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星河广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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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河广场是在距今两百多年前制作出来的,设计这片广场的人叫做索罗?巴拉姆,据说是一个相当有名的炼金术师。

  他利用生平所学打造了星河广场,目的是想要让世人看到他曾在境界线上看到的美丽景色。

  虽说这人好像很伟大,不过既然他去过境界线,就代表他很有可能像王福一样,丧心病狂的屠杀数千人只为了开启传送门。

  想到这一点,我实在没办法对这个伟人有好感,但是不管设计者是怎样的人,星河广场的美丽却不会因此而抹灭。

  白天经过这里的时候,由于阳光强烈的关系,所以并没有感觉这片广场有什么特别的。

  如今一看,我才知道这地方之所以被称为星河广场的理由。

  星河星河,星星编织而成的河,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夜晚的星河广场闪耀着璀璨星光,就连夜空都相形失色。

  踏在广场上面,犹如置身于银河一般,脚底的每一颗星星都闪烁着多彩的光芒,美丽的让人目不暇给。

  比起白天,夜晚的星河广场更加热闹,四周回荡着轻柔的音乐,无数男女在广场上踏着星空舞动着,巨大的广场顿时变成了露天舞池。

  普莉仿佛忘记了害羞,她兴奋的拉着我的手四处走动,模样犹如第一次逛夜市的小孩。

  不远处,地面喷出了水柱,在璀璨星光的照耀下,五颜六色的水柱彼此交织,犹如火树银花般光彩夺目。

  微风吹过,水气扑面而来,带来了冰凉畅快的感受。

  在那座高耸黑塔的前面,有两个正在表演的街头艺人,他们吹奏长笛、拨弄竖琴,唱出一首首关于夏沃尔特英雄故事的诗歌。

  这就是所谓的吟游诗人吧,虽然很浪漫,不过掀开诗歌的外皮之后,他们干的事情好像和洛克没什么差别。

  洛克那家伙在离开吉鲁镇前,曾经大肆宣传我的丰功伟业,若不是遇到佣兵苏打,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为了“歼灭任务的队长”、“击退苍白军团的英雄”。

  也许洛克只是一片好意,想要让我变成吉鲁镇民们眼中的英雄,但是对奉行低调主义的我来说,他的行为显然就是在给我找麻烦。

  我不知道英雄故事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但是故事里的英雄,绝大部分都是真有其人的。

  比如说两个诗人如今正在高歌的对象。佣兵王罗杰诺姆,这个人是现代英雄,也是当今佣兵公会的最高干部之一,统御着足以和国家相抗衡的庞大势力。

  两个吟游诗人用悲痛壮绝的歌声,道出了佣兵王的生平事迹,并且提到他因为失去了挚爱,所以才会投身于血腥与杀戮的螺旋之中。

  前半段的故事还算可以接受,主要是描述佣兵王如何从一届小兵崛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为王者的道路。

  故事到了后半段,佣兵王为了获得力量,接受了无名之神的三项试炼。

  在第一项试炼中,佣兵王穿越了火海,得到了火之神剑与抗火之力。

  紧接而至的第二项试炼,佣兵王再次见到了心中的挚爱,但他为了得到坚忍不拔之心,手刃了失而复得的另一半。

  最后一项试炼中,佣兵王跨越了世界之巅,和游荡在雷云风暴中的上古巨龙展开了一场大决战。

  凭借着在前两场试炼中得到的力量,佣兵王胜了,用火焰之剑斩断了巨龙的脖子。

  虽然在恶战中,佣兵王失去了左眼的光明以及一只右臂,但是他却也因此获得数之不尽的财富与沐浴龙血之后的不死之身。

  利用那笔财富,佣兵王成立了有史以来最庞大的佣兵团。布拉卡德军团,至今依然在战乱之地活跃着。

  布拉卡德是神的名字,站在光明神卡米欧的对立面,是掌管黑暗与死亡的黑暗神。

  以布拉卡德替部队命名的佣兵王,对于光明神教而言无疑是个异端,奇怪的是,无论是教会还是审判团,都从未对罗杰诺姆和他的部队动手过。

  罗杰罗姆既为佣兵王,也被称为当代的英雄王,据说其力量足以开天辟地、其肉体即使落入岩浆也毫发未损,他原是光明神的子嗣,虽然堕落成为黑暗神的信众,但那份神力却依旧存续。

  宣扬完佣兵王的故事后,吟游诗人二人组进入了短暂的休息,不知何时聚集的人群里,不时有人走向那二人组,在他们脚边的打赏箱中放进钱币,不过更多的人选择直接转身走人。

  我和普莉属于后者,虽然两人的歌声还不错,却因为身为男人而没办法获得我的青睐。

  他们所演唱的佣兵王诗歌,感觉有一大部分都是在唬烂的,其他的故事姑且不提,至少杀死上古巨龙的那一段,感觉八成是捏造出来的。

  据我所知,夏握尔特最强大的存在就是神人,而龙烙显然就是达到那个境界的男人。

  即使是他这种开外挂的家伙,也扬言自己会被上古巨龙轻易杀死,一介佣兵的罗杰诺姆,再怎么强也不太可能单挑一只巨龙吧?

