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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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桀纣章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①,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②;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③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④。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⑤也。故为渊驱鱼⑥者獭⑦也,为丛驱爵⑧者鹯⑨,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⑩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

  【注释】

  ①也:犹“者”。②道:方法;原则。③与:王氏经传释词:“与,犹为也。读去声。”④所恶勿施尔也:“尔”,语助。犹之“而已”朱注:“民之所恶,则勿施于民。”⑤圹:通旷。空阔之原野也。⑥为渊驱鱼:“渊”,深水也。⑦獭:读挞。水獭,喜食鱼类。⑧为丛驱爵:“丛”,茂林也。“爵”,同雀。古同音通假。⑨鹯:挚鸟;似鹞。色青黄,勾嘴,喜击鸠鸽燕雀等食之。⑩艾:草名。其叶可以灸,干久益善。自一年之艾”,陈久之艾也。朱注:“夫病已深,而欲求干久之艾,固难卒办,然自今畜之,则犹或可及。不然,则病日益深,死日益迫。而艾终不可得矣。”为:犹使也。亦假设之词。(王氏经传释词)畜:同蓄。储存也。诗:大雅桑柔之篇。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淑”,善也。“载”,则也。“胥”,相也。“及”,与也。“溺”,陷也。言如今之政,其何能善?但君臣相引以陷于乱亡而已。

  【译文】

  孟子说:“夏桀商纣失去了天下,因为失去了人民。失去了人民,因为失去了民心。由此可以知道,得天下是有方法的:能得到天下的人民,就可得到天下了。要得到天下的人民,也是有方法的:得到他们的心,就可得到人民了。要得到人民的心,也是有方法的:人民所需要的,把它聚集起来;人民所厌恶的,不要去施行罢了。人民归服仁人,就同水向低处奔流,兽向旷野驰走一样。所以帮着深水处赶鱼的是水獭;帮着丛林里赶雀的是鹰鸥;帮着汤武赶人民的是桀和纣啊,现在天下的国君,如果有爱好仁德的,这些诸侯就帮着他赶人民了;他就不想称王天下,也不可能了。今天想称王天下的人,好像已生了七年的痼疾,还要找寻三年的陈艾,假使不马上储积,就一辈子也找不到。所以现在想王天下的人,如果不把志趣放在仁德上,便一辈子在忧愁耻辱中。诗经上说:‘这些诸侯怎么会有好结果呢?他们只有共同的陷溺在死亡线上罢了:就是这个说法啊。’”十自暴章

  孟子曰:“自暴①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②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③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④,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⑤。义,人之正路⑥也。旷⑦安宅而弗居,舍⑧正路而不由:哀哉!”

  【注释】

  ①暴:贼害也。②弃:抛弃。③非:说文:“非,韦也。”“韦”,通达,相背也。“言非礼义”,谓违背礼义也。④居仁由义:“居”,安而处之也;“由”,循而行之也。⑤安宅:详公孙丑第七矢仁章。⑥正路:人所共由之路也;即大道。⑦旷:空也。⑧舍:同舍。弃也。

  【译文】

  孟子说:“自己残害自己的,不可和他谈论道理;自己放弃自己的责任,不可和他有所作为。他所说的,都是违背礼义,所以说他是自己残害自己。认为自身不能处仁行义,所以说他是放弃自己的责任。须知:仁,是极安全的住宅;义,是极正大的道路。现在的人,空着安全的住宅而不住,抛弃正大的道路而不走,真是可悲啊,”十一道在章

  孟子说:“道在尔①,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②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注释】

  ①尔:通迩。近也。赵本即作迩。②人人亲其亲三句:焦循正义:“何谓仁?亲亲是也;何谓义?敬长是也。道,即平天下之道也。事,即平天下之事也。指之以在迩在易,要之以其亲其长。亲其亲,则不致于无父;长其长,则不致于无君。尧舜之道,孝弟而已。其为人也孝弟,犯上作乱,未之有也。舍此而一高谈心性,辨别理欲,所谓求诸远,求诸难也。”胡毓寰云:“盖孝弟为仁之本,而仁为修身之基;人人身修,则家齐;家家齐,则国治;国国治,则天下平矣。”

  【译文】

  孟子说:“平天下的道理就在眼前,却偏要向远处去求寻;平天下的事情极其容易,却偏要向难的一边去求寻。只要人人亲爱他的父母,尊敬他的兄长,天下就会太平了。”十二居下章

  孟子说:“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①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②,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③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④也;思诚者,人之道⑤也。至诚⑥而不动⑦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注释】

  ①获于上:朱注:“得其上之信任也。”②反身不诚:朱注:“反求诸身,而其所以为善之心有不实也。”“诚”,实也。谓心意忠实也。③不明乎善:“明善”,犹言致知。盖知不致,则理不明;理不明,则不知善之当行,而常以伪善相值矣。④天之道:赵注:“授人诚善之性者,天也。故曰天道。”“天道”,即天赋于人本然之道,其权操之于天者也。所谓“知命”是也。⑤人之道:赵注:“思行其诚以奉天者,人道也。”“人道”,即以人力行之,其权操之在我者也。所谓“行善”是也。⑥至诚:谓诚之极也。⑦动:感应也。朱注引杨氏曰:“动,便是验处,若发乎上,信乎友,悦于亲之类是也。”

