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二十一年【原文】
二十一年春,公如晋,拜师及取邾田也。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其从者。
于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皂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己壹也,信由己壹,而后功可念也。”
庶其非卿也,以地来,虽贱必书,重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