  虽然怀疑,却也起了好奇心,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去战乱之地见见佣兵王罗杰诺姆,看他到底是不是和诗歌中描述的一样传奇。

  离开黑塔周围后,我们找了一处阶梯并肩而坐,这里是广场的边缘,人潮少了许多,在安静之余依然可以欣赏满地的星光。

  我拿出路上买来的蛋糕,用魔力之刃剖成一半,再用纸袋装好递给普莉。

  “我要比较大的那块!”

  我愣了一下,把稍微大了一点的蛋糕拿给她,同时笑了起来。

  “干、干嘛啦?”

  “想起第一次见面的事情了呢。”

  “哪件事啊?”

  “妳忘记啦?就是我在烤肉,妳主动跟我要比较大块的肉那件事。”

  我笑着,突然觉得很怀念,初次见面时,我在森林里救了差点被泰格干掉的普莉。

  之后在露营烤肉的时候,傻妹子豪不客气的跟我要比较大块的肉,一点都没有身为被救之人的自觉。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认为妳是一个贪吃的家伙,果然那时我并没有猜错。”

  “才不会贪吃,只是吃的比较多而已啦。”

  普莉不以为然的说着,同时咬了一口蛋糕,嘴角都沾满了奶油。

  吃的比较多不等于贪吃,也许是日常耗能比较大的关系,不过普莉整天无所事事,显然没有什么需要耗能的地方,所以果然还是贪吃吧?

  看她幸福啃着蛋糕的模样,我感到心中一暖,拿出手帕帮她擦嘴,她露出傻笑道:“谢谢啦!”

  从最初见面开始,傻妹子就一直是这副模样,即使后来熟悉了以后也依旧保持如此,好像我们从最开始就已经熟透了的感觉。

  “话说回来,为什么妳第一次和我见面的时候不会觉得害羞?不要跟我说森林也是罗杰尔的领地,所以妳没在怕喔。”

  “我也不清楚啦。”普莉放下手中的蛋糕,凝视着我说:“只是一看到你,我就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

  “不是因为我长得帅?”

  “不要脸啦!”

  “说笑的,那艾雅和龙烙呢?妳好像也不会对他们感到害羞。”

  “最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点啦,不过自从知道艾雅和老师一样是贤者以后,我就突然不觉得害羞了,而且她很可爱呀,就像多了一个妹妹一样。”普莉嘿嘿笑着,用食指搔了搔下巴,仰头说道:“龙烙和你给人的感觉很像,所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有种熟悉感,但是如果我在遇见你之前先遇到他,可能情况就会不一样了。”

  “怎么说?”

  “不会对龙烙害羞,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为你啦!如果我不认识你,当然也不会感觉他很亲切啦。”

  原来说此,但是话说回来,普莉对龙烙和艾雅都有充分的不害羞理由,对我却用很抽象的话语来回答,假设她说的是真的,说不定我们上辈子曾经有过什么瓜葛呢。

  “那珂莱丝呢?妳和她感情最好了。”

  “才不好啦!我不喜欢她,她每次都故意抱我,还常常捏我的脸,烦死人啦!”

  说着,普莉把剩下的蛋糕抛进嘴里,用力的咀嚼着。

  虽然她这么说,我却不觉得她讨厌珂莱丝,相反的还很喜欢。

  几个女孩子里年龄最大的是普莉,但是光就外表看来,那没什么发育的身体却像个十几岁的丫头一样。

  也许对于普莉来说,珂莱丝就像爱欺负人的姊姊一样,虽然令人厌烦却也同时带来了温暖。

  普莉没什么朋友,和亲生姊姊罗妮雅也形同陌路,像珂莱丝这种类型的女人,无疑在旅程中弥补了普莉从未和姊姊好好相处的遗憾。

  当我们在闲聊之际,黑塔附近的那两个吟游诗人又开始演奏了,不过因为距离较远的关系,所以只能听到音乐和含糊的演唱而已。

  “刚刚那个故事里的佣兵王。”普莉突然出声,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罗杰诺姆,其实是我的叔叔耶。”

  “诶?”我愣了一下,笑道:“少来了,不要以为罗杰诺姆和罗杰尔听起来很像,我就会被妳骗。”

  “是真的啦!罗杰诺姆真的是我的叔叔,我小的时候,他还来过格尔杰斯庄园找过父亲大人耶!”

  普莉激动的说着,那样子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在唬烂,说起来她也没有拿这件事来骗我的理由呢……

  “那妳的叔叔真的有故事中这么厉害吗?接受无名神的试炼,杀死上古巨龙之类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

  “我也不清楚啦,但是只有一件事情我可以肯定,那就是叔叔打不赢父亲大人!”

  普莉告诉我,罗杰诺姆大约是在十二年前跑去格尔杰斯庄园的,那时罗杰尔和弟弟相见欢,两人便在庄园的宴会上喝了许多酒。

  兄弟俩在最后不知为何吵了起来,隔天一早,他们为了分清楚是非对错,便进行了一场男人间的决斗。

  战斗的最后,人类强者罗杰尔不负盛名,把佣兵王罗杰诺姆踩到脚底,成为了胜利女神垂青的对象。

  “简单的说,如果故事是真的,罗杰尔?格尔杰斯就是比上古巨龙还要强的男人了。”

  “没错,但是我所认识的罗杰尔并没有这样的实力,所以从这里就可以明白佣兵王传奇故事的后半段几乎都是虚构的。”

  我微笑说着,突然觉得好像哪里怪怪的,刚刚说罗杰尔比上古巨龙还强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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