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访圣贤帝遗玄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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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元帅,远水解不了近渴,你师尊再厉害,你能联系到他,来协助我有熊国吗?”鄂无厌问道。

  力牧语塞,他确实不知道师尊秦九歌在哪。

  他哪里晓得,他推崇的师尊,正在遗梦山祸害动物,已经有很多东西被他吃灭绝了。

  “罢了,孤累了,你们退下吧,派遣使者去仇犹国求和。”轩辕典无奈道,说完,骑着逍遥马,出了国都,到城外散心。

  见国君出城,大元帅万无宣,急忙派将军东门忌、西门阙二人同行护驾。君臣三人扮成商贾模样,出了国都顺着泚水往西,欣赏江山风光。

  渐渐地,轩辕典到了无流坡附近视察边关,忽然天空落下一只白鹤,盗走轩辕典怀中的玄珠飞了。

  急得轩辕典连忙挥手:“玄珠是神农国朱襄,送给孤结盟的信物,不能丢失。”

  旁边东门忌、西门阙二人,连忙搭弓要射死白鹤。轩辕典心中仁慈,不忍见血,于是吩咐左右:

  “白鹤是祥瑞之鸟,不能射杀。快快追逐它,找到巢穴,把玄珠取回来。”

  于是轩辕典上了逍遥马,二将骑着花斑豹,三人追逐白鹤在大地驰骋千里,到了遗梦山境内。

  那白鹤似乎是故意指引轩辕典,沿途走走停停,把三人引入遗梦山腹地。

  君臣三人沿途攀悬崖、走栈道、登古阶,跟着白鹤,到了一处人间世外仙境。

  那里水雾朦胧,烟波浩荡。

  大湖旁边,有茅屋三五间,炊烟袅袅。附近竹林茂密,古松万年。青山绿水说不尽的风光,云蒸霞蔚吐不尽的神采。

  多年政务繁忙,操持国事,见到这里的美丽景色,轩辕典流连忘返,心中烦恼去了大半。

  湖水边,坐着一个白衣男子,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独处于水雾长虹的流光之中,细雨挥挥洒洒,衬着半掩湛蓝天穹。

  轩辕典见状,知道是遇见山中隐士高人,于是放缓脚步,带着侍从悄声过去。

  本以为隐居遗梦山的高人,会是白发拖地的老头,满脸缥缈气息。

  走近才发现,坐在湖边烟雨垂钓的人,竟是一少年郎。衣袂飘飘白如玉,炯炯黑眸似星辰,仿佛是刚才那只白鹤所变。

  “小兄弟,附近可有仙长吗?”轩辕典柔和问道,并无国君的架子。

  那少年垂钓于天光秋水之侧,几片红枫落下,点起三五圈涟漪泛滥,才听他回答:“跑到深山,找仙长做什么。”

  朝秦九歌拱拱手,轩辕典客气回答:“欲问道。”

  “道?至道之精,杳杳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世人问道,不过是自寻烦恼,你还是早早下山,做你的国君,还能享受一世荣华。”

  “小兄弟知道我是当朝国君?”轩辕典大惊,他只是布衣打扮。

  这句话,引起旁边东门忌,西门阙二将警惕。对方知道国主的身份,倘若是刺客,自己等人必须小心些。

  平和的山林,陡然多了几分血腥凶悍的杀气,刺破半掩湛蓝天穹湖水,惹得白鹭惊飞,乱了天性。

  摆了摆手中钓竿,秦九歌摇头:“世俗人不懂,白白浪费了良辰美景,可惜这片世外桃源,让你们给打破了。”

  大手衣袍挡住二将腰里的宝剑,轩辕典歉声:“前辈恕罪,是我等做事鲁莽。听前辈谈吐不凡,莫非是山中隐士?”

  “世俗君王,管不了我这山野匹夫,你来此有何贵干。”

  见秦九歌默认了,轩辕典急忙以师礼相待:“当今天下,战火疯燃,生灵涂炭。我为一国国君,难以庇佑国内黎民,请先生教导我治国之道。”

  瞧见国君对那个钓鱼的小子这么客气,东门忌和西门阙二人不服,悻悻把腰间宝剑插回去。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治国之道,就是如此,你何必自寻烦恼。”

  “和光同尘?”轩辕典喃喃,把秦九歌当做贤人:“请先生不吝赐教。”

  “圣人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你想求道,道就在里面,不用问我。”

  听了秦九歌的解析,轩辕典大失所望,声音低沉:“当今世界,强者为尊,如果依照先生说的,恐怕难以在大争之世立足。”

  “治国,有圣道王道霸道三种。无偏无党,王道荡荡,一曰勇,二曰毅,三曰敢为天下先。手持正义,讨伐不臣,这就是王道!”

