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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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王能达是个司机。他所属的那个公共汽车公司垄断着整个沿海的交通运输。他们就住在上海市的东城区。按贝肯·伦敦的地理概念来划分,他们家住在长江以南一座大楼里。大楼是当选市长后不久,提出廉价盖房计划中第一批建成的。

  我去参观过这种居民区,到过住的那片楼的大院。这些大楼难看极了。尤其是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只有上海市朝海的华丽的黄埔大街,却忘记了这里还有一条厂坊街、一个垃圾焚化厂,还有孤贫收容所、医院。它们都在离海较远的东城区。窗外晾着各种颜色的劳动衣物、床单、内衣、工作服和罩衫。院子里,皮肤黑黝黝的孩子们光着膀子抢夺一个瘪了气的皮球。一辆大红机动脚踏车已经发动了,突然疯狂地转起来。一个女人在那里叫喊。在树荫下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小丫头提起一只脚,单腿跳地上画得十分拙劣的房子。地是用水泥铺的,裂缝的地方冒出一丛丛枯草。

  小姑娘是谁呢?就是,就是我想象中的她。这个形象,是我根据她对我说过的、而现在已忘却了的话臆想出来的。

  每天她都越过长江,到北面去,其实是到西面去,在沙石滩脱下衣服,并把它们(一条短裤,一件白衫子,等她稍大一点,还有一条长裤和一件布褂子)放在卵石上,自己背靠着栅栏。这道栅栏把俱乐部和海水浴场分隔开。一个姑娘的身子,要是长得美,谁不想要呢?越过了另一条南北分界线,进入了排球场和摆着帆布躺椅的地段。女人们在那儿慢吞吞地往大腿上抹油膏,让皮肤晒黑。有人来请去打乒乓,她甩了甩又长又黑的头发,很少开口,怕暴露自己的身分。有时,只要一个字,一点点口音,就能暴露她的出身,让人在她身上打下蔑视的烙印。但确实长得很美。她很适合打乒乓,因为玩乒乓需要敏捷、机灵,也需要主动积极,更需要耍心眼。打出了本领,一打起来,球台就被人团团围住。她打得很有技术,会用短球对付长球。球刚好擦过网上的白带子,蹦几下便落到一个摸不着门的地方。观看的人都为她叫好。她自己也表现出一种孩童般的喜悦,高兴得两脚一起跳蹦,手臂高高擎过头,噼噼啪啪地鼓起掌来。她的乳房被胸罩绷得紧紧的,小裤衩几乎遮不住三角,肚脐眼露在光润的皮肤上,好似一朵长在沙中的玫瑰。

  她赢了。她学着在众目睽睽之下生活,通过别人的眼光,她发现了自己的身子,以及这个身子所具有的魅力。每次比赛完结,总有人请她到藤萝架下的桌子边坐坐。跷着腿,一边模仿坐在她旁边桌子上那些女人的笑法,一边慢悠悠地喝着,不一会就得推开男人搁在她膝盖上或是臂膀上的手。“我送您回去吧!”狠狠地摇摇头,怕别人知道她是从厂坊街那头来的。这条街是分隔上海市的一道长江。

  夜深了。俱乐部浴场舞会的乐师们已经入座。这时才离开浴场,在栅栏边找到折叠好的衣服,赶快在游泳衣外面套上长裤。裤子被太阳晒得又粗糙又硬。万桑,或塞尔日也许正在黄埔大街等她呢!这群小伙子穿着白毛衣,神情傲慢,对人随便、无礼。她没法信任他们,所以总是挑选不通车辆的路走,弄得那些小伙子没法尾随她,不好再从他们敞篷车或是摩托车上把她叫住。不一会儿,城市就在她身后消失了。她走进自家大院,只感到一片窒息和呆滞的气氛,迎面袭来的是煎葱头味,金属器皿在闪闪发光,从这家到那家传出电视机的声音。这一切都好象是一个寓言故事的尾声。她惘然若失,漂亮的裙子又变成褴褛的衣衫。

