,越陷越深,当贼当匪不是谋生手段。你俩今儿抢了本人,便是与我结仇了,与人结怨毫无益处,赶紧找个正经的营生吧。”

  杀人总得有个理由,沦落至此,他并没积压出泛滥的杀心。

  当失去了那份能耐,心也就渐渐平淡了。

  “跟爷讲大道理,你是哪根葱?”王荣听得厌烦,时而为匪已有数年,他是杀过人的。

  杀了一次,便敢杀第二三次,债多不压身了。

  或是说,有的事万勿尝试,一旦走出了一步,便没了回头路。

  狠厉在脸皮游走,他嘿嘿道:“遇到我俩是你倒霉,识相的,乖乖脱下武袍,省得爷麻烦。爷见你可怜,发点善心,放你条活路。你要是冥顽不灵,舍命不舍财,那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任何人!”

  “执迷不悟。”温千岚淡定未减。

  他首次当贼,去偷方华镇药圃的时候,固然胜券在握,他仍不由得紧张。

  毕竟是做坏事嘛,与寻常争执不同。

  此二人拦路抢劫,不见紧张忐忑,显然不是新手。

  挑他这么个丧失武力的人下手,欺压弱小,定非绿林好汉。

  为抢衣物,扬言要杀人,声色俱厉,想来是心狠手辣之辈。

  以上三点,说明此二人不死,以后会祸害其他人。

  轻咳下,温千岚笑着说道:“别急,天色尚早,不忙着去用膳。话说,你俩拦路劫持,可否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不怕碰到硬茬?把我换成你俩,我现在会掉头就跑,有多快跑多快。”

  “你的废话是真多,话痨啊!”王荣都是烦了,暗暗心生忌惮。

  但若被三两句话吓住,还当什么匪。

  当匪,是过刀口舔血的日子,铤而走险,富贵险中求。

  不能因对方似乎有点来头,便缩手缩脚,相反,越是有来历的人,越是块肥肉。

  假如对方有地玄一转的气息,他俩不敢比量,为了小命着想,他俩专挑软柿子捏。但温千岚明显重伤残废了,又是满身油水,此等煮熟了送到嘴边的肥肉,若是不敢吃,他俩都鄙视自己。

  所以,他俩定不会罢手,仅是怎么杀,会相对稳妥的问题。

  听其狂傲的言语,可否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他恼怒了,言辞讥讽浓郁:“爷管你是谁,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你跟我充装什么大尾巴狼花尾巴狗,废人!就算你是温千岚,衰败至此,在爷面前也得是孙子!”

  在他们同代弟子中,不好说是小元界,至少在宁风府,温千岚是最为著名的武者,没有之一。

  宁风府成千万上亿人,没有多少不知其名。

  连落毛的温千岚,他都敢杀,何况是不知从哪来的没毛野鸡。

  顶多是三品武者,有啥了不起,毁尸灭迹不留线索就是了。

  王荣恼火,他戏谑地言道:“看样子,你很牛掰啊,那爷是非杀不可了。去,给你个机会,先逃两步。”

  “挺吓人,本人好久没经历这么大阵仗了。”温千岚拍拍胸口,似有几分缅怀。

  他面泛轻笑,笑意透着邪气,“事已至此,不逃了,动手吧。”

  咻。

  咻……

  率先开弓的,是树后的伍兴。

  打个劫如此费劲,磨磨唧唧的。

  他射出的箭矢,直袭温千岚的头颅。

  三重九阶的他,力量也有五六虎,一箭射下,花岗石头都要爆开。

  奈何,他俩不仅碰上了硬茬,更是撞上了千年寒铁锻造的钢钉。

  稍许之后——

  两具尸体横在地上,胸口被刺中。

  二人惨死当场,尸体喷溅出的血水,染红成片的积雪,夺目刺眼。

  “岚爷真是残废了,杀两个人玄三重,竟弄得满手血,脏了岚爷的芊芊玉手。”嘀咕着,温千岚取出洁净的手帕,仔细地擦拭手掌上的血水。杀了人,他的神色无甚变化,脸色略有苍白与灰暗。

