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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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

  雌雄,先後之及我者也。黑白,明暗之及我者也。榮辱,貴賤之及我者也。夫欲先而惡後,欲明而惡暗,欲貴而惡賤,物之情也。然而先後之及我,不若明暗之切,明暗之及我,不若貴賤之深。古之聖人去妄以求復性,其性愈明,則其守愈下;其守愈下,則其德愈厚;其德愈厚,則其歸愈大。蓋不知而不為,不若知而不為之至也。知其雄,守其雌,知性者也。知性而争心止,則天下之争先者皆將歸之,如水之赴谿,莫有去者。雖然,譬如嬰兄,能受而未能用也,故曰復歸於嬰兒。知其白,守其黑,見性者也。居暗而視明,天下之明者,皆不能以形逃也。故眾明則之以為法,雖應萬物,而法未嘗差,用未嘗窮也,故曰復歸於無極。知其榮,守其辱,復性者也。諸妄已盡,處辱而無憾,曠兮如谷之虛,物來而應之。德足於此,純性而無雜矣,故曰復歸於樸。

  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

  聖人既歸於樸,復散樸以為器,以應萬物。譬如人君分政以立官長,亦因其勢之自然,雖制而未有所割裂也。政和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有形名焉,有分守焉,道全則天與人合而為一,器散則天與人離而為二。趙曰:上言復歸於樸,樸者道之全,割則分裂有二物矣,故大制不割。

  將欲取天下章第二十九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聖人之有天下,非取之也,萬物歸之,不得已而受之。其治天下,非為之也,因萬物之自然而除其害耳。若取而為之,則不可得矣。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凡物皆不可為也,雖有百人之聚,不循其自然而妄為之,則必有齟齬不服者,而況天下乎?雖然小物寡眾,蓋有可以力取而智奪者,至於天下之大,有神主之,不待其自歸則叛,不聽其自治則亂矣。

  故物或行或隨,或呴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陰陽相盪,高下相傾,大小相使。或行於前,或隨於後,或呴而暖之,或吹而寒之,或益而強之、或損而羸之,或載而成之,或隳而毀之,皆物之自然而勢之不免者也。然世之愚人,私己而務得,乃欲拒而違之,其禍不覆則折。聖人知其不可逆,則順而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過而傷物,而天下無患矣,此不為之至也。堯湯之水旱雖不能免,而終不至於敗,由此故也。《易》之《泰》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三陽在內,三陰在外,物之泰極矣。聖人懼其過而害生,故財成而輔相之,使不至於過,此所謂去甚、去奢、去泰也。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聖人用兵,皆出於不得已。非不得已,欲以強勝天下,雖或能勝,其禍必還報之,楚靈,齊泯、秦始皇、漢孝武,或以殺其身,或以禍其子孫。人之所毒,鬼之所疾,未有得免者也。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兵之所在,民事廢,故田不脩。用兵之後,殺氣勝,故年穀傷。凡兵皆然,而況以兵強天下者耶。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果,决也。德所不能綏,政所不能服,不得已而後以兵次之耳。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強。

  勿矜、勿伐、勿驕、不得已四者,所以勿強也。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壯之必老,無不然也。唯有道者成而若缺,盈而若冲,未嘗壯故未嘗老,未嘗死。以兵強天下,壯亦甚矣,而能無老乎?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以之濟難,不以為常,是以不處。

  是以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則以喪禮處之。殺人眾多,以悲哀泣之,戰勝則以喪禮處之。

  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

  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樸,性也,道常無名,則性亦不可名矣。故其為物,舒之無所不在,斂之不盈毫末,此所以雖小而不可臣也。故匹夫之賤守之,則塵垢?糠,足以陶鑄堯舜;而侯王之尊不能守,則萬物不賓矣。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冲氣升降,相合為一,而降甘露,脗然被於萬物,無不均遍。聖人體至道以應諸有,亦如甘露之無不及者,此所以能賓萬物也。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聖人樸散為器,因器制名,豈不徇名而忘樸,逐末而喪本哉。蓋亦知復於性,是以乘萬變而不殆也。

