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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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二

  唐孔氏曰:陰,蔭也,陰氣在內奧蔭。陽,揚也,陽氣在外發揚。陽奇為氣,氣混沌為一。又為日,體常明,無虧盈之殊。陰偶為形,形分彼此。又為月,有晦朔之別。伏羲見陰陽之數,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陽一而施,陰兩而承,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二者一而已。陽來則生,陽去則死,萬物生死主乎陽,則歸之于一也。蓋天地是劈初陰陽之氣結成,立其大者,以為之主,便是箇胚樸子。然後為父為母,生人生物,千變萬化,千條萬緒,皆不出此。所以充塞宇宙,何莫非陰陽之氣,都走那兩箇物事不得。造化之初,以氣造形,故陰陽生天地。以形寓氣,故天地轉陰陽。漢董仲舒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儒者不可不知陰陽也。

  周子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

  水,陰也;而生於一,則本乎陽。火,陽也;而生於二,則本乎陰。故張子曰:陰陽之精,互藏其宅。朱子曰:周子之書,不出陰陽二端。始是生生之理,終是已定之理。始有處說生,已定處說死。太極未判前,則陰含陽。太極已判後,則陽分陰。陽陷於陰為水,陰陷於陽為火。

  張子曰:氣怏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精,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結為風雨,為霜雪。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朱子曰:遊氣橫看,陰陽直看。陰陽如扇,游氣如扇出風。陰陽如磨,游氣如磨出鈣。陰陽如木根,游氣如開花結子。非陰陽外,別有游氣。虛空即氣,能升降,飛揚以生萬物,但人不見爾。如望氣龍成五色之類,氣撒出來,其中有精有贏,故人物有偏有正。

  感遇聚結,以上說二氣,以下說游氣。始之一字,只是說箇生物底母子。精底都是從贏底上面發出。贏底事上無非天之道理,所以為至教。二氣在天地間,只管運\轉,不知不覺生出許多物。各得一箇性命,各有一箇形質,皆此氣合而成之。雖是如此,而所謂陰陽兩端,成片裒裒將出來者,固自若也。

  又曰:造物所成,無一物相肖者。以是如萬物雖多,其實無一物無陰陽者1。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看他日月男女牝牡處,若2見得無一物無陰陽。雖至微之物,有箇背面,若說行處是一氣3。故朱子曰:獨陽不生,獨陰不成。造化周流,須是並用。如束西南北並立,以位相對。只是一般動對靜,屈對伸,一對二,道對器。有背有面,有上有下,有中有外,無一物無對者。形則有影,聲則有響。

  蔡氏淵曰:生物之時,陰靜陽動。靜者常偏居,動者常去來。來者,息也。息者為陽,去者消也。陽消則陰。消息之間,隨其陰陽多少,而為變化,此流行之陰陽也。物形之後,有天地、日月、男女、雌雄之類,此類待之陰陽也。流行之陰陽,惟陽為用。對待之陰陽,則其用均。雖日用均,其所謂陰,非流行之陰矣。故几動植之微而能生息者,雖陰亦待陽而得也。惟槁木死灰,乃為陰爾。

  又曰: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又曰:一故神,兩故化。兩者,陰陽消長進退。朱子曰:橫渠此語極精。非一則陰陽消長,無自而見。非陰陽消長,則一亦不可得而見。蓋陽不獨立,鈴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鈴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偶,一動一靜,一往一來,一寒一暑,皆陰陽之所為。而非有為之者也,亦無兩立之理。非陰勝陽,則陽勝陰。無物不然,無時不然。陰陽只是一箇消息,進便喚做陽,退便喚作陰。陽之退,便為陰之生。不是陽退了,又別有箇陰生。陰陽做一箇看,亦得做兩箇看,亦得大抵發生,都是一箇陽。陽長一分,下面陰生一分。不是討箇陰來陽消處,便是陰。故陽來為復,是本來物事。陰生為垢,娠是偶然相遇。陰陽是陽中之陰陽。陰陽以氣言,剛柔是陰中之陰陽。剛柔以質言,是有箇物了見得,是剛底柔底。程子曰:陰陽消長之際無截,然斷絕之理,然其升降生殺之大分,不可無也。又曰:陰陽之運\,升降盈縮,未嘗少息。陽常盈,陰常虧。一參差不齊,而萬變生焉。譬如磨既行,齒都不齊。既不齊,便生出萬變。

