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闪亮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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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秦九歌的灵台空间,足足是浩清境的七八倍之多。

  大长老想要探视进去,也被蒙蒙的雾气遮拦,看不清到底有什么。

  只能归结于徒弟的机缘,可他修炼了邪功,又当了弃天山的首领,等于是站在异族层面。这两条,都很要命,大长老皱着眉不语。

  “为师,倒也不是食古不化的人。功法武学,全看用者,不分善恶。倒是你接管了弃天山,现在无疑是坐在火堆上,最为煎熬。”

  秦九歌闭上眼,微微着呼吸,耳畔悄然,只听见自己胸腔内,有力而沉稳的心跳。

  滚滚热血,随着那颗年轻的心而流遍全身,与金色的光影交织,烧灼着每寸皮肤。

  人,总是要有信念的。

  “师傅,徒儿已经想好了。”

  “哦?何意?”大长老很少见到自己徒弟如此正色,浓密的黑眉不由得一挑。

  他已经是浩清境高手,将来天大地大,任他驰骋飞扬。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虽然在大长老心里,自己徒弟永远是个长不大,只会脏兮兮着鼻涕,跟在自己身后拉着自己的衣角的小屁孩。

  然而白驹过隙,他确实是长大了。

  从牙牙学语,到积累跬步,再到成年立冠。

  每一步,自己看着他成长,就这么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大长老想到这,一双干净而慈祥的眼睛,跳动着太阳温柔的金光,在鼓励秦九歌,大声的说出来。

  顿了顿嗓子,秦九歌低着头闭上眼,语速加快:“徒儿想,即使不敢说拯救天下苍生于危难,但是自己能做的,却可以给失散流离的生灵,一片遮风挡雨的瓦。”

  大长老努力克制自己激烈颤抖的手,红润着双腮,瞪大眼睛:“你继续说。”

  感受到师傅的目光压在自己头顶,秦九歌深深弯着脊背,埋着头,死死皱着眉目,心中勃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激动和心情。

  “天生万物,大道平等。任何生灵,既然被创造诞生出来,就该有它们生存竞争的空间。在天地完卵中,蜉蝣都是芥子,不应该有高低贵贱,更不能有随意剥削其它生灵的权利。”

  大长老第一次带着震惊的目光,死死烙在自己徒弟的头皮上。

  这话,振聋发聩,是在逆天!

  既然万物都是后天被创造出来的,无不是在天道的手心,被掌控着自由生死。

  如此,五十步笑百步,岂不是觉得可悲?

  耗子扛枪,窝里横。只怕这话传出去,会在崇灵大陆引起轩然大波。

  不过大长老没有说任何话,只是深深吸了口空气,舌头啧啧其中潮水的露水,没有打断秦九歌。

  见师傅没有激烈的反应,秦九歌索性放开了,哽着脖子嘶道:“所以依徒儿看,天地万物,莫过于卑贱无知。天之至公,用之至私,人魔妖三族,都是邪修!”

  “说完了?”大长老看着旁边,龙风润红的眼睛,鼻息喷出浓浓的浊气。

  秦九歌把心中积郁的话全部倾吐出,顿时心情大好。

  这话,也就敢在大长老海纳百川的胸襟前发牢骚,换做任何人,只怕秦九歌转瞬间,会沦落成比邪修还可恶的存在。

  死死闭着眼,秦九歌感受到一只古朴的大手,满是刀割般的老茧皱纹,如同千年古树的年轮古老。大手按在头顶,细细摩挲着,时时露出几缕金色的光线。

  “最近这段时间,人族有大事。既然天恩域已经被你打好根基,随我回去吧。回了宗门,为师让厨房多弄两个菜,聚一聚。”

  秦九歌如同一块被挤干水的海绵,顿时瘫软了身体,干裂着嘴唇。心情却相反,显得轻松愉快:“那再好不过,徒弟想吃饺子。”

  大长老不似三长老爱财,对于徒弟小小的愿望得到慷慨的满足:“好,我们全体吃半个月的饺子,喜欢吃什么馅的?”

  “额喜欢吃韭菜馅滴。”秦九歌冒出原汁原味的家乡话,毛孔彻底舒展开,流出积蓄已久的冷汗,湿漉漉了全身。

  大长老面朝光明的康庄大道,扬起头:“那走吧。”

  天地之大,万事不公。

  生老病死,弱肉强食;喜怒哀乐,无尽轮回。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无非名利碌碌。

  心存天下而窥四海,见此情形,纵然操碎心,也于事无补。

  总而言之,要想在这个污秽的世界活得舒坦,也就四个字,曰:关我屁事。

  昔日远古战场,坐化的那位万法境,不懂这四个字。才落得神消.魂陨,传承被秦九歌、洛辰和宋乐分得。

  第一个发现没有光就看不见世界的人,第一个知道不喝水就会渴死的人,第一个懂得用祭祀来敬仰天道追慕天神的人,都是大奸大恶,最为该杀!

