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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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性:黄帝曰。余闻阴阳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故五五二

  十五人之政。而阴阳之人不与焉。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五。余已知之矣。愿闻二十五人之形。血气之

  所生别。而以候从外知内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此先师之秘也。虽伯高犹不能明之也。黄

  帝避席遵循而却曰。余闻之。

  得其人弗教。是谓重失。得而泄之。天将厌之。余愿得而明之。金匮藏之。不敢扬之。岐伯曰。先立

  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行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慎

  之慎之。臣请言之。

  仇汝霖曰。天地之间。不审于五者。天有五色五气。五时五音。地有五方五行。五运五味也。五

  营运论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

  苦生心。在脏为心。在体为脉。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在脏为脾。在体为肉。西方生

  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毛。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在脏

  为肾。在体为骨。风寒热湿燥。天之五气也。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

  也。在天成气。在地成形。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之形体。秉在地五行之所生。然本于天之五气。

  是以形合五行。而气合五色五音也。五阴而合五阳者。在地之阴而合天之阳也。五五二十五者。合

  天之数也。阴阳之人不与者。通天论之所谓少阴太阴。少阳太阳之人也。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不合

  五行全备之人也。夫三阴三阳者。天之阴阳也。五人之形者。地之所成也。是以此章论形合五行。而

  上应天之五气。下章论阴阳之人。应天气之所生。故篇名通天论。

  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苍色。小头长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劳

  心少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阴佗佗然。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

  之上遗遗然。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推推然。

  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栝栝然。(能叶耐义同音大)

  马仲化曰。木主东方。其音角。其色苍。故木形之人。当比之上角。似于上天之苍帝。色苍者。木

  之色苍也。头小者。木之巅小也。面长者。木之体长也。肩背大者。木之枝叶繁生。其近肩之所阔大也。

  身直者。木之体直也。小手足者。木之枝细。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好有材者。木随用

  而可成材也。力少者。木易动摇也。内多忧而外劳于事者。木不能静也。耐春夏者。木春生而夏长也。不

  耐秋冬者。木至秋冬而凋落也。故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厥阴风木主气。佗佗。美也。如木

  之美材也。比、量也。和也。夫五音主五运之化气。三阳应六气之司天。五音之合于三阳者。应岁运之

  干支相合也。足厥阴与足少阳皆合。以一阴而合左

  右太少之四阳者。应地居天之中。而天运于上下左右也。大谓之。即太角也。太角之人。比于左

  足少阳。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推推然者。下文之所谓足少阳之上。血气盛。则

  通髯美长也。遗遗。谦下之态。如枝叶之下垂也。推推。上进之态。如枝叶之上达也。半谓之判。即

  少角也。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栝栝然者。下文之所

  谓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也。随随。从顺之态。如木体之委曲也。栝栝。正直之态。

  如木体之梃直也。仇汝霖曰。左右手足。即阴阳系日月论之手合十干足合十二支也。

  火形之人。比于上征。似于赤帝。其为人赤色。广KT锐面。小头。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

  地。疾心行摇。肩背肉满。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能春夏不能秋

  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阴核核然。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少征之人。比于右

  手太阳。太阳之下然。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然。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

  太阳之下支支颐颐然。

  火主南方。其音征。其色赤。故火形之人。似于上天之赤帝。色赤者。火之色赤也。KT、脊肉

  也。广KT者。火之中势炽而大也。面锐头小者。火之炎上者。锐且小也。好肩背髀腹者。火之自下而

  上。光明美好也。手足小者。火之旁及者。其势小也。行安地者。火从地而起也。疾心者。火势猛也。

  行摇者。火之动象也。肩背肉满者。即KT广也。有气者。火有气势也。此自其体而言耳。轻财者。火

  性易发而不聚也。少信者。火性不常也。多虑而见事明者。火性通明而旁烛也。好颜者。火色光明也。急

  心者。火性急也。不寿暴死者。火性不久也。此自其性而言耳。耐

  春夏者。木火相生之时。不耐秋冬者。火畏凉寒也。故秋冬感而病生焉。手少阴君火主气。核核。真

  实之义。如火之神明正直也。手少阴与手太阳相合。质者。火之形质也。质征。即太征。质判。即

  少征也。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鲛鲛然者。下文之所

  谓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也。肌肌然者。肉之充满也。鲛鲛然者。性之踊跃也。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下支支然者。下文之所谓手太阳之下。