  譬道之在天下,如川谷之與江海。

  江海,水之鍾也;川谷,水之分也。道,萬物之宗也;萬物,道之末也。皆水也,故川谷歸其所鍾;皆道也,故萬物賓其所宗。趙曰:諸說皆以萬物賓道,猶川谷之歸江海。秉文獨異之曰:若然則應言萬物賓道,猶如川之歸海。江河與焉,馬誕疑與字,遂改作赴,皆非也。竊意此章言道本無名,及其始制有名,為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聖人用之,制為官長,名雖不同,同一道也。譬水之在天下,為川谷,為江海,為水不同,同一水也。欲學者忘名,還於無名之樸也,故夫亦將知止,止於道也。

  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分別為智,蔽盡為明。分別之心未除,故止於知人而不能自知。蔽盡則無復分別,故能自知而又可以及人也。

  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

  力能及人而不能及我,能克己復性,則本非力之所及,故可謂強矣。

  知足者富,

  知足者所遇而足,則未嘗不富矣。雖有天下,常挾不足之心以處之,則是終身不能富也。

  強行者有志,

  不與物争,而自強不息,物莫能奪其志也。

  不失其所者久,

  物變無常,而心未嘗失,則久矣。

  死而不亡者壽。

  死生之變亦大矣,而性湛然不亡,此古之聖人能不生不死者也。什曰:在生而不生曰久,在死而不死曰壽。

  大道汎兮章第三十四

  大道汎兮,其可左右。

  汎兮無可無不可,故左右上下,周旋無不至也。光曰;其可,不可也。大道不可以固必求,不可以對待取。

  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

  世有生物而不辭者,必將名之以為己有;世有避物而不有者,必將辭之而不生。生而不辭,成而不有者,惟道而已。

  衣被萬物而不為主,故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於大。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大而有為大之心則小矣。政和曰:覆露乎萬物而示其宰制之功,故不為主。鼓舞乎羣眾而莫窺歸往之迹,故不知主。夫道非大小之可名也,云可名者,道之及乎物者耳。孟子曰:大而化之之謂聖。夫大而能化,則豈有為大之累,所以能成其大。

  執大象章第三十五

  執大象,天下往。

  道非有無,故謂之大象。苟其昭然有形,則有同有異,同者好之,異者惡之,好之則來,惡之則去,不足以使天下皆往矣。

  往而不害,安平泰。

  有好有惡,則有所利,有所害。好惡既盡,則其於萬物皆無害矣。故至者無不安,無不平,無不泰。

  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可既。

  作樂設餌,以待來者,豈不足以止過客哉。然而樂闋餌盡,彼將捨之而去。若夫執大象待天下,天下不知好之,又況得而惡之乎?雖無臭味形色聲音以悅人,而其用不可盡矣。

  將欲歙之章第三十六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未嘗與之而遽奪,則勢有所不極,理有所不足。勢不極則取之難,理不足則物不服,然此幾於用智也,與管仲孫武何異。聖人之與世俗,其迹故有相似者也,聖人乘理而世俗用智,乘理如醫藥巧於應病,用智如商賈巧於射利。知歙於張,知弱於強,知興於廢,知與於奪,非知幾者孰能與此,故曰微明。

  柔弱勝剛強。

  聖人知剛強不足恃,故以柔弱自處。天下之剛強方相傾相軋,而吾獨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傷,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斃,此所謂勝也。雖然聖人豈有意為此以勝物哉,知勢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魚之為物,非有爪牙之利,足以勝物也。然方其託於深淵,雖強有力者,莫能執之。及其脫淵而陸,則蠢然一物耳,何能為哉。聖人居於柔弱,而剛強者莫能傷也,又將以前制其後,此不亦天下利器也哉。魚惟脫於淵,然後人得而制之。聖人惟處於柔弱而不厭,故終能服天下,此豈與眾人共之者哉。葉曰:事物之變,不可以盡窮。疑若有居無事而推行之者,故見其張者不知所欲歙,見其強者不知所欲弱,其於廢興與奪亦然。是雖微而可明,此柔之所以能勝剛,弱之所以能勝強。聖人之於天下,蓋亦有運\之者焉,而不可以示人,謂之利器。趙曰:開元注以為聖人用權,非也。聖智在所棄,況權詐乎?陸氏蘇氏以為物理有之,幾矣。葉氏以謂若有造物推行之,以證成柔弱勝剛強之義,當矣。所謂利器,豈所謂柔弱者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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