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传忠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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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理(一)

  属性:万事不能外乎理,而医之于理为尤切。散之则理为万象,会之则理归一心。夫医者,一

  心也;病者,万象也。举万病之多,则医道诚难,然而万病之病,不过各得一病耳。譬之北

  极者,医之一心也;万星者,病之万象也。欲以北极而对万星,则不胜其对。以北极而对一

  星,则自有一线之直。彼此相照,何得有差?故医之临证,必期以我之一心,洞病者之一本。以我之一,对彼之一,既得一真,万疑俱释,岂不甚易?一也者,理而已矣。苟吾心之理

  明,则阴者自阴,阳者自阳,焉能相混?阴阳既明,则表与里对,虚与实对,寒与热对,明

  此六变,明此阴阳,则天下之病固不能出此八者。是编也,列门为八,列方亦为八。盖古有

  兵法之八门,予有医家之八阵。一而八之,所以神变化,八而一之,所以溯渊源。故予于此

  录,首言明理,以统阴阳诸论,详中求备,用帅八门。夫兵系兴亡,医司性命,执中心学,

  孰先乎此?是即曰传中可也,曰传心亦可也。然传中传心,总无非为斯人斯世之谋耳,故复

  命为传忠录。

  阴阳篇(二)

  属性: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为医道之纲领。阴阳无谬,治焉有差?医道虽繁,而可

  以一言蔽之者,曰阴阳而已。故证有阴阳,脉有阴阳,药有阴阳。以证而言,则表为阳,里

  为阴;热为阳,寒为阴;上为阳,下为阴;气为阳,血为阴;动为阳,静为阴;多言者为阳

  ,无声者为阴;喜明者为阳,欲暗者为阴。阳微者不能呼,阴微者不能吸;阳病者不能俯,

  阴病者不能仰。以脉而言,则浮大滑数之类,皆阳也;沉微细涩之类,皆阴也。以药而言,

  则升散者为阳,敛降者为阴;辛热者为阳,苦寒者为阴;行气分者为阳,行血分者为阴;性

  动而走者为阳,性静而守者为阴。此皆医中之大法。至于阴中复有阳,阳中复有静,疑似之

  间,辨须的确。此而不识,极易差讹,是又最为紧要,然总不离于前之数者。但两气相兼,

  则此少彼多,其中便有变化,一皆以理测之,自有显然可见者。若阳有余而更施阳治,则阳

  愈炽而阴愈消;阳不足而更用阴方,则阴愈盛而阳斯灭矣。设能明彻阴阳,则医理虽玄,思

  一、道产阴阳,原同一气。火为水之主,水即火之源,水火原不相离也。何以见之?如

  水为阴,火为阳,象分冰炭。何谓同源?盖火性本热,使火中无水,其热必极,热极则亡阴

  ,而万物焦枯矣。水性本寒,使水中无火,其寒必极,寒极则亡阳,而万物寂灭矣。此水火

  之气,果可呼吸相离乎?其在人身,是即元阴元阳,所谓先天之元气也。欲得先天,当思根

  柢。命门为受生之窍,为水火之家,此即先天之北阙也。舍此他求,如涉海问津矣。学人宜识之。

  一、凡人之阴阳,但知以气血、脏腑、寒热为言,此特后天有形之阴阳耳。至若先天无

  形之阴阳,则阳曰元阳,阴曰元阴。元阳者,即无形之火,以生以化,神机是也。性命系之

  ,故亦曰元气。元阴者,即无形之水,以长以立,天癸是也。强弱系之,故亦曰元精。元精

  元气者,即化生精气之元神也。生气通天,惟赖乎此。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即为之

  谓。今之人,多以后天劳欲戕及先天,今之医,只知有形邪气,不知无形元气。夫有形者,

  迹也,盛衰昭着,体认无难;无形者,神也,变幻倏忽,挽回非易。故经曰∶粗守形,上守

  神。嗟呼!又安得有通神明而见无形者,与之共谈斯道哉。

  一、天地阴阳之道,本贵和平,则气令调而万物生,此造化生成之理也。然阳为生之本

  ,阴实死之基。故道家曰∶分阴未尽则不仙,分阳未尽则不死。华元化曰∶得其阳者生,得

  其阴者死。故凡欲保生重命者,尤当爱惜阳气,此即以生以化之元神,不可忽也。曩自刘河

  间出,以暑火立论,专用寒凉,伐此阳气,其害已甚。赖东垣先生论脾胃之火必须温养,然

  尚未能尽斥一偏之谬,而丹溪复出,又立阴虚火动之论,制补阴、大补等丸,俱以黄柏、知

  母为君,寒凉之弊又复盛行。夫先受其害者,既去而不返。后习而用者,犹迷而不悟。嗟乎!法高一尺,魔高一丈,若二子者,谓非轩歧之魔乎?余深悼之,故直削于此,实冀夫尽洗积

  陋,以苏生命之厄,诚不得不然也。观者其谅之、察之,勿以诽谤先辈为责也。幸甚!

