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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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可怕,这就是地阶高手,奶奶的。

  “你为什么要帮我?”叶诩问出来心里最大的疑惑。

  “秦岭楚王坟被盗了,这件事你应该听说过吧?那时候新闻媒体传的沸沸扬扬的。”良末一本正经说。

  “听说过,报道称是被一群来路不明的盗墓贼给光顾了,能拿走的都拿走了,拿不走的都打碎了,反正就是一片狼藉。”

  这件事叶诩还真的听说过,不是什么大秘密,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就是国外媒体都十分关注,可以说搞的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件大事情,无数的考古学家跟古董收藏者都是痛心疾首,不知道在心里面把这些盗墓贼骂死了多少次,起码叶诩是数不过来的。

  “那一次就是鬼门的人做的!”

  “啊?”

  叶诩瞬间感觉自己脑袋脱线了,什么时候鬼门专门干起来刨坟挖墓的勾当了,难道华少这么有钱,都是发的死人财?

  良末看出来叶诩的吃惊,耐心解释道:“那一次他们就怀疑在秦岭的楚王墓穴中有他们门中前辈的遗骸,所以在秦岭一带抓了不少女孩,你可能还知道他们的门规,那就是墓穴不同,需要的祭品数量也不同。”

  “楚王墓穴妥妥的大墓穴,那要多少人?”叶诩感觉心里一阵发寒。

  “一百名少女!”良末比划出一根手指,语气说不出的痛苦,“我的妹妹就是其中的一个,那时候我没在家,回家之后才知道的,我这些年一直在寻找鬼门的下落。”

  “找到了?”

  良末点点头,“找到了,还跟他们的高手交过手。”

  “赢了输了?”叶诩紧张起来,感觉这家伙可能为自己提供一些关于鬼门的情报。

  “输了!”良末说的很平静,那是一个地阶三段的高手,我不是他的对手,被打成重伤跑了,休养了一个多月。

  “我擦!”

  叶诩吸了一口冷气,鬼门中卧虎藏龙啊!

  良末并没有把所有包袱都抖出来,真正震撼人心的还在后面,“那个华少据我所知,也是一位地阶高手!”

  “WHAT?”

  叶诩张大了嘴巴,那个华少看起来跟他年岁差不多,居然有地阶修为,这尼玛也太恐怖了。

  良末冷笑起来,“这有什么号不能理解的,他们本来就是修炼的古武门派,拥有地阶修为的后背很正常,传闻他们门内有十二长老,各个修为高深莫测,但很少出来走动,所以才让家族里的小辈出来历练。”

  “怪可怕的!”叶诩拍拍自己胸口,“大哥,你确定不是来打消我积极性的?”

  良末没好气道:“我是让你了解一下鬼门的实力,若你是个轻言放弃的人,我就找错人了,反正祭祀那天,我是一定会去的!”

  “弥补没有救出你妹妹的遗憾?”可怜天下父母心,呸!是可怜天下哥哥心,这哥哥做的,实在是太够意思了。

  “我很认真的告诉你,想要真的瓦解鬼门是不可能的,但是这次鬼门来滨海市的实力并不是很高,也是因为滨海市这处墓穴十分的小,甚至在鬼门里都得不到重视,不是很确定里面一定有他们鬼门前辈的遗骸。”

  “那干嘛这么劳师动众?”叶诩搔搔头,这不是有病吗?大老远跑来杀人,都是几把杀人狂。

  “因为历练!”

  良末说的十分冷酷,“鬼门的邪恶是你不能理解的,他们年轻一辈需要用人血来历练,而且就算期望不大,也不保证一定没有可能,就算万分之一,他们也不会放弃。”

  “真是一群执着的疯子!”叶诩彻底无语了,杀人也能被提上日程,这要多变态啊?

  良末喝了一口咖啡,应该是说的自己嗓子眼难受,“我要说的就是这些,而且行动那天,只能你我,若是还有好手,可以带上,普通人就不要去了,去了也是送死。”

  叶诩脑子里浮现出几个人影,嘴角勾出一抹坏笑,“可不见得,大家都是人,也不是不死之身,我不信一颗子弹打不死华少,我这里到是想到几个不错的好手!”

  “部队里的?”良末好似看穿了叶诩的心思。

  “你不然冯国饶跟来,就是不想那些警察去送死,但我这些兄弟,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伸手都很不错,而且玩的一手好枪,若是他们来了,我不信一把AK47扫射过去,不死人!”

  叶诩话没说完,其实他的这几个兄弟,还都是枪械高手,可近战,也可以玩狙击,到时候就让他们在外面扛着狙击步枪晃荡,不信杀不死鬼门的王八蛋!

