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冥通记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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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周氏冥通记 南朝梁周子良、陶弘景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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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冥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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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未年六月十三日夜,見前帥來言日:比者真仙遊降,足致欣暢乎。我比恆有事,遂成冥隔。子良答日:近來乾坤澄淨,七景齊明,仰降高靈,稍蒙已數,但滓穢無以克承耳。帥日:是卿千秋之功,無嗟以滓穢為辭,但卿六世祖眉為譙郡時,尤好射獵,殺傷無數,賴其中時復營功德,罪已得釋。卿不宜復食肉,食肉恐先源建卿,幸可慎之。仙藥草自足,何急瞰此。恐卿不悟,故因暇來相報爾。子良唯承受,帥便去。

  右一條,十三日所受記,書一小碧紙。未檢汝南周家譜,不知周眉晉何帝時為譙郡。殺戮之咎,誠\為莫大,但身尚以蒙釋,方慮殃延苗裔,小為難解。亦當如立善功,身既荷福,慶流子孫邪。此帥一僕一,我亦未領。

  至六且十五日夜中山人去後,依別記目,有六月十五日,中嶽洪先生授《洞房經》云云。而檢函中,不見此受,恐當是修事與祕重不題文邊,亦可已別投藏計,此正應是外斗法,事與前二星相涉,所以猶是。洪先生授之,聞其在西癬。及移朱陽,所眠一林,絕惡人近身,少遊雜。夕輒別林外,如此必是修方諸臥斗之法。此法是上清中品經理,非下仙之品。又一人來,甚華少,白衣,傳范帥語云:前故相告食肉事,遂不能斷耶?今旦何意往他人處食脯?從今去,勿復爾。望採前言,副今日懷。子良答日:早至師間,師賜食,謂是甘果,不以為欺。又奉今旨,敢復近肉?此人應爾而去。

  右一條,十五日所受記,一。白藤紙,其好全似楊君體。其十四旦已向姨母云,不得食肉。晚入嶺,亦見向說,如范帥語,于時即然許之。十五日旦,又入,因進往潘淵文問,潘與共醮,仍逼勸令其專志,夜便得此信。十六日旦,即復見向說之。從此都斷惡。其今答語云:師賜此,亦復方便說,以懈責也。其去歲十月至今年三月,怛菜食,既辛苦疲瘦,姨母更勸令漸進,栽少少而已尋又造罪尤非唯拘於先殃所及既吞噬。眾生理乖慈育之氣,涉乎仁心者,必宜斷之以成性,是以仙聖為體,一向絕之。六月十九日,有五女人來,此則是前十一夕李飛華於嶺裹所告,十九日期於西阿者。第一易遷領學仙妃趙夫人,字素臺,年三十許,綵繡衣也,《真誥》有此女。第二易遷左嬪王夫人,改字太英,年二十許,紫衣也,《真誥》有王進賢,恐是改名即是。第三易遷右嬪劉夫人,字玄微,年二十許,綠衣,《真誥》有劉春龍,而此不同,若1百改名,恐非。第四易遷都司學陶夫人,改字智安,年四十許,上綠下紫,衣科斗,恐許,此改即是許緣母。第五易遷受學李飛華,年可二十許,前已經來者,上綠下碧衣《真拙嬰無此。前云:入易遷始九十四年。

  右五人字位並李飛華所說,說竟,四人齊坐,李猶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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