  一、阴阳虚实。经曰∶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

  一、经曰∶阳气有余,为身热无汗。此言表邪之实也。又曰∶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

  此言阳气之虚也。仲景曰∶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又曰∶极寒反汗出,身必

  冷如冰。此与经旨义相上下。

  一、经曰∶阴盛则阳病,阳盛则阴病。阳胜则热,阴盛则寒。

  一、阴根于阳,阳根于阴。凡病有不可正治者,当从阳以引阴,从阴以引阳,各求其属

  而衰之。如求汗于血,生气于精,从阳引阴也。又如引火归源,纳气归肾,从阴引阳也。此

  即水中取火,火中取水之义。

  一、阴之病也,来亦缓而去亦缓;阳之病也,来亦速而去亦速。阳生于热,热则舒缓;

  阴生于寒,寒则拳急。寒邪中于下,热邪中于上,饮食之邪中于中。

  一、考之《中藏经》曰∶阳病则旦静,阴病则夜宁;阳虚则暮乱,阴虚则朝争。盖阳虚

  喜阳助,所以朝轻而暮重;阴虚喜阴助,所以朝重而暮轻。此言阴阳之虚也。若实邪之候,

  则与此相反。凡阳邪盛者,必朝重暮轻;阴邪盛者,必朝轻暮重。此阳逢阳王,阴得阴强也。其有或昼或夜,时作时止,不时而动者,以正气不能主持,则阴阳盛负,交相错乱,当以

  培养正气为主,则阴阳将自和矣。但或水或火,宜因虚实以求之。

  六变辨(三)

  属性:六变者,表里寒热虚实也。是即医中之关键。明此六者,万病皆指诸掌矣。以表里言之

  ,则风、寒、暑、湿、火、燥感于外者是也。以里言之,则七情、劳欲、饮食伤于内者是也。寒者,阴之类也。或为内寒,或为外寒,寒者多虚。热者,阳之类也。或为内热,或为外

  热,热者多实。虚者,正气不足也,内出之病多不足。实者,邪气有余也,外入之病多有余。六者之详,条列如下。

  表证篇(四)

  属性:表证者,邪气之自外而入者也。凡风寒暑湿火燥,气有不正,皆是也。经曰∶清风大来

  ,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热气大来,火之胜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寒气大来

  ,水之胜也。火热受邪,心病生焉。湿气大来,土之胜也。寒水受邪,肾病生焉。风气大来

  ,木之胜也。土湿受邪,脾病生焉。又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

  伤于暑,秋必咳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又曰∶风从其冲后来者为虚风,伤人者也,主杀

  主害者。凡此之类,皆言外来之邪。但邪有阴阳之辨,而所伤亦自不同。盖邪虽有六,化止

  阴阳。阳邪化热,热则伤气;阴邪化寒,寒则伤形。伤气者,气通于鼻,鼻通于脏。故凡外

  受暑热而病有发于中者,以热邪伤气也。伤形者,浅则皮毛,深则经络,故凡外受风寒而病

  为身热体痛者,以寒邪伤形也。经曰∶寒则腠理闭,气不行,故气收矣。炅则腠理开,营卫

  通,汗大泄,故气泄矣。此六气阴阳之辨也。然而六邪之感于外者,又惟风寒为最。盖风为

  百病之长,寒为杀厉之气。人身内有脏腑,外有经络,凡邪气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

  留而不去,乃入于孙络;留而不去,乃入于络脉;留而不去,乃入于经脉,然后内连五脏,

  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气自外而内之次也。然邪气在表,必有表证,既见表

  证,则不可攻里。若误攻之,非惟无涉,且恐里虚则邪气乘虚愈陷也。表证既明,则里证可

  因而解矣。故表证之辨,不可不为之先察。

  一、人身脏腑在内,经络在外,故脏腑为里,经络为表。在表者,手足各有六经,是为

  十二经脉。以十二经脉分阴阳,则六阳属腑为表,六阴属脏为里。以十二经脉分手足,则足

  经之脉长而且远,自上及下,遍络四体,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手经之脉短而且近,皆出

