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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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上海的第二天,当我穿过虹口山庄的花园时(田庞替我在山庄的七层楼上,租了一个配有家具的套间),瞧见一只虎皮小猫不慌不忙地在草坪上走。它在窥视什么,走两三米便停一停,然后在发黄的短草上趴下。我一动不动地盯住它,想猜出它在担心什么。也许是它迷了路。山庄的主楼有十二层高。我就住在那里。主楼的影子在草坪上映出三角形,小猫似乎正沿着三角形的边线走,身子一半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里。这时有人在楼窗口唤猫。我眼睛正对着太阳,瞧不清窗口的人。那人嗓门很尖,大概是抿着嘴唇叫的。接着又有人叫“小虎,小虎,小虎”,仿佛是老婆婆的嗓门,而且带有外国口音。她不停地叫,每叫一声,嗓音便提高一些,最后变成了担惊和哀求的呼唤。小猫仍然趴着,鼻子朝天,眼瞧着楼上。楼下套间的院子,都用夹竹桃围着,那时候,小猫离夹竹桃已经不到两米远。

  暮色渐降,秋天的黄昏短得叫人揪心。

  我昨天才到,也是在这种薄暮时分。

  田庞似乎怕我到了最后一刻忽然变卦,便亲自拿着我的机票,一直把我送到登机处。

  在广播通知旅客上飞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留心留心。”

  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嗓门嘶哑得惹我纳闷。我回过头去,只见田庞脸上毫无表情,目光显得麻木不仁,破裂的雪茄还叼在嘴唇中央。

  他推我一把,说:“别误掉这次班机。我会经常给你打电话。”

  飞机起飞后,我想看看报,又想看看上海的导游手册。可是,我不知不觉地又被那些念头缠住了:我已开始相信是罗莉把我撵出了家,自从相遇之日起,她便策划着把我轰走,一天一天地暴露出她的真性格。我深信今天的罗莉,已经不是四年前碰到的那个罗莉。她变了,或者可以说,她揭掉了假面具。我想保持镇静,不断地对自己说,本来是我决定离开她的嘛。不然就说,各走各的路吧。有时候,两条路交叉在一起,算是有了片刻的接触,接着又马上分道扬镳,即便生活在一起,也只不过是陌生的人影。

  我大概打了个盹,脑子里忽然出现一个十分清晰的场面,不禁吓我一跳,使我惊悸而醒。我瞧见我自己乘罗莉不在走进了那个套间一一我自己的套间。清扫女工开了门,让我进去,并没有疑心什么。我在卧室里坐下,探头探脑地等待着罗莉回来。只听见她做了一些我十分熟悉的习惯动作:把手提包放在电话旁边,取出威士忌酒瓶,到厨房去拿酒杯。就在这时候我走出来,觉得右肩是靠在门框上。

  “罗莉,我在这儿。”

  她惊叫一声。我发现她脸上、嘴旁两条干枯的皱纹充满了怨恨和鄙薄。她不爱我了。我也不爱她了。事情忽然变得那么分明,我心头不禁冒起一股无名火,随手抓起酒杯当兵刃,猛划她的脸和身子,接着,两手捧脸,放声痛哭。

  我苏醒过来的时候,脑门和腮帮子上沁满汗珠,两只手掌紧紧按住眼皮。飞机开始向上海降落。圣一阿克赛斯岛出现了,但由于光线作用,仿佛跟海岸连接在一起。以前我在飞机降落时,从来没有担心过,但是这次却突然惊恐万分。眼瞧着海面越来越近,只觉得非撞上去不可。我打开安全带,解开领结,让呼吸通畅一些。当飞机在跑道上开始煞住时,我才明白,原来是那场恶梦把我弄得心惊胆战,负疚心亏。我心里居然有那么一些东西,叫我有计划地谋害人命。受惩罚乃是我罪有应得。

  我走出机场,身不由己地上了出租汽车,嘴里只说了一声“虹口山庄”,仿佛司机一定知道了我的地址。司机瞥了我一眼,没吭声就开了车。他头戴一顶方格子便帽,眼上的太阳镜象镜子似地反着光,遮住了后面的眼睛。我蜷缩在车上,瞧瞧海面、别墅、“美好对代”的旅馆、当地俱乐部、海洋宫(也就是电影节的会址)。每逢碰上红灯,司机便回过身来,把胳膊肘撑在靠背上和我攀谈,他那鼓起的眼镜片象哈哈镜似地歪曲了我的面孔:脸好象宽了,鼻子塌了,嘴巴也拉长了。忽然,司机似乎意识到我无心昕他讲话,而在他的镜片里照镜子,他便把眼镜放到鸭舌帽上去了。他眼睛上有道青圈,这种青圈往往使南方人显得庄重严肃。

  他对我说:“现在,老年人都害怕,您明白吗?太空旷了,他们都躲在家里。”

  我们到了市中心。车从飞机场开出来,一直顺着吕西予斯大街走,街尽头是上海石峰。石峰鼓起来,把海湾分成两半。石峰那边就是港口和东岭。东岭环抱着狭长的海角,岭上有一座高高的白色灯塔。虹口山庄坐落在海港和山岭中间。对面是游艇餐厅。可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山庄到底在哪里,于是向司机打听了一下。他猛然煞住车,随即一边驾车,一边多次回头对我说:

  “我以为您本来知道,我刚才讲得太多了。”

  过了几分钟,他才摇摇脑袋不讲了,这是他第一次住嘴。我们绕过石峰,顺着商港的岸边走。他停下车,指给我看:港口对面是一些游船,舷接舷,停泊在海塘里。

  “这些桅杆后面,就是山庄和花园,您瞧见了吗?”

  帆船的桅杆,高高低低排得象栅栏,后面是花园里短粗的虹口树。花园看来相当大。

  司机说:“真不知道,真不知道我们的日子是在哪儿过。我呀,我可不主张审判,这些家伙一被抓住,就该马上送上断头台。”

  车又开动了,可是这次司机开得很慢,仿佛想把时间拖长一些,过过聊天的瘾。每到路口,总是碰上红灯。司机点燃一支烟,另外递一支给我,可是我没有接。他又说:

  “老头、老太太都被杀了,那个女的当然跑不了,也是她自己不小心嘛,对吗?她爱赌钱。我呀,我敢肯定我曾给她开过两三次车,要不,就是半夜里在俱乐部接过她。是这样的手镯。”他在驾驶盘上伸出两个指头,做了个手势,“她呀,神气得很,心肠挺硬,这也罢了,钱本来就是危险的东西嘛!可是她那两个用人,可怜的老头、老太也把命搭了进去。情况不洋,八成是疯子干的。血溅得到处都是。我跟新闻记者都谈过了。”

  他在反光镜里打量我。

  “您是新闻记者吗?”

  我摇摇头,很想叫他把车开回飞机场。我到这个城里来干什么呢?干吗要把贝肯·伦敦一篇不出名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呢?司机讲的那个谋财害命的案子,跟我又有什么相干呢?车已经停在大楼门口,而司机还把身子靠在车上,给我把案子的经过讲完。我就是吃田庞的亏,不得不到这座大楼里来落脚,而且恰恰就住在出事的那个套间楼上。一天晚上二十点光景,有个人在楼下揿电铃。老太太不警惕,走来开了门,不过,也许她认识那个人,结果老太太被杀了。“一共三个老人。”司机重复说,“使的是刀,也可能是玻璃片,谁也搞不清楚,死者浑身是伤,脸上、身上都有。”

  司机关上车门,放下玻璃,侧着身子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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