  离开灵霄宗,足足快有两年了,也是要到过年的时候。

  秦九歌吐出在天恩域留下的最后一口铁锈浊气,要踏上回家的路。

  至于龙风,负责留在天恩域,管理乱斗城和弃天山之间的纽带。

  在血苍派围杀天恩域高层失败后,四大山主回到弃天山门,开始着手囤积物资。

  大陆,又要大乱了。

  唯有小小的宣武城,偏居人族南方的荒蛮烟瘴之地,还保留着战前日渐窒息的宁静氛围,安然无恙。

  纵横几万里的天妖林内,在夜晚时时有百而化千的黑影,正在暗潮涌动。

  湖面看似平静,殊不知,湖底水鬼蛰伏,藏污纳垢。

  漩涡逆水无声无息,只等待有人溺水的时候,方才会炸开锅,将对方活活逼死在密不透风的阴暗水域。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随着大长老临近灵霄宗,秦九歌有些羞涩了,如同光着衣服出来的美人,不敢见人。

  对于徒弟这种表现,大长老归结为,矫情。拉着徒弟,就把他往宗门带,谁料秦九歌一屁股坐在地上,愣是不愿意走。

  没办法,他还没有准备好思绪。过了这么多年,只怕有关自己的治丧委员会都撤了,现在这么突兀的回到宗门,只怕要吓到不少人。

  比如怎么面对主角,怎么面对小师妹,怎么面对死胖子。

  嗯,死胖子是个大问题,他的脸很大,确实无法面对面的看。

  所以秦九歌不愿意回去,至少回灵霄宗,要选一个惊才绝艳的出场方式。

  真拿大师兄不当干粮?

  明显是不对的,秦九歌这次王者回归,可是浩清境高手。

  怎么着,出场也得惊艳一把,否则怎么当得起高手二字的称谓。

  对于徒弟间歇性作妖的行为,大长老表示看不懂。不过古往今来,作妖作到最后把自己作死的,如过江之鲫,于是也就放任徒弟留在宗门外头喝西北风。

  “师傅你要记住,今晚上,让大家都上天台看星星。”矗立在如同刀割的风雪中,寒光飒飒,到处是冬天降临后的冰冻死寂。

  “知道了。”大长老摆手,踏着小旋风回宗门。

  为了满足灵霄宗大师兄作死的需求,大长老还是很有修真者素养,没有告诉大家秦九歌回来了,而且是活着的秦九歌。

  这么冷的天,几乎滴水成冰,到处是被冻死冷毙的饿殍。

  秦九歌孤独的站在冰雪里,活动着被冻得像胡萝卜的手指,真正演绎着卖火柴的小男孩。

  一个两个,秦九歌折了许多被冰雪冻得成晶体的树枝,在野外奋力扎着孔明灯。

  大师兄的出场方式,一定要精致而不失创意,委婉而不失风度。

  试想一下,在冬季了无的夜晚,月光沉沉,星辰如冰。

  灵霄宗弟子,集体登上天台,眺望苍天无限,大地遥远。

  除了有可能被冻杀在恶冷的北风中,冬季站在天台上,实在有利于修真事业的发展。不但可以洗髓伐骨强壮经脉,还能磨练意志淬炼精神,对将来飞升仙界,有极大帮助。

  而子夜天寒,月光在那时都黯淡。

  在天台的弟子们,就会发现,顺着风向,从遥远的灵霄宗之外,大地平坦而开阔,升起三千只如星辰又如同火种温暖的孔明灯。

  简直美到哭泣,令无情的苍天动容。

  人说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

  其实最美的,还属于逍遥在天地而无羁绊,随着风走的明灯。

  那就是北海中的鲲鹏,可以去到任何地方。

  那种情景,才真是诗情画意,美得窒息。

  而秦九歌呢,作为这次节目的策划人,自然要从三千飞起的孔明灯中,随着灯火现身。

  试想灵霄宗大师兄,双脚踏着飞空的孔明灯,身穿白衣飘飘,伫立于天空,浑身的火光把宇宙都点亮。

  最后,大师兄随着燃尽的孔明灯,一起回到地上。

  一切都是那么不温不火,不疾不徐,是那么的自然而天成,潇洒如谪仙。

  这个出场风格实在太厉害了,踏着孔明灯升起,再踏着孔明灯落下。

  自己刀削玉雕的容颜,无暇沉淀,简直可以让宋乐之流,汗颜而死。

  当然,预计在今晚闪亮登场的秦九歌,遇见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凭借自己,在天黑之前,貌似扎不完三千只孔明灯。

  不止是三千无法完成,哪怕是三百,都显得吃力。

  正在秦九歌急得束手无策,感觉计划胎死腹中,见山顶千门次第开,雪花飘飘鸟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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