  入于足经之间,故凡诊伤寒外感者,则但言足经不言手经也。然而足之六经,又以三阳为表

  ,三阴为里。而三阳之经,则又以太阳为阳中之表,以其脉行于背,背为阳也。阳明为阳中

  之里,以其脉行于腹,腹为阴也。少阳为半表半里,以其脉行于侧,三阳传遍而渐入三阴也。故凡欲察表证者,但当分前后左右,而以足三阳经为主。然三阳之中,则又惟太阳一经,

  包覆肩背,外为周身之之纲维,内连五脏六腑之肓?此诸阳之主气,犹四通八达之衢也。

  故凡风寒之伤人,必多自太阳经始。

  一、足三阴之经皆自脚上腹,虽亦在肌表之间,然三阴主里,而凡风寒自表而入者,未

  有不由阳经而入阴分也。若不由阳经迳入三阴者,即为直中阴经,必连脏矣。故阴经无可据

  之表证。

  一、寒邪在表者,必身热无汗,以邪闭皮毛也。

  一、寒邪客于经络,必身体疼痛,或拘急而酸者,以邪气乱营气,血脉不利也。

  一、寒邪在表而头痛者,有四经焉。足太阳脉挟于头顶,足阳明脉上至头维,足少阳脉

  上行两角,足厥阴脉上会于巅,皆能为头痛也。故惟太阴、少阴皆无头痛之证。

  一、寒邪在表多恶寒者,盖伤于此者必恶此,所谓伤食恶食,伤寒恶寒也。

  一、邪气在表,脉必紧数者,营气为邪所乱也。

  一、太阳经脉起目内,上顶巅,下项,挟脊行腰,故邪在太阳者,必恶寒发热而

  兼头项痛,腰脊强,或膝酸疼也。

  一、阳明经脉起自目下,循面鼻,行胸腹。故邪在阳明者,必发热微恶寒,而兼目痛鼻

  干不眠也。

  一、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其脉绕耳前后,由肩井下胁肋。故邪在少阳者,必发热而兼

  耳聋胁痛,口苦而呕,或往来寒热也。

  以上皆三阳之表证,但见表证,则不可攻里。或发表,或微解,或温散,或凉散,或温

  中托里而为不散之散,或补阴助阴而为云蒸雨化之散。呜呼!意有在而言难尽也。惟慧者之心悟之。

  一、表证之脉。仲景曰∶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

  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脉经》注曰∶风为阳,寒为阴,卫为阳,营为阴,风

  则伤阳,寒则伤阴,各从其类而伤也。故卫得风则热,营得寒则痛,营卫俱病,故致骨节烦

  疼,当发汗解表而愈。

  一、浮脉本为属表,此固然也。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拘束卫气,脉不能达,则必沉而

  兼紧,此但当以发热身痛等表证参合而察之,自可辨也。又若血虚动血者,脉必浮大。阴虚

  水亏者,脉必浮大。内火炽盛者,脉必浮大。关阴格阳者,脉必浮大。若此者,俱不可一概

  以浮为表论,必当以形气病气有无外证参酌之。若本非表证,而误认为表,则杀人于反掌之间矣。

  一、外感寒邪,脉大者,必病进,以邪气日盛也。然必大而兼紧,方为病进。若先小而

  后大,及渐大渐缓者,此以阴转阳,为胃气渐至,将解之兆也。

  一、寒邪未解,脉息紧而无力者,无愈期也。何也?盖紧者,邪气也。力者,元气也,

  紧而无力,则邪气有余而元气不足也。元气不足,何以逐邪?临此证者,必能使元阳渐充,

  则脉渐有力,自小而大,自虚而实,渐至洪滑,则阳气渐达,表将解矣。若日见无力,而紧

  数日进,则危亡之兆也。

  一、病必自表而入者,方得谓之表证,若由内以及外,便非表证矣。经曰∶从内之外者

  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治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

  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此内外先后之不可不知也。

  一、伤风、中风,虽皆有风之名,不可均作表证。盖伤风之病,风自外入者也。可散之

  、温之而已,此表证也。中风之病,虽形证似风,实由内伤所致。本无外邪,故不可以表证论治。法具本条。

  一、发热之类,本为火证,但当分辨表里。凡邪气在表发热者,表热而里无热也,此因

  寒邪,治宜解散。邪气在里发热者,必里热先甚而后及于表也,此是火证,治宜清凉。凡此

  内外,皆可以邪热论也。若阴虚水亏而为骨蒸夜热者,此虚热也。又不可以邪热为例,惟壮

  水滋阴可以治之。

  一、湿燥二气,虽亦外邪之类,但湿有阴阳,燥亦有阴阳。湿从阴者为寒湿,湿从阳者

  为湿热。燥从阳者因于火,燥从阴者发于寒。热则伤阴,必连于脏。寒则伤阳,必连于经。

  此所以湿燥皆有表里,必须辨明而治之。

  一、湿证之辨,当辨表里。经曰∶因于湿,首如裹。又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若道

  路冲风冒雨,或动作辛苦之人,汗湿沾衣,此皆湿从外入者也。若嗜好酒浆生冷,以致泄泻

  、黄胆、肿胀之类,此湿从内出者也。在上在外者,宜微从汗解;在下在里者,宜分利之。

  湿热者宜清宜利;寒湿者宜补脾温肾。

  一、燥证之辨,亦有表里。经曰∶清气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此中风

  之属也。盖燥胜则阴虚,阴虚则血少,所以或为牵引,或为拘急,或为皮腠风消,或为脏腑

  干结,此燥从阳化,营气不足,而伤乎内者也。治当以养营补阴为主。若秋令太过,金气胜

  而风从之,则肺先受病,此伤风之属也。盖风寒外束,气应皮毛,故或为身热无汗,或为咳

  嗽喘满,或鼻塞声哑,或咽喉干燥,此燥以阴生,卫气受邪,而伤乎表者也。治当以轻扬温

  散之剂,暖肺去寒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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