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尚鹏诫子弟厚道为人
【原文】
一、骨肉天亲,同枝连气,凡利害休戚,当死生相维持。若因财产致争,便相视如仇敌,及遭死丧患难,反面不相顾,甚于路人,祖宗有灵,岂忍于见此。良心灭绝,马牛而襟裾,人祸天刑,其应如响,愿子孙以此言殷鉴。
二、处宗族、乡党、亲友,须言顺而气和。非意相干,可以理遣,人有不及,可以情恕。若子弟僮仆与人相忤,皆当反躬自责,宁人负我,无我负人。彼悻悻然怒发冲冠,讳短以求胜,是速祸也。若果横逆难堪,当思古人所遭,更有甚于此者,惟能持雅量而优容之,自足以消其狂暴之气。
三、放债切不可违例深求,或准折人子女田地,及利中展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