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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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北宫章

  北宫锜①问曰:“周室班②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③。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④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⑤。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⑥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⑦。天于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⑧伯,元士⑨受地视子男。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⑩,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注释】

  ①北宫锜:姓北宫,名锜,卫人。②班,列也。③籍:典册。④五等:天子、公、侯、伯、子男,为五等之封爵,通于天下也。⑤六等: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为六等之职位,施于中国也。⑥不能:犹言“不足。”⑦附庸:朱注:“小国之地,不足五十里者,不能自达于天子,因大国以姓名通,谓之附庸。”⑧视:比也。⑨元士:上士。⑩粪:谓施肥治田。食:读嗣。以食养人谓之食。下并同。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朱注:“庶人在官者,其受禄不同,亦有此五等也。”“差”、读雌。作“等级”、“区别”解。

  【译文】

  北宫锜问道:“周朝规定爵位俸禄的法度,是怎么样的?”孟子说:“它的详细的规定,是无法知道。诸侯嫌恶这种制度有害于己身,把所有的典册都毁灭了,但我曾听说这个制度大略呢!天子一级,公一级,侯一级,伯一级,子、男同一级,共分五等,这是通行天下的。国君一级,卿一级,大夫一级,上士一级,中士一级,下士一级,共分六等,是施行于全国之中的。至于土地方面,天子是一千方公里,公、侯都是一百方公里,伯七十方公里,子、男五十方公里,共四等。不足五十公里的小国,朝觐贡献,不能直达于天子,只能附属于诸侯,替他代达,叫做附庸。天子的卿,授给他的土地,比照侯国的大小;大夫比照伯国;上士比照子男的国土。大国土地是一百方里,国君的俸禄,十倍于卿;卿的俸禄,四倍于大夫;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下土同平民服务官府的俸禄一样。这俸禄足够代替他耕田百亩的收获。次国土地是七十方里,国君的俸禄,十倍于卿,卿的俸禄,三倍于大夫;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同平民服务官府的俸禄一样。这俸禄足够代替他耕田百亩的收获。小国的土地是五十方里,国君的俸禄,十倍于卿,卿的俸禄,两倍于大夫;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同平民服务官府的俸禄一样。这俸禄足够代替他耕田百亩的收获。耕田人所得的收获,一个男子受田一百亩,这百亩田地施肥耕种,勤力的上农,可以养活九人;次于上农的,可以养活八人;中农可以养活七人;次于中农的,可以养活六人;下农可以养活五人。平民在政府服务的,他的俸禄,也比照这等等来给予的。”十二问友章

  万章问曰:“敢问友。”孟子曰:“不挟①长,不挟贵②,不挟兄弟③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孟献子④、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乐正裘⑤、牧仲⑥——其三人,则予忘之矣。献子之与此五人者友也,无献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有献子之家,则不与之友矣。非惟百乘之家为然也;虽小国之君亦有之。费惠公⑦曰:‘吾与子思,则师⑧之矣;吾于颜般⑨,则友之矣;王顺⑩长息,则事我者也。’非惟小国之君为然也,虽大国之君亦有之。晋平公之于亥唐也,入云则入,坐云则坐,食云则食。虽疏食菜羹,未尝不饱;盖不敢不饱也。然终于此而已矣。弗与共天位也,弗与治天职也,弗与食天禄也。士之尊贤者也,非王公之尊贤也。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亦飨舜;迭为宾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

  【注释】

  ①挟:即有所挟持而自恃也。②不挟贵:谓不挟恃自己之贵。③不挟兄弟:谓不挟恃兄弟之贵。④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⑤乐仲裘:鲁人。亦作乐正求。⑥牧仲:鲁人。亦作牧中。⑦费惠公:费邑之君。“费”、读秘。⑧师:所尊也。⑨颜般:或作颜敢。⑩王顺:或作王慎。事我者:谓所使也,晋平公:悼公子,名彪。亥唐:春秋晋贤人,隐居不仕,晋平公尝往造访之。天位:朱注:“引范氏曰:位曰天位,职曰天职,禄曰天禄、言天所以待贤人,使治天民,非人君所专者也。”舜尚见帝:“尚”、上也。谓舜上见于帝尧也。馆:舍也。甥:婿也。朱注:“礼,妻父曰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尧以女妻舜,故谓之甥。”贰室:副宫也。亦飨舜迭为宾主:赵注:“尧亦就养舜之所设,更迭为宾主。”贵贵:上“贵”为动词,下为名词。谓尊敬上位之人。尊贤:谓敬重下位之人。

