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氏易林注

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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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焦氏易林注 焦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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