  朱子曰: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人所不能損益也。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至於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其扶陽抑陰之意。以天地自然之氣言之,則不可相無。以君子小人之象言之,則未嘗不欲天下之盡為君子而無一小人也。有以善惡言者,如履霜堅冰至,則一陰之生,便如一賊\。陽善陰惡,君子小人,天理人慾,互相勝負。又曰:陰何比小人,平看之卻好,以類言之,亦只是皮不好,骨子卻好。伊川云:十月謂之陽月,疑其無陽,陰亦然。聖人不言爾。蔡季通以為不然。曰:陰不可以抗陽,猶地不足以配天。朱子謂其所以不言者,這便是一箇參贊裁成之道。蓋抑陰進陽,長善消惡,用君子退小人,這便可見。

  陽化為陰,只您地消縮去無痕邇,故謂之化陰變為陽。其勢浸長,便較有頭面,故謂之變陰少於陽。氣理數皆如此,用全用半,所以不同。

  邵子曰:陽者,道之用。陰者,道之體。陽用陰,陰用陽。以陽為用則尊陰,以陰為用則尊陽。

  張氏曰:陽動陰靜,陽貴陰賤,陰終不可與陽並言。及至隨時變易,則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迭相為用。

  陽盡陰純坤為主,陰盡陽純乾為主。愚曰:子月之巳月尊陽,午月之亥月尊陰。以分而言,乾尊坤卑,不可並也。以家言之,父母固是尊,然母終不可並乎父,尊無二上也。蔡氏謂:陽非陰不成,陰非陽不生,陰陽又相須為用。然在氣則陽為用,故陽動陰靜。在形則陰為用,故陰疾陽舒。

  朱子曰:太極分開,只是兩箇陰陽,都括盡天下事物。《易》不離陰陽,千變萬化,只是他兩箇,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流行則為陰。只這一氣消長進退,做出古今天地問無限事來。如晝夜寒暑,一箇橫,一箇直。橫看是一般道理,直看是一般道理,橫堅皆可見。橫看則左陽右陰,前陽後陰,背陽面陰,進陽退陰,動陽靜陰,束南為陽,西北為陰,春夏為陽,秋冬為陰,都是一般。堅看則上陽下陰,仰陽覆陰,升陽降陰,清陽濁陰,以至大陽小陰,高陽卑陰,妍陽醜陰。以類推之,靡物不然,無時不然。愈析愈微,愈窮愈遠。陰陽之精,互藏其營。陰陽之氣,循環迭至。陰陽之質,從橫曲直,莫或使之,莫或禦之。在天則陰陽成象,在地則剛柔成質,在人則仁義成德,莫匪陰陽也。

  邵子日4:陰以陽為體,陽以陰為體。

  陽得陰而凝,虛賴實以立。陰待陽而發,實從虛而出。陰至坤而成體,乾之十二陽託焉。故陽以陰為體。復自坤出三十一變而央,為春為夏,則陰以陽為用。陽至乾而成體,坤之十二陰託焉。故陰以陽為體。娠自乾出三十一變而剝,為秋為冬,則陽以陰為用。在天則陽動而消陰,在地則陰動而消陽。

  極陰之際,坤餘十二陽,其終成乾而得三十六陽.o極陽之際,乾餘十二陰,其終成坤而得三十六陰。以坤之陽而生震坎艮二十陽,以乾之十二陰而生巽離兌二十陰。散一為三,生之始也。并為三十二,陰陽各得八位之半。以巽離兌之二十八陽而生乾之三十六陽,以震坎艮之二十八陰而生坤三十六陰。會三歸一,生之極也。并而為六十四,陰陽各得八位之全。所以立春至立秋,陽數并之皆六十四,陰數皆三十二。立秋至立春,陰數并之皆六十四,陽數皆三十二。四八三十二者,四卦之全。八八六十四卦,八卦之全也。圖左三十二陽,右三十二陰,分天地之體,并之皆六十四卦者。陽極無陰,陰極無陽也。