  良末沉吟一阵,道:“那也好,古武者还没有听说能够硬抗子弹的。”

  叶诩扯扯嘴,“子弹不行老子就火箭炮,不信轰不死那群人渣!”

  “还有人质的!”良末强调。

  “呀呀呀!别这么认真好不好,我就是打个比方,我也知道不能用杀伤力武器!”叶诩翻了个白眼,“行了,走吧,有你这个高手过来协助我,总是一件好事。

  第二天,叶诩跟冯国饶把北郊的那块地皮给买了下来,亲自交给华少,华少很满意,居然答应提前一天给解药,并且他们派人挨家挨户的送过去,理由的想好了,这是新一款特效药,效果比之前的还好。

  之后叶诩就给自己以前在部队里的几个兄弟打了电话,或者发了传真,反正大家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叶诩一句话,千山万水都赶过来助阵。

  第六天,叶诩好来的四个兄弟都聚齐了,还给叶诩带来了很多好的货色,都是一些军用的武器,握在手里叶诩就感觉自己回到了以前,那种杀伐果断。

  而虎鲨这个战力叶诩也没有拉下,虽然江逸风不如江逸云,但好歹也是玄阶高手,到时候能杀几个鬼门的混蛋。

  至于冯国饶,叶诩直接让他天天陪着蒋云忠下棋,泡吧,还带着老婆孩子,一次来缓解一下他们家的紧张气氛。

  第七天,华少如约,把解药送给了每一个人,并且还叮嘱他们要是把之前药丸送给人了,一定要把新的药丸给他们送一颗,这是华少的意思,这样没有人不去照做,大家心里还对华少感恩戴德的。

  至于原来北郊那块地皮的企业,也因为收了华少的好处,很快就准备搬迁,在第九天,已经完全把工人遣散了,还拿到华少一大笔钱,可谓是兴高采烈。

  “叶子哥,我们今晚行动?”

  在叶诩出租下来的一个出租房内,虎头擦拭着手里一把巴赫特狙击枪,抬头一脸兴奋看着叶诩。

  虎子,叶诩的战友,身高一米八,五大三粗,因为额头的皱纹好似一个大写的王子,所以大家叫他虎子,老虎的意思。

  除了虎子,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一个高瘦男人叫做白条,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很奇特,就跟淡水鱼里面的白条鱼差不多的脸,所以大家叫他白条。

  在卧室玩手机的一个黝黑矮子叫做地雷,脾气火爆,长得圆溜溜的,跟部队里一种型号的反坦克地雷十分相似,就叫做地雷了,一招惹他马上爆炸。

  最后那个跟叶诩坐在一起吸烟的叫做小狼,是一个长得比较帅气的小伙子,阳光的很,笑起来很甜,叶诩经常说,若是宋哲小子去做牛郎,一定很叫卖。

  “恩!”叶诩吸了一口烟,吐出大片烟雾,神情严肃道:“我再说一遍,这次的敌人十分可怕,都是厉害角色,所以你们只在外围狙击,一旦发现不好,立马跑路,不用管我们,知道吗?”

  “知道了,知道了,烦不烦啊!”地雷从卧室探出脑袋,黑溜溜的脑袋写满了你啰嗦。

  叶诩无语,咂咂嘴,“我说的很认真,你们几个小子不要不当回事。”

  “叶子哥,之前在巴基斯坦反击战,我们不还是干掉了一支雇佣兵,那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可是轻松的很!”白条不以为意。

  “我擦!”叶诩一拍脑袋,怒了,“娘的,老子跟你们这次说的没有危言耸听。”他顿了一下,“再说,谁知道当初那只雇佣兵那么废材,传闻多可怕,操了,交手才知道是一群软蛋!”

  “这次不是?”小狼斜着眼笑,还有酒涡。

  叶诩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废话,这次自然不是,还有你小子,我跟你说了多少次,别在我面前这么笑,去勾引小姑娘去!”

  小狼笑的更加欢实,惹得屋子里一众人都笑了,只有良末绷着一张脸靠在门口,一言不发。

  夜。

  叶诩已经确定华少今晚会在北郊行动,叶诩特地带着他们几个人走上路,绕出林子,开始在买下来的地皮里面寻找华少他们一群人的影子。

  毕竟华少他们带着一群女孩,一定很显眼,对于他们这些带着夜视仪的专业战兵来说,在夜里找到他们,不比找一支雇佣兵团难。

  “华少,时间到了。”赵伯从里面屋子走出了来,今晚换上了一身黑白相间的长衣长裤,看起来就跟教堂的神父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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