  血气盛则掌肉充满也……喜悦之态。支支颐颐。上下之相应也。

  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黄帝。其为人黄色。圆面大头。美肩背。大腹。美股胫。小手足。

  多肉。上下相称。行安地。举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权势。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

  生。足太阴敦敦然。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加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

  坎坎然。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上枢枢然。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兀兀然。

  中央主土。其音宫。其色黄。故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之黄帝。曰上古者。以别于本帝也。

  色黄者。土之色黄也。面圆者。土之体圆也。头大者。土之高阜也。肩背美者。土之体浓也。腹大者。

  土之阔充也。股胫美者。充于四体也。小手足者。土溉四旁。至四末而土气渐微也。多肉者。土主肉也。

  上下相称者。土丰满也。行安重者。土体安重也。举足浮者。土扬之则浮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安心者。

  土性静也。好利人者。土人生物为德也。不喜权势善附人者。土能藏垢纳污。不弃贱趋贵也。耐秋冬者。

  土得令也。不耐春夏者。受木克而土燥也。故春

  夏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太阴湿土主气。敦敦然者。有敦浓之道也。足太阴与足阳明相合。

  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枢枢然者。下文之所谓足阳明

  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也。婉婉。和顺之态。土之德也。枢枢。如枢转之持重。土之体也。加宫。土之

  加浓。比上宫也。加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坎坎兀兀然者。

  下文之所谓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也。坎坎然者。行地之或安或浮。如山路之不平也。

  兀兀。不动貌。如平陆之安夷也。仇汝霖曰。东南为左。西北为右。天缺西北。地陷东南。加宫者。

  右宫也。盖西北之地高浓而多山岳。故曰加宫。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人方面白色。小头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肿外。骨

  轻。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阴敦敦然。商之人。比于左

  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然。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

  明之上监监然。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

  西方主金。其音商。其色白。故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上天之白帝。面方者。金之体方也。色白

  者。金之色白也。头腹肩背俱小者。金质收敛而不浮大也。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者。金体坚刚而骨

  胜也。身清廉者。金之体冷。而廉洁不受污也。此自其体而言耳。急心静悍者。金质静而性锐利也。

  善为吏者。有斧断之才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时。不能春夏者。受木火之制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此

  自其性而言耳。手太阴燥金主气。敦敦然者。如金体之敦重也。手太阴与手阳明相合。商之人。比于左

  手阳明。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

  明之上廉廉监监然者。下文之所谓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也。廉廉。如金之洁而不污。监监。如

  金之鉴而明察也。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严严然者。

  下文之所谓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手鱼肉以温也。脱脱。如金之坚白。涅而不淄。严

  严。如金之整肃也。仇汝霖曰。五行五音。上应五星。故曰似于苍帝者。上应岁星也。似于白帝者。

  上应太白也。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黑帝。其为人黑色。面不平。大头廉颐。小肩大腹。动手足。发行摇

  身。下尻长。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阴汗汗然。

  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上颊颊然。少羽之上。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众之为人。

  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

  北方主水。其音羽。其色黑。故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上天之黑帝。色黑者。水之色黑也。面

  不平者。水面有波也。头大者。水面平阔也。颐乃肾之部。廉颐者。如水之清濂也。小肩大腹者。水体

  之在下也。动手足者。水流于四旁也。发身摇者。水动而不静也。下尻长者。足太阳之部。如水之长也。

  背主督脉。背延延然。太阳之水。上通于天也。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人不敬畏而善欺

  人也。戮死者。多因戮力劳伤而死。盖水质柔弱。而不宜过劳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时。春时木泄水

  气。夏时火水涸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足少阴寒水主气。污污然者。卑下之态。如川泽之纳污也。

  足少阴与足太阳相合。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颊颊安安然者。

  下文之所谓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也。颊、侠辅

  也。颊颊然者。谓太阳在上。如有侠辅而尊贵也。安安然者。安然而不动也。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

  众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洁洁然者。下文之所谓足太阳之下。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也。