  邵子曰:離束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又曰:陽侵陰,陰侵陽,故坎離當半也。

  先天六十四卦氣,皆中起以八卦配十二辰。子午卯酉為四中。乾當午,坤當子,離當卯,坎當酉。故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得其正矣。四維之卦,則兌辰巳震,丑寅巽未,申艮戌亥也。而邵子又曰:坎離陰陽之限。離當寅,坎當申,數常臉之者,陰陽之溢也。蓋謂用數不過乎中,以寅申巳亥居四孟之首。乾當巳而生於巳,坤當亥而生於亥,離當寅而限於三陽之半,坎當申而限於三陰之半,中則瑜其限而溢矣。況氣盈朔虛,其餘各六。《易》曰:日中則反,月盈則蝕。亦邵子怕處其盛之意,而退一位以居之,則卯辰兌也,子丑震也,午未巽也,酉戌艮也。皆處數之不及,而不瑜乎中也。是故以坎離之半,而當陰陽之半也。若以坤為子半,推之則卯酉中矣。故卯為日門而居左,太陽所生。酉為月門而居右,太陰所生。為春秋晝夜之門者,春分陽中,秋分陰中。故曰:日中宵中,晝夜均也。非若夏至則晝數多,冬至則夜數多也。非但日月之出入於此,而萬物亦出生入死於其中也。翁氏曰:天地雖始於寅,而開物至卯,而門彌辟。雖始於戌,而閉物至酉,而門已閉。一歲而春夏秋冬,一月而弦望晦朔,一日而旦晝暮夜。雖皆坎離,日月之功,而莫不由乎門之左右矣。張氏曰:離當卯而終申,晝之分也。坎當酉而終寅,夜之分也。又曰:離當寅未卯而已明,坎當申巳酉而未昏。天克地以為餘分,晝常多夜五刻者,離陽侵坎陰,晝陽侵夜陰也。愚以大數言之,開物於鸞墊後,閉物於立冬前,陰陽互相侵也。故乾全用,坤全不用,坎離用半也。坎離二卦,是乾坤中爻之交。先天位坎離,以卯酉而為日月。後天位坎離,以子午而為水火。只此四5位極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是皆羲文之微意。其他卦不偏則雜矣。

  朱子曰:五行相為陰陽,又各自為陰陽。春為少陽,夏為老陽。秋為少陰,冬為老陰。

  此以流行於四時而言也。自一歲言,六箇月陽,六箇月陰。一日亦然,晝陽夜陰,午前陽,午後陰。一月言,望前陽,望後陰。六甲言,甲子陽,乙丑陰。分言之,則甲陽子陰。從古至今,只怠裒去,屈伸往來,循環不已。孰使然哉?天地是一箇大陰陽,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自其中流出。又春為陽始,夏為陽極。秋為陰始,冬為陰極。陽始則溫,陽極則熱。陰始則涼,陰極則寒。溫則生物,熱則長物。涼則收物,寒則殺物。是一氣之變為之也。陽生自下而上,則進而生物。陰生自上而下,則退而成物。陽居束南,主春夏以生。陰居西北,主秋冬以殺。此其大略也。

  邵子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其變則為暑寒晝夜、雨風露雷。

  或問:雷霆風雨,雪霜雲露。張子對曰:陰氣凝聚,陽在內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風雷有大小暴。緩和而散為雪霜雨露,不和而散為戾氣陰霾。陰常散受交於陽,則風雨調寒暑正。又曰: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又有問雨風雲雷於邵子者。答曰:陽得陰為雨,陰得陽為風。剛得柔為雲,柔得剛為雷。無陰不能為雨,無陽不能為雷。雨柔屬陰,待陽而後興。雷剛屬陽6,待陰7而後發。張氏釋之曰:陽倡陰從流為雨,陰格陽薄散為風。剛倡柔從蒸成雲,柔蓄剛動激成雷。客主後先,陰陽逆順,不同也。風雨自天降,故言陰陽。雲雷自地升,故言柔剛。天陽無陰,不能為雨。地陰無陽,不能成雷。雨陰形柔,本乎天氣之陽。雷陽聲剛,出乎地體之陰。陰陽互相用也。又有以八卦爻象問於蔡節齋者。答曰:坎陰為陽所得,則升為雲,陽淺\則為霧。坎陽為陰所累,則條為雨,陰淺\則為露。陰在外,陽不得出則為雷。陰固則為地動,震也。陰在內,陽不得入則為風。陰固則為大風,巽也。陽包陰則離為霰,陽和陰則為雪,離交坎也。陰包陽則坎為雷,陰入陽則為霜,坎交離也。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離為日,坎為月。陰陽相戛則為電,陰陽失位則為霓。