  “敢问霸道。”

  “顺者昌,逆者亡,敢灭天地神圣,造就万古乾坤。”

  看了看轩辕典,秦九歌觉得对方不适合霸道,也不适合王道。他应该跟着自己,专研厨艺,超度猪狗牛羊。

  碍于轩辕典麾下两员猛将在这,自己不方便劝说轩辕典辞职,跟着自己当厨子。

  对于秦九歌的话有所感悟,再加上这人说话通篇大道理,虽然听不懂,但感觉好深奥啊,轩辕典把对方当个人才。

  “先生如果不嫌弃,能否跟随我出山,为国效力?我为国君,不吝啬九卿之位,赏赐先生的大才能。”

  没想到秦九歌不为所动,反而大笑:“三千大道不足夸,一壶美酒任生涯。”

  “说人话!”

  旁边的东门忌终于忍不住了,出声打断。

  好好的话好好说,非得整些文绉绉的东西,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在东门忌眼里,这位所谓的隐士高人,连人话都不会说,怎么可能有经天纬地的本领。

  “好吧,咱们缘分没到,暂时我只想在遗梦山祸害小动物。”秦九歌摸了摸鼻子,所谓曲高和寡,自己不跟他计较。

  高人嘛,本来就是满口子曰圣曰,顺便用鼻孔看人,脸上写满了坚贞傲娇。

  可惜自己好不容易塑造的形象,被东门忌一句话破灭了。

  轩辕典气得瞪了东门忌几眼:“先生颇有才能,怎么能不为国效力。我虽然不是明君圣主,但遇见大贤人,也愿意禅让王位!”

  “陛下三思。”这话,吓得东门忌和西门阙连忙跪倒。

  “不不不,咱们缘分没到,你还是离开吧。”高人做派的大师兄,不为所动。

  当国君不如当厨子,这话必须写入《师兄曰》的第一篇。

  “缘分?”轩辕典不解。

  又听秦九歌道:“你有三死之劫。三死之后,我才会出山辅佐,所以现在天命不到。”

  三死之劫。顾名思义,作为有熊国的国君,轩辕典要死三次,才能到达秦九歌口中的缘分。

  哪怕轩辕典是仁君,听见这话,脸色不免发黑。

  抢小孩子棒棒糖、在茅坑里扔香蕉皮,也达不到死三次这么大的罪过吧。

  这辈子居然要死三次,不知上辈子做了多大的孽,简直是人渣里的急先锋,才能享受如此殊胜的待遇。

  说罢,秦九歌转身往隐居的茅庐走去。

  三五杯淡酒,一两盏新茶,窗外竹影摇曳明月影,屋内黄庭读诵春秋经。得道如斯,逍遥于自然,比尘世间的争名夺利不知高出多少。

  东门忌愤愤:“什么隐士,他分明是刻意诅咒国君,请让我把他抓回去关起来,看看谁有三死之劫!”

  “不可。高人说话,总是这样晦涩随意。孤以仁义治国,难道还不能容忍几句话吗?”

  见秦九歌不为富贵打动,轩辕典的兴趣愈发浓厚,随即跟着秦九歌,走入茅庐中。

  秦九歌早就料到轩辕典会跟着来。

  自己在遗梦山隐居,除了祸害当地小动物,最大的目标,还是要钓这位人皇上钩。

  不端端架子,怎么能体现自己博大的胸襟、超凡的品味、入化的境界?

  “来人,速速招待贵客。”秦九歌往茅庐吩咐声。

  除了自己,茅庐还有秦九歌新收的小道童。听到秦九歌的声音,道童手捧香木茶盏,用山中清泉露水烹饪好茶。

  片刻后,茅庐里有青衣长衫的道童走出来,头顶盘着包子型发髻,给轩辕典奉茶。

  “多谢。先生,这位是...”

  有熊国境内民风淳朴,还没有拐卖小孩子的坏人,轩辕典随口问道。

  “是我新收的道童,名叫一丈红。”

  一丈红!多么残阳如血,刀光剑影的名字啊。秦九歌的话,引起东门忌和西门阙二将的戒备,生怕这是刺客。

  那年,他为冰雪,你为长夏。那年,他为秋锦,你为繁花。

  江湖之外,生死别离,他用三尺红纱铺就新房。红烛如泪蜡如血!

  为所爱之人,战尽天下,九死不悔。

  当年沙场朔风飞苍茫,至情至性真英雄,方唤名为一丈红!

  “善哉,看来先生的道童,恐怕不是凡人吧。”

  秦九歌淡淡道:“当然不是凡人。上个月我外出捕猎,看见他被老虎追赶。”

  东门忌和西门阙的眼睛闪闪发光。一丈红,听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不是善茬。拳打猛虎脚踢蛟龙,都是小儿科的事情。

  这位先生的道童,估计用了七七四十九种凶残的姿势,吊打老虎,才能有这个绰号。

  大师兄笑着解释:“他被老虎追得屁滚尿流,声泪俱下。最后被老虎堵在峡谷里,急得一头撞在岩壁上,血喷了一丈远。老虎被现场血腥的画面吓到了,因此逃走,我才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咳咳。”

  君臣三人齐齐咳嗽,不知道怎么附和,才能与这位隐士找到共同话题。原以为是个江湖侠客,原来是草包怂货,完全配不上这种诗情画意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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