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应【正文】
一曰:
人主出声应容①,不可不审。凡主有识,言不欲先。人唱我和,人先我随,以其出为之入②,以其言为之名,取其实以责其名,则说者不敢妄言。而人生之所执其要矣③。
孔思请行④,鲁君曰:“天下主亦犹寡人也,将焉之⑤?”孔思对曰:“盖闻君子犹鸟也,骇则举⑥。”鲁君曰:“主不肖而皆以然也,违不肖⑦,过不肖⑧,而自以为能论天下之主乎?凡鸟之举也,去骇从不骇。去骇从不骇,未可知也。去骇从骇,则鸟何为举矣?”孔思之对鲁君也,亦过矣。
魏惠王使人谓韩昭侯曰⑨:“夫郑乃韩氏亡之也⑩,愿君之封其后也。此所谓存亡继绝之义。君若封之,则大名。”昭侯患之,公子食我曰:“臣请往对之。”公子食我至于魏,见魏王,曰:“大国命弊邑封郑之后,弊邑不敢当也。弊邑为大国所患。昔出公之后声氏为晋公,拘于铜鞮,大国弗怜也,而使弊邑存亡继绝,弊邑不敢当也。”魏王惭曰:“固非寡人之志也,客请勿复言。”是举不义以行不义也。魏王虽无以应,韩之为不义,愈益厚也。公子食我之辩,适足以饰非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