  又曰:氣自子至午為升,自午至子為降。子至寅地中升于地上,卯至巳地中升于天中。午至申天中降于地上,酉至亥地上降于地中。

  愚按:子午各六,有地以限之。陽生於子至寅,則十一月至正月,陽氣升于地上。少陽數七,陰中陽也。卯至巳,二月至四月,地中升于天中。老陽數九,陽中陽也。'又自一陰生午以至于申,五月至七月,陰氣自天中降于地上。少陰八,陽中陰也。酉至亥,八月至十月,地上降于地中。老陰數六,陰中陰也。一日一月亦然。大抵寅申巳亥當乾坤泰否之交,三陽三陰,皆為天之用。震為少,至乾則老。巽為少,至坤則老。坎離又以四陰四陽,生物于中。三陰三陽,泰與否對。六陰六陽,乾與坤對。如水數六,雪片也。六不是人做將出來,物物造化皆是如此。可以見陰陽之妙處。

  又曰: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其化則為走飛草木色聲氣味。

  陽生動物,陰生植物。朱子曰:本是一理,而消息盈虛,便生陰陽。雖至微至細,草木烏獸皆然。如鯉魚上有三十六鱗,陰數。龍背上有八十一鱗,陽數。龜背中問五段,五行也。兩邊各四段,八卦也。周圍二十四段,二十四氣也。至於草木、雌雄、銀杏、桐楮、牝牡、麻竹皆然。張子曰: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愚嘗以《皇極經世書》推之,謂有飛飛之物,飛木、飛草、飛走之物,又有走飛、走木、走草、走走之物,又有木飛、木走、木草、木木之物,又以。草飛、草走、草木、草草之物。又有陰陽推之,飛陽走陰,動陽植陰,馬陽牛陰,角陽尾陰,皆不逃乎陰陽之數。大抵色聲氣味,目耳鼻口,物各有之。但或偏而不全,全而不能,如人之靈耳。

  程子曰:近取諸身,百理皆具屈伸之氣,只鼻息問見之。

  鼻?竅為天門,氣由以出入也。朱子曰:以氣言之,呼為陽便是發達底,吸為陰便是收斂底。如鼻息,無時不吸,無時不噓。噓盡生吸,吸盡生噓。胡文定公曰:人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六十息。橫渠張氏曰:魂交成夢,百感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按為春,萬物錯揉。對秋而言,天地之晝夜也。朱子謂:太極是性,動靜陰陽是心。金木水火土,是仁義禮智信。軀體血肉,便是五行。所以開眼不是陰,便是陽,不是仁便是義。進便是陽,退便是陰。處己一爻是陰9,應事接物是陽。爻10又曰:事之未定者屬陽,已定者屬陰。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11。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于掌矣。釋者曰:手仰本乎天,親上。足方俯乎地,親下。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陽能兼陰,陰不可兼陽也。掌後高前下,束南多水,西北多山。聚為川澤,掌中之文,如川象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至經,股胯各三節,應十二次。四肢應天12四時,應地四方。四指各三節,應十二辰。合之應二十四氣。拇指三節,二為陰陽。隱者為太極,掌大物也。合之而三十二,應天卦。并手足六十四,兼地卦。地體極于十六一,一手有十六數,而顯者十五。一者太極,隱于大物之問也。人之四肢各一脈,應四時也。一脈三部,應一時三月。一部三候,應一月三旬。乾策也。《素問》言十二節氣,皆通天氣。十二節氣應人之十二經脈,謂手足各三陰三陽三候,謂沈浮中陰陽,有太過不及也。

  又曰:天地一氣而已。分陰分陽,便是兩物。故陽為仁,而陰為義。然陰陽又各分為二。故陽之初,為木為春為仁。陽之盛,為火為夏為禮。陰之初,為金為秋為義。陰之極,為水為冬為智。兼三材而兩之也。

  陰陽作一氣看,亦得作二氣看,亦得隨時分出看,亦得大處有大闔闢大消息,小處有小闔闢小消息。大而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小而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然。於其中雖有萬變不同,而其理則一定不易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也。學得其究心焉。

  1此句原作『其實一物無陰陽者』,據《四庫全書》本改。

  2『若』,《四庫全書》本作『方』。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若說流行處,卻只是一氣』。

  4『邵子日』,原作〔又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四』,原作『匹』,據《四庫全書》本改。

  6一陽』,原作『體』,據《四庫全書》本改。

  7『待陰』,原作『用陽』,據《四庫全書》本改。

  8『以』,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9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處已是陰』。

  10『爻』,疑衍。

  11『肢』,原作『支』,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天』,原作『夫』,據《四庫全書》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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