  纡纡。纡洄之态。如水之洄旋也。洁洁。如水之清洁也。曰众之为人者。谓居海滨平陆之大众。如水之在

  下。而形体清洁也。桎之为人者。谓居岗陵山谷之民众。如山之在上。安然而不动也。盖水性动而不静。

  故水形之人。动手足。发行摇身。如居于高陵山谷之中。受加宫之所胜制。则手足如桎梏。而安然不动

  矣。盖言五形之人。有居海滨傍水者。有居山陵高阜者。有居平原污下者。五方杂处之不同也。又如

  角之人。居于东方。质征之人。生于南土。则木火之性。更偏甚矣。如少商之人。居于南土。少羽之人。

  处于加宫之山陵高阜。又各有所调制矣。盖人之五形。本于五方五行之所生。故各因其所居之处。而又有

  生制之甚衰。故以此义申明于五形之末云。马仲化曰。桎者。受桎梏之人。意水形之人为戮死耶。仇汝

  霖曰。按疏属之山有神焉。名曰二负。桎其手足。抑以山居之人。以比山之神欤。倪仲宣曰。不曰左羽

  右羽。而曰众之为人。桎之为人。此即以众桎而为左右也。东南为左而地土卑下。西方为右而土阜山高。

  倪仲玉曰。水形之人。岂应桎梏而戮死耶。经义渊微。圣辞古朴。非覃思精粹。不易疏也。

  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变者。众之所以相欺者是也。

  仇汝霖曰。言此五行之人。二十五变者。乃众人中之所以相遍欺者也。众人者。谓平常之人。得五行

  五音之全者也。倪仲宣曰。相术以五行中。具一形者。乃富贵之人。若五行混杂者。平常之人也。故曰

  众人。谓平常

  之大众也。故下文曰。形色相得者。富贵大乐。谓木形之人其色苍。火形之人其色赤。此偏欺之人也。

  黄帝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岐伯曰。形胜色。色胜形者。至其胜时。年加感则病行。失则忧

  矣。形色相得者。富贵大乐。黄帝曰。其形色相胜之时。年加可知乎。岐伯曰。凡年忌下上之人。大

  忌常加。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不可

  不自安也。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是谓年忌。

  仇汝霖曰。形胜色者。如太角之人其色黄。色胜形者。如太宫之人其色青也。夫形者。五行之体

  也。色者。五行之气也。形气相得。感天地之生成。故主富贵大乐。下上之人者。谓左右太少之上下。

  合手足三阳之人。而三阴之人不与焉。年加者。始于七岁。每加九年。乃形色不相得者之所大忌也。

  夫七岁者。少阳也。加九年。乃十六岁。再加九年。乃二十五岁。盖以手足三阳之人。始于七岁之少阳。

  再加穷九之老阳。阳亢极而有悔矣。凡此相加之年。皆为斯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其分也。如感之则

  病行。有所疏失。失则忧矣。倪仲宣曰。五形合手足之三阴。故虽逢阳九。不以为忌。若变而为太少

  左右者。此手足之三阳。故为大忌也。

  黄帝曰。夫子之言。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以知形气奈何。岐伯曰。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

  血少气多。则髯短。故气少血多则髯少。血气皆少则无髯。两吻多画。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

  美长至胸。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行则善高举足。足趾少肉。足善寒。血少气多。则肉而善瘃。

  血气皆少。则无毛。有则稀枯瘁。善痿厥足痹。(瘃音祝寒疮也吻音刎)

  以下八节。申明形者。乃皮脉肉筋骨。然藉皮肉经脉之血气。以生养此形。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

  也。夫生长须毛者。乃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然手足三阳之气血。各因本经之经脉所循之处。

  而各分皮部。故帝问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以知形气。盖以各经脉络所循之上下候之。以知形中之气

  血也。形者。谓皮肉筋骨也。足阳明之脉。其上行者。挟口环唇下。交承浆。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髯

  美而长。血少气多则髯短。气少血多则髯少。气血皆少则无髯。盖血盛则淡渗皮肤而生毫毛。气者。所

  以熏肤充身泽毛者也。是以在上之须眉。在下之毫毛。皆藉皮肤之气血以生长。故气少则髯少。血少则

  髯短。血气皆少则无髯矣。血气少而不能充皮肤。肥腠理。故两吻多画。盖肌肉不得充满而多瘦纹也。

  足阳明之脉。其下行者。循膺胸。下脐腹。从膝膑而至足跗。故在下皮肤之血气盛。则下毛美而长至胸。

  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血气皆少则无毛。虽有亦稀而枯瘁也。足趾少肉。足善寒者。气之所以熏

  肤充身泽毛者也。瘃者。手足寒冷之冻疮。血少则肉而善瘃者。血之所以温肤热肉者也。痿厥足痹者。血

  气少而不能营养筋骨也。此言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脉肉筋骨也。然皮肉筋骨之间。又藉血气之所资益。