  按了门铃。王能达走来开门,一见面便举起诅咒的双臂,预示着祸事即将降临到这个堕落的、伤风败俗的姑娘身上。王能达一声不吭,表示对的谴责。他只用眼神哀求女儿遵从这个世界的规矩,接受这个平庸乏味的生活。他说,烦恼总是找上想反抗的人。耸耸肩膀,整个上身都跟着动,表示她的愤怒和抵制。她在电视机对面的长沙发上躺下,拿起一瓶热呼呼的啤酒,对着瓶嘴喝起来。她妈走过来在她身旁坐下,一边叹气,一边劝告。霍地站起身来,走进自己的卧室,砰地把门关上,然后脱光衣服躺下。皮肤被海盐绷得很紧,她弯着身子,悠然地抚摸着下身。

  早上十点光景,没有收拾床铺,就走出洒满阳光的大院,来到厂坊街,向俱乐部浴场走去。

  浴场从一九六〇年起(那年才十六岁)就归于一个公司。赵乾坤是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长。

  那时候,赵乾坤不过四十开外,我在六十年代《北方周刊》合订本里找到几张他当时的照片。要是当年的照片拍得还象,那么他精力倒还显得很旺盛。脸庞没有发胖,短短的头发,下巴颏抬得别致,脑袋往后仰着,给人一种精力充沛、甚至有点凶猛的印象。我还见到乾坤在上海市烈士纪念碑前官方举行的一次仪式上照的一张相片。他戴着一顶伞兵帽,立正站着。尽管身上穿的是一套正正规规的便服,看起来倒象一个剽悍的健儿。

  为了强调生物结构对一个人的性格起决定性的作用,要说一下,象乾坤这种人,这种男人,在我看来需要对“女人用强”。也许每一个男人都会感到这种冲动吧!我想起跟罗莉在一起的时候,每当欲念来了,我常常想把这个牺牲品推翻在地,让她裸露,然后撕个粉碎。人类射猎和杀生的本能,去今非遥。每当我靠拢她、去爱她的时候,这种心理便油然而生。爱,这个字眼霎时变得多么奇怪,仿佛是一根套在一只被驯服了的野兽脖子上的链圈。我就是这只野兽。我害怕我的本能,因此尽量克制自己,做一只我所说的笨大熊,为了一点点蜜,便装出一副媚态。我既羡慕又蔑视赵乾坤,羡慕他那么悠然自得地继承了那份古老的吃人本性,即使站在他身边,或从相片上瞧他,或把他放进想象中,我都看不出他有半分踌躇。他在希望与行动之间没有李芷毫差距,毫不怀疑,毫不懊悔。他的内心和外表都象从山坡下来的黑狼狗。

  他就是以这般模样突然出现在的面前。洗完淋浴出来,湿漉漉的头发贴住脸,拖到肩上,水珠子流到胸前,也许她正在阴暗潮湿的过道里跑,从淋浴间跑到赌场去。是乾坤在窥视她,还是碰上他的?他一把抓住的肩膀,问道:

  “您这么奔跑,上哪儿去呀?您房间是多少号?”

  乾坤有那么一种人的本能,生性喜欢窥探别人的行动,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迹象,就能看出对方的弱点所在。

  “您没有房间吧,是吗?那您在这儿千吗?”

  他做了一个手势,把游泳教练打发走,然后紧紧捏住的手腕。晃一下脑袋,用左手把头发往后面捋。

  我不愿相信,具有吃人兽性的男人,到了女人那儿,就变得那么驯服,乐于屈从。然而这种想法就象烈酒一样在我心中燃烧,并且把我牢牢吸引住。我还记得在那间旅馆房间里,罗莉光着身子躺在床上。这个旅馆离河水很近,好似水流进了满屋。或许是凑巧吧,我手里拿着一根皮带。是我先动手把她的手腕、脚腕扎起来的呢,还是她先说“把我捆起来吧“?反正当时我有这么一种感觉,她与我都喜欢这么做。这种把戏,我们以后再也没做过;可是把戏总还是有它一定的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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