  【译文】

  万章问道:“请问交友的道理。”孟子说:“不要自恃年长,不要自恃地位高,不要倚仗兄弟的势力去结交朋友。交朋友,是结交他的品德,不可有什么倚恃的。鲁国的孟献子是个大夫之家,他有朋友五人:乐仲裘,牧仲,其余三人,我忘记了。孟献子和这五个人交往,不存着自己是个贵族世家的观志。假使这五个人,也存有孟献子是贵族世家的观念,那么孟献子也许不同他们交往了。不但大夫之家是如此,就是小国的君也有的:孟惠公说:‘我对子思,是以师长待他;我对颜般,是以朋友待他;至于王顺、长息,那只是事奉我的。’不但小国如此,就是大国的君也有的:晋平公对于亥唐呢。亥唐要他进去,才进去;要他坐,才敢坐;要他吃,才敢吃;虽是粗饭菜汤,没有不吃饱的。因为尊敬他,不敢不吃饱。但是晋平公对于亥唐,也不过如此罢了。没有和他共享爵位,没有给他官职做,也没有给他俸禄。这是用士人的态度来尊贤,不是用王公身份来尊贤的。舜去朝见尧帝,尧帝便请这女婿留住在副宫里。有时跑到舜那里去吃饭,轮流互为宾主。这天子结交平民呢。在下位敬重上位的,叫做尊重贵人;在上位敬重下位的,叫做尊重贤人。尊重贵人和尊重贤人,这个道理都是一样的。”十三交际章

  万章曰:“敢问交际①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②?”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③:‘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④,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⑤与?”曰:“不可。《康诰》⑥曰:‘杀越人于货⑦,闵不畏死⑧,凡民罔不譈⑨。’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⑩。如之何其受之!”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曰:“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曰:“事道也。”“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注释】

  ①交际:朱注:“际、接也。交际、谓以礼仪币帛相交接也。”②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却之”、谓不接受人之币帛。焦循正义:“迭言却之却之者,却之至再,坚不受也。”王恕石渠意见:“‘却之’,是万章问也。‘却之为不恭’是孟子答也。‘何哉’?又万章问也。”按此说亦可通。③曰:作谓解。盖心中猜想之词。④御人于国门之外:“御”、止。止人而杀之,并抢夺其货。“国门之外”,谓无人之处。⑤受御:谓受此杀人抢劫来之财货。⑥康诰:书经周书篇名。⑦杀越人于货:“越”、颠越。“于”、取。谓杀其人而取其货。⑧闵不畏死:“闵”:亦作替、强也。言顽强而不怕死。⑨罔不譈:“罔”、无也。“譈”、怨恨也。⑩殷受夏:于今为烈:朱注以此十四字为衍文。赵注:“三代相传以此法,不须辞问也。于今为烈,烈、明法。”“辞问”、即审讯也;言杀人盗匪之现行犯,证据确凿、可以格杀勿论。不必再加教训,不必加以审问,三代皆然,至战国时,犹厉行此法。”比:读去声。连也。同也。充类至义之尽:“充”、满。“类”、种类。“义”、宜。“尽”、极。至。朱注:“夫御人于国门之外,与非其有而取之。二者固皆不义之类。然必御人,乃为真盗,其谓非有而取为盗者。乃推其类;至于义之至精至密之处,而极言之耳,非便以为真盗也。然则今之诸侯,虽曰取非其有,而岂可遽以同于御人之盗也哉?”猎较:赵注:“猎较、田猎相较,夺禽兽得之以祭,时俗所尚。以为吉祥,孔子不违而从之,所以小同于世也。”按古时诸侯将祭则田猎。猎毕,除取供君祭者外,余与士众习射于射宫,射而中者,虽田猎不得禽。亦可得之;不中者,虽田猎得禽,亦不得也。猎较,惟于猎毕较其所得之禽之多且异,不复习射矣。及三家僭礼,于其祭时亦行猎较之礼,以夸其祭品之丰富,且多异物矣。曰猎较所获之禽,自互相攫夺,以古礼变坏之一端也。事道:朱注:“以行道为事也。”先簿正祭器:朱注引徐氏曰:“先以簿书正其祭器,使有定数。不以四方难继之物实之。夫器有常数,实有常品,则其本正矣;彼猎较者,将久而自废矣。”四方之食:谓珍异难得之食。兆:朱注:“兆、犹卜兆之兆,盖事之端也。”淹:留也。见行可:谓见其道可行也。际可:谓接遇以礼也。公养:谓国君养贤之礼也。季桓子:鲁卿季孙斯也。孔子为鲁司冠,正季桓子秉政之时,故谓之“见行可之仕。”卫灵公:即卫侯元。灵公尝郊迎孔子,故谓之“际可之仕。”卫孝公:朱注:“春秋、史记皆无之,疑出公辄也。”尝致粟于孔子,故曰“公养之仕”。