  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也。

  足少阳之上。气血盛。则通髯美长。血多气少。则通髯美短。血少气多则少须。血气皆少则无

  须。感于寒湿。则善痹骨痛爪枯也。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血多气少。则胫毛美短。

  外踝皮坚而浓。血少气多。则毛少。外踝皮薄而软。血气皆少则无毛。外踝瘦无肉。

  足少阳之经脉。其上行者。循于耳之前后。加颊车。下颈项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通髯美长。血多

  气少。则通

  髯美短。盖须发乃血之余。是以血多气少。虽短而亦美也。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阳者

  名曰风。病在阴者名为痹。爪者筋之余。血气皆少。不能营养筋骨。以致寒湿之邪。留痹而为骨痛爪

  枯也。其经脉之下行者。循膝外廉。下辅骨之前。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是以在下

  皮肤分肉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血多则皮坚而浓。血少则皮薄而软。盖血之所以淡渗于皮

  肤者也。

  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气少则恶眉。面多少理。血少气多。则面多肉。血

  气和则美色。足太阳之下。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气少血多。则踵跟空。血气皆少。则善转筋踵

  下痛。(少理当作小理)

  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循两眉而上额交巅。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眉美而眉有毫毛也。夫充

  肤热肉。生须毛之血气。乃后天水谷之所生。在上之髭须。在下之长毛。皆生于有生之后。眉乃先天所

  生。故美眉者。眉得血气之润泽而美也。毫毛者。眉中之长毛。因血气盛而生长。亦后天之所生也。

  恶眉者。无华彩而枯瘁也。面多小理者。多细小之纹理。盖气少而不能充润皮肤也。血少气多则面多肉。

  气之所以肥腠理也。经云。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平脉篇曰。缓则阳气长。其色鲜。其颜光。血气和

  者。谓经脉皮肤之血气和调。则颜色鲜美也。盖五脏六腑之俞。皆出于太阳之经。太阳为诸阳主脉也。

  转筋踵下痛者。血气少而不能营养筋骨也。

  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血少气多则髭恶。血气皆少则无髭。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

  手鱼肉以温。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

  手阳明之脉。其上行者。挟口交人中。上挟鼻孔。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髭美。恶者。稀而枯瘁也。

  其经脉之下

  行者。循臂上入两筋之间。出合谷。故血气盛。则腋下毛美。而手鱼肉以温。血气皆少。则手瘦以

  寒也。仇汝霖曰。手阳明之脉。出合谷两骨之间。手鱼肉。乃手太阴之部分。阳明之血气盛。而手

  鱼肉以温者。脏腑之血气。互相交通者也。

  手少阳之上。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血气皆少则耳焦恶色。手少阳之下。血气盛则手卷多

  肉以温。血气皆少。则寒以瘦。气少血多。则瘦以多脉。

  手少阳之脉。其上行者。出走耳前。交颊上至目锐。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眉美以长。长者。即

  生毫毛之意也。其下行者。从肩肘臂而上出于手腕。故血气盛。则手卷多肉以温。盖手少阳之血气。

  循手表腕。盛则皮缓肉淖。故善于卷握也。多脉者。皮肉瘦而脉络多外见也。仇汝霖曰。阳气者。

  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者也。是以气少。则皮肉瘦而多脉。

  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

  肉充满。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

  手太阳之脉。其上行者。循于颧颊耳鼻目之间。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血

  气皆少。则面瘦色恶。太阳为诸阳主气也。其下行者。循肩肘臂而下出于手腕。是以血气盛则掌肉

  充满。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也。以上论手足三阳之血气。各循本经之部分。充肤热肉。淡渗皮毛。肥

  腠理。濡筋骨。以养二十五变之形。如血气皆少。则又不能佗佗遗遗之自然矣。

  黄帝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约乎。岐伯曰。美眉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多。恶眉者气血少。其肥

  而泽者。血气有余。血而不泽者。气有余。血不足。瘦而无泽者。气血俱不足。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

  而调之。可以知逆顺矣。

  此言足太阳之主脉也。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脉肉筋骨也。以五形之人论之。则当手少阴主脉。今

  变为二十有五。合于手足之三阳。故以足太阳主脉。盖十二经脉之俞。皆会于足太阳之经也。故美眉

  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多也。恶眉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少也。其肌肉肥而颜色润泽者。手足三阳之脉。血