  【译文】

  孟子说:“在下位的人,得不到长官的信任,对那百姓就无法治理了。但要得到长官的信任,却有个方法:如不能取得朋友的信任,就不能得到长官的信任了。但要得到朋友的信任,也有个方法:如事奉父母,不能得到父母的喜悦,就不能得到朋友的信任了。但要得到父母的喜悦,也有个方法:如反省自身,不能有真实行善的心,就不能得到父母的喜悦了。但反省自身,有真实行善的心,也有个方法:如果不明本性的善,就不能有真实行善的心了。所以这真实行善的心,就是天性中固有的道理。想做到真诚无伪,原是做人本然的道理啊!将真诚无伪做到了极点,还不能感动人,这是从来没有的事。如果没有真诚待人,那就绝没有感动人的道理。”十三伯夷章

  孟子曰:“伯夷辟①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②,兴③曰:‘盍归乎来④,吾闻西伯⑤善养老者。’太公⑥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⑦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⑧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⑨之内,必为政于天下矣。”

  【注释】

  ①辟:同避,②作:起也。③兴:亦起也。④盍归乎来:“盍”,何不也。“来”,句末语助词。⑤西伯:朱注:“即文王也。纣命为西方诸侯之长,得专征伐,故称西伯。”⑥太公:史记齐世家:“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朱注:“文王发政,必先鳏寡孤独,庶人之老,皆无冻馁,故伯夷,太公来就其养,非求仕也。”⑦大老:言非常之老者。即父老之领袖也。⑧天下之父:朱注:“言齿德皆尊,如众父然。既得其心,则天下之心,不能外矣。”⑨七1年:朱注:“七年,以小国而言也。大国五年,在其中矣。”

  【译文】

  孟子说:“当初伯夷远避商纣之祸乱,住在北海的边上,听说文王兴起,便感动地说:“何不归到他这里来?我听说西伯最尊敬老人的。”太公也远避商纣的祸乱,住在东海的边上,听说文王兴起,便感动地说:“何不归到他这里来?我听说西伯最尊敬老人的。”这两位老者,高年硕德,是天下最伟大的老人,还来归附文王,就等于天下众人的父亲归附文王一样。天下众人的父亲都来归附文王,他的子女还会到那里去呢?现在的诸侯,有能施行文王的仁政,不过七年之内,必定推行他的政令于天下了。”十四求也章

  孟子曰:“求①也为季氏宰②,能无改于其德③,而赋粟④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于鸣鼓而攻之⑤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⑥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⑦!故善战⑧者服上刑;连诸侯者⑨次之;辟草莱⑩;任土地者次之。”

  【注释】

  ①求:冉求,孔子弟子。②季氏宰:赵注:“季氏,鲁卿季康子。宰,家臣也。”③能无改于其德:“其德”,指季氏之德。季氏所行多违先王之制,孔子深斥其不能辅以改其旧行,反为之加倍敛民财粟。此又见论语先进篇。④赋粟:“赋”,税也。左传哀公十二年:季康子“用田赋。”即指此事。鲁本用“丘赋””,今更增“田赋”,是于丘赋之外又增田赋。故杜注:“以示改法重赋。”⑤鸣鼓而攻之:朱注引郑曰:“声其罪以责之。”⑥弃:绝也。⑦罪不容于死:朱注引林氏曰:“富其君者,夺民之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则是牵土地而食人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容之也。⑧善战者服上刑:“服”,用也。“上刑”,犹重刑也。朱注:“善战,孙膑,吴起之徒。”⑨连诸侯者:朱注:“连结诸侯,如苏秦、张仪之类。”⑩辟草莱:“辟”,同辟。开拓也。“莱”,草之总名。“草莱”,谓荒芜未垦之地也。任土地者:“任”,犹因也。朱注:“如李埋任地力,商鞅开阡陌之类。”

  【译文】

  孟子说:“从前冉求做季氏的家臣,不能改好季氏的政德;并且加倍征收百姓的赋税。孔子说:‘求!不像是我的门徒,你们二三子敲着鼓宣布他的罪状,一齐指责他好了。’从这件事看来,国君不能施行仁政,做臣子的还替他求富,这都是被孔子所拒绝的。况且又替他恃强打仗。为着争夺土地打仗,就杀人满野;为着争夺城池打仗,就杀人满城;这正所谓率领土地去吃人的肉,他们的罪,虽一死也不能塞其责呢,所以好战的人,应当用极刑;连结诸侯,兴起兵祸的人,罪减一等;开地垦荒,穷尽地力,增加打仗实力的人,再减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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