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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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彩儿和刘大壮手下的一些随从,立刻被南宫灿的举止吓住了。她们惊奇得已经遗忘了什么是惊叫,也遗忘了去救刘大壮。刚刚就是那一瞬间的功夫,她们甚至于还没有弄清楚到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就忽然看到矫健的刘大壮竟至倒飞着出去,继续就迅即成为了这副死鸟的模样了。

  众人愣了很久,互相对视了一下,在这以后,终于有一个家伙首先察觉过来了。他立刻带头大声地大声叫起来,道:“哇!这小子也太邪门了啊,我们我们不能放过他,我们一起上,必须要击毙他才行!”

  话音甫落,现场的众人就立刻一拥而上,气焰汹汹地直接扑向了南宫灿,似乎恨不能要把他打成肉酱普通。

  但南宫灿根本没有逃跑的意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见他忽然冷笑一声,好似已经找到战斗的感受同样,深吸了一口气儿,飞身如电,大喊一声,竟至首先冲进扑上来的人海当中。他那柔弱纤小的身体居然可以像胡蝶普通在人海中秋秋穿插,并且还一点儿都不表达得拙笨突兀。

  南宫灿使出来的这一招正是所学的精华,南宫灿把它充分施展开,到达铁拳拳中最高的境界中,双手的速度快如霍闪,只听到“噼劈啪啪”的声响竟至不绝于耳。

  也就在一眨眼的时间,快到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一切是真的,所有跟黎彩儿来的随从,竟已经被南宫灿全部放倒在地上,并且嘴里还散发一片片凄凉悲惨的哀号声。

  南宫灿飘身抢到黎彩儿的前面,蓦地举着右拳定格在她的脸上,眼里露出凶光,狠狠地瞪着她,还毫不客气紧盯着她,那因为被惊吓而变得气急,傻傻的看到眼前的这一幕,都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日平日无事的时候,个个都张牙舞爪的,可到了关键时候却是这个损样。

  如今,这个南宫灿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位悄悄儿地暗中爱恋着她的,非常软弱无能的南宫灿了。现在的南宫灿是是一个饱含杀气的大成年男子汉。

  绝对被吓住的黎彩儿不容瞪大着眼睛。她表面化还没有回过神来,或许她的脑筋已经被南宫灿吓懵了。由于她起小儿到大还从来没有都没有见过这样紧张这样凶狠冷酷的争斗啊。

  当黎彩儿变得清醒过来的时候,只见南宫灿那已经变得冷然和饱含杀气的眼神儿,她条件反射般地一跳而起,嘴里喊叫道:“啊!快来人啊,抓住他,不不,是救命啊!”

  黎彩儿说完,就马上回身逃跑了。她一路磕磕碰碰地溜回去,显然是要回去搬援兵来应对南宫灿了。

  而现在已经胆量极大的南宫灿,也不再去追逐黎彩儿,由于他此时留心中已然另有打算,他心中想着要带自个儿的妈妈马上离开这个狼头镇。由于他明白地晓得,如今凭着自个儿的本领,出去混一口饭吃,同时抚养自个儿的妈妈完全是没有问题的。他对自个儿有信心!

  其实,许多人不晓得的,南宫灿自小就喜欢习武,而且具有这方面的天赋,可以说他是自学成才,自创招式,因为从小家庭贫穷,又从小了失去父亲,你以前为人做事低调,还怕他出去惹事,总是在他面前教导他,还是不要张扬,低调为好,本着南宫灿吃苦耐劳,能伸能屈的性格,才铸就了今天的他,也许他的人生注定就是成功的,就是一种不同的,他一定会能活出一个新的高度。

  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人生没有挑战,那绝对是不完整的,如今他带着狼头镇,也没法待下去了,还不如带着她的母亲,到外面世界去看一看,也许一切都是上天已经安排好的,注定他就要离开这里,那个女人就放在心底吧,也许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去暗恋,也许她根本配不上自己,一切都顺其自然,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南宫灿转过身去,只看到自个儿的妈妈正靠在门的框上,用一种吃惊的眼神,好似从来都不认识南宫灿一样的目光正看着他。

  南宫灿妈妈看了她很长时间,他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这还是自己的儿子吗?慢慢的张嘴轻轻地问他道:“你,你真的是南宫灿吗?”

  “娘啊,我当然是南宫灿了。并且不管将来发生了什么,我都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这点就请你放下心来吧。”南宫灿对自个儿的妈妈轻声的安慰说你,道。

  南宫灿妈妈的眼里,立刻温和了下来,他了解她的儿子,他的儿子不会和自己说谎,她听见南宫灿已经这样说了,就无论她心里是怎么样的迷惑不解,但她仍然和天底下那千千万万等闲的妈妈同样,不假思索地挑选信任自个儿儿子。并且,既是已经有南宫灿说的这句话了,那么她就感到绝对足够了。毕竟,世界上的每一个妈妈都是绝对信任自个儿孩子的。她当然也是那里面一个了。

  “娘亲,我们要离开这里,快一点点整理一下我们随身穿的衣服,今晚就离开这这个是非之地吧。”南宫灿对自个儿的妈妈讲道。

  “南宫灿,难不成我们真的要离开这里了吗?你要带妈妈去哪里呢,你是不是心里早就已经有了理想的地方呢?”南宫灿听到妈妈的话以后,竟一下就慌了神。

  没错!妈妈说的有道理,我们应该去哪里呢,我们无亲无故的,没有可以投靠的人,没有可以投靠的地方,世界之大到底何处才是她们母子两人的立脚之地呢?