  搜出两人的百褶袋,随意地查看,他继续赶路,袋内瞧不上眼的物件,边走边扔掉。

  魂魄遭魂锁禁锢,武力尽失,不意味着他虚弱到任人宰割。

  先说战斗的经验与本能,他是身经百战练出的,战的皆是强敌,两位人玄的小匪,如何与他相较。

  在他面前,王荣伍兴二人是空有力量,他以其几分之一的力气,即能袭出致命的杀伤。

  再者,稍加运用天赋仇血,他的速度便是激增。

  一二转的武者,都是威胁不到他,何况是两个三重九阶。

  交手时,他没用开元戟。

  战戟太沉了,劈起人过于血腥,他是徒手杀人,用手指刺穿敌人的心口。

  此为无惊无险的小波折,不知多提。

  仅是,顶着伤患强行施展了仇血,是对魂锁的颤动,导致他眼冒金星疲累骤加。

  接下来的路途,没出什么变故,路途遥远罢了。

  走走停停的,十月初从宁风城出发,次年初春,他才回到了清池岭。

  积雪消融,山林间潮湿。

  由于上次修葺得妥善,经数年的风吹雨淋,古武观仍不显破败。

  枯草多了些,拔掉,灰尘积垢,清扫。

  温千岚丁点不急,将此当作乐趣,细致地清理,让楼阁小院逐渐地焕然一新。

  儿时住在铁马府,镇子已毁了,家院自然也没了。十至二十岁,他生活在古武观,那是他最难熬的年月,他对这里的记忆,同是最深。这给他的亲切感,超过其姨母家、

  他不准备再去别地落脚,只留在这了。

  而清池岭并不多么富饶,没几个到此打猎砍柴的,路难行易出事。

  古武观又非名胜古迹,一年到头,来不了几个人,除非正赶上被天机玉榜试炼囊括。

  温千岚不受打扰,一人一狗独处山中冷冷清清,不失悠闲。

  待天气暖和了,他在后山开垦一小片菜园,种上瓜果蔬菜。

  他勤加照料,严防菜苗遭到二狗子的毒口。

  其他时,他或晒太阳吹晚风,或在山林间闲走,采摘些野味野果,或修炼《小劫经》,身魂互养。

  放松了心神,不去愁思苦想,安宁闲逸自来。

  温千岚没有何事需去殚精竭虑,无谓之举,何须茶饭不思。

  心大点,没什么不好。

  闲来无事,他以野果酿酒。

  他是背着哈士奇偷偷做的,将酒坛封严,深埋在地下。

  温千岚想着,等酒酿成,到时他与洛云依一同饮用,乃是件美事。

  他挺矛盾的,命不久矣,他自是希望与洛云依多共处几日。

  也许一两年或半年后,他魂飞魄散,至此与其再无相见之时,永远地檫肩而过,这是他唯一的伤感。

  其姨母一家是他的亲人,但人一家三口有完整且会圆满的日子,不用他惦念,去悲伤什么。

  除了洛云依,他不舍的是守护兽哈士奇,傻狗一条……

  他矛盾的是,二人多相处,分离时多悲伤。

  他没什么,死了后意识破散,一切皆空,而洛云依却要承受那份悲痛。

  少接触的话,生疏了,许是对二人更好。

  温千岚又想着,果酒纵是自己不喝,一直埋在地下,几十年几百年后,碰巧有人挖出美酒,同是件美谈。

  人之将死,总想继续延续着什么,他未能免俗。

  延续香火便算了,那对谁都无益。

  是以,他的兴致,放在了陈酿果酒。

  岂知第二天,他打盹的时候,哈士奇把地下的酒坛刨了出来,连吃带喝地干掉大半,又醉醺醺地叼了半坛给他。

  “大兄弟,本哈找到宝呢,你喝,不用给本哈牛。”二狗子十分仗义。

  “傻狗,这事你必须给我个交代!”温千岚扑棱地跳起,这事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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