  气皆有余也。盖足太阳为诸阳主脉。太阳之脉。气血盛而美眉。则诸阳之脉。血气皆有余。而肌肉肥泽

  矣。故当再审察其皮肤。分肉之气血有余不足而调之。可以知逆顺矣。逆顺者。皮肤经脉之血气。交相逆

  顺而行者也。知逆顺之有余不足。则知所以调之矣。仇汝霖曰。脉字其字宜玩。盖用脉字。以知足太

  阳之脉之气血多少。加其字。以分别肥而泽者。乃诸阳之脉之血气有余也。倪仲宣曰。按口问篇论足太

  阳之精气。行于脉外以濡空窍。十二奇邪之走空窍。独取足太阳之外踝。此章论太阳为诸阳主脉。而诸阳

  脉之血气有余不足。皆以足太阳为准绳。盖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在天为阳。在地为水。在人即为精气。是

  以足太阳为诸阳主气。而又为诸阳主精血也。

  黄帝曰。刺其诸阴阳奈何。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切循其经络之凝涩。结而不通者。此

  于身皆有痛痹。甚则不行。故凝涩。凝涩者。致气以温之。血和乃止。其结络者。脉结血不行。决之乃行。

  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气不足于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经隧。乃能持

  之。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其

  宛陈血不结者。则而予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则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约毕也。

  此言手足三阴三阳。皮肤分肉间之气血。皆从脏腑之经隧。而外出于形身者也。盖二十五变之

  形者。皮脉肉筋骨也。是以上节论脉之血气。此节论皮肉筋骨之气血焉。诸阴阳者。足之少阴太阴厥

  阴。手之少阴太阴。以应五音五行之人也。手之太阳阳明。足之少阳太阳阳明。以应左右太少二十五

  变之人也。诸阴阳之血气。所以充肤热肉。渗泽皮毛。肥腠理。濡筋骨者。皆从本脏本腑之经隧。而

  出于孙络皮肤。各并本经之脉络以分界畔。此非经脉之血气。故当按其寸口人迎。以知阴阳之有余不

  足而调之。切循其经络之凝涩。结而不通者。此于形身中。皆有邪痹于皮肉筋骨之间。甚则留而不行。

  以致经络之血气。有所凝涩。盖充肤热肉之气血。从内之经隧。而外出于孙络皮肤。此因邪闭于络脉

  之外。气血不得外行。以致凝涩于经络之中。故当致诸阳之气以温之。则寒痹解而血得以和于外矣。其

  结络者。血气留结于脉内。以致脉结而血不行。又当决之使行。盖邪闭于皮腠。而致经络之凝涩者。当

  理其气。血结于脉络者。当决其血也。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不足于上者。推而上之。盖气血

  之出于皮肤。而又有上下有余不足之分者。因络脉所出于上下。有疏通阻滞之不同也。其有稽留于经络

  中而不至者。因而迎之。此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胃海所出之气血。而

  布散于天下者。从脏腑之大络。而出于孙络皮肤。大络虽与经脉缪处。然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

  末。盖并经而外出于皮部。各随本经之脉以分界限。是以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足太阳之上血

  气盛。则美眉也。寒与热争者。阴阳之血气混乱也。故当导而行之。使各归

  于本部。盖手足三阴三阳之血气。行于皮肤分肉之间。如不分界畔。则混乱交争矣。宛陈者。陈

  之物。宛积于肠胃之内。以致血气不至。此不因于血结于脉络而不通。故当则而予之。盖用逐陈

  之法则。而予夺之也。此手足三阴三阳之血气。本于胃腑之所生。从经隧而外出。故必先明知二十

  五人。则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刺之约法毕矣。如知少宫太宫之人。则知比于足之阳明。而足阳

  明之脉。其上行者。挟口环唇。则知经隧之络脉。亦络于唇口。而皮肤之气血。亦分部于唇口也。

  仇汝霖曰。此以皆为痛痹之皆字。照应气有余于上。或不足于上。盖十二经隧之络脉孙络。与十二

  脏之经脉络脉。并行于形身之上下。若此身中皆为痛痹。则十二经隧之络脉。皆为之不通。如只痹于

  足阳明之上。则阳明之上气不足。而下气有余矣。若只痹于足阳明之下。则阳明之下气不足。而上气

  有余矣。痹在阳明之部分。则知阳明之气血。结而不通。又不涉于诸阴阳之络矣。此盖假痛痹以申明

  皮肤分肉之气血。各并本经而出。各从本经经脉所循之上下。而各分界畔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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