  南宫灿略微深刻思考了一下,想到自个儿体内的真气还没有炼成,首先务必找到一个立足之处,而后静下心来,慢慢修炼,更主要的是,还要给妈妈和自个儿找一个可以栖身的地方,先解决吃饭睡觉的问题,才是最主要的。

  想到这里,他回过身,安抚着妈妈说道“娘啊,这个我还没有想啊,只不过我们现在必须要先离开这里,而后的事情我自会有分寸的,你相信我?天地之道,肯定有我们母子的一席之地,但是如今我得罪了黎彩儿大小姐,她肯定不会善罢干休的,也不会放过我。不如趁着她还没带更多人来添麻烦,我们仍然先自行离开这个狼头镇再说。”南宫灿亲亲你拥抱在妈妈的怀里。

  南宫灿的妈妈看见南宫灿那无比坚定的视线,知道他心意已决,没有人能改变他现在的想法,既然她心意已决,做妈妈的就支持他,相信他,她感到自个儿的儿子终于长大了,已经懂事了。现在他固然闯下乱子,不过他却已经能够像一个男子汉,那样子有决心担当自个儿的事情。南宫灿的妈妈想到这处,心中就感到甚为欣喜。

  南宫灿安抚完母亲后,立刻立刻迅速的收拾起行李,因为他的家道十分贫穷,所以也是只有很简单的几件行李和一点儿干粮,以及还有少得可怜的碎银子。

  南宫灿简单迅速地整理好全部的行李在这以后,敞开屋门,竟还是看到那几个壮汉还躺在地上非常苦痛地翻滚着。那里面那位刘大壮最惨了,他依旧不知死活地趴在了几丈外的地方动不动也不动。

  南宫灿担心会非常刺激到自个儿的妈妈,也怕会惹上更多的麻烦,所以就抓紧时机拉着自个儿的妈妈绕过那几私人,而后疾步离开了。

  可是,南宫灿妈妈的身体十分虚弱,如今还没有全部恢复过来,因为这个南宫灿也只能够背起自个儿的妈妈尽量加快离开这个狼头小镇。他心中非常辨清楚楚地晓得,万一黎彩儿带人赶来,那么以他如今还没有绝对还原的功力和状况,那是完全没有太大的机缘没有遇到困难离开的。

  南宫灿想着,脚下禁不住加疾步伐。不过还没有走出几里路,他那还很虚弱的身体,居然顺着手流出大滴大滴的汗。

  “唉!我的这个身体真的是太虚弱了啊!看来啊,我还真的要找到一个好地方来慢慢修炼,以便还原自个儿的体能才行啊。”南宫灿一边儿走,一边儿在私下里有点烦闷地想道。

  南宫灿背着自个儿的妈妈离开家还没有半个时辰,就忽然感受到达背后的大地竟微微震荡起来。他立刻回头一看,只见漫天的尘土飞得颀长,后面竟至还有着一支追兵。

  并且,这支追兵居然仍然一支着轻装的千里之驹骑士。只见这支金隅国的千里之驹骑士,正踏着的灰尘包围上来,立刻把南宫灿两母子都围在一块半大的空地半中腰。

  南宫灿心中禁不住在私下里诉说苦处。他晓得今日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自己只能殊死一搏,是福是祸,听天由命吧。

  千里之驹是一种经过训练的良马,他能日跑千里路,是战场上的功臣,而且它灵性极高,不轻易被人驯服,哪个英雄好汉不是它如自己的人生伴侣,它们之间的感情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还有一个很表面化的独特的地方就是,千里之驹头上长着两只又硬又长的尖角。并且千里之驹的身体的力量和耐力都美好,性格也比较温驯。

  大陆上的千里之驹很早曾经就已经被人的总称训服了。不过听老一辈的人说过,额外还有一种红色的千里之驹,叫做“千里之驹”,已经在金隅国的大陆上稀少显露出来了。它是千里之驹人种的一种异类。“千里之驹”的身体的力量和速度,还有耐力等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平常的的千里之驹,是一种非常著名珍贵的千里之驹物种。

  据闻,大陆上只有两大帝国的皇室后人材有数目极为极少的“千里之驹”。那一些能够骑上“千里之驹”的人,完全是大陆上权力弥漫天际的角色,平常的人可招惹不起。

  由于千里之驹的这些个优秀独特的地方,金隅国的大陆上的人的总称国度基本上都是用他们来做为主要的交通和运送工具。那里面除开拳术师组成的“拳术师军团”以外,各个国度的武装部队中,肯定都有招数量多的千里之驹骑士来做为主要的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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