  【译文】

  万章问道:“请问彼此间尝用礼物来馈赠,是什么心理?”孟子说:“表示恭敬。”万章说:“将送来的礼退还他,便是不恭敬,这是什么意思?”孟子说:“假使尊长赐给礼物,你心中先想一想:他送来的礼物,是正当还是不正当?一定要正当的才接受,这样做,就是轻慢不恭敬了,所以不要退还为是。”万章说:“不要用明言退还他,只是在心中想:‘这些都是取民不义的东西’就用别的话退还他,这不可以么?”孟子说:“只要他以道义相交,以礼节相待,就是孔子也会接受他的礼物的。”万章说:“现在有个人在城外拦劫旅客的,他以道义交我,以礼节赠我的物品,这可以接受吗?”孟子说:“不可以。书经康诰篇说:‘杀了人,又抢夺他的财物,顽强不怕死人们没有不怨恨他的。’这种人,是不待教戒,便可诛杀他的。这样的处罚,殷朝受自夏朝,周朝受自商朝,都没有话说,到现在还是雷厉风行,怎么可以接受他的礼物?”万章说:“现在诸侯搜取百姓的东西,就像抢劫一样。假使他们用周到的礼仪来接待,君子也接受他的,请问这是怎么说法?”孟子说:“你认为有了圣王起来,将把现在的诸侯统统杀了,还是先敬戒他们,如真不改悔再杀呢?至于说:不是他应该有而取来的,就算是盗。这句话不过就其类而扩充之,推到义的至精至微处罢了。实际上不是真盗。孔子在鲁国做官,鲁俗每逢祭祀时,大家射猎,比较所得多少,叫做猎较。孔子也随从他们猎较,这不合理的猎较尚且可从,何况接受所赐的礼物呢?”万章说:“孔子做官,难道不是借这事行道吗?”孟子说:“是借这事行道的。”万章说:“既然借这事行道,为什么又从俗较猎呢?”孟子说:“孔子先立簿册。订正了祭祀的器皿,不用鲁国四境所珍贵的难得食品来做簿册中所行的祭品,就是想把不良的习惯废除掉。”万章说:“孔子这样做,还是不得已,为什么不离去呢?”孟子说:“孔子是想用这事做行道的开端。这初端可以行,他的大道还不能行,然后才离去,所以孔子在任何一国没有久留三年的。孔子做官,有的察看道可行的,有的因接待尚有礼貌,有的因国君诚意养贤。在季桓子时,是因可以行道而出仕的;在卫灵公时,是因接待行礼而出仕的;在卫孝公时;是由于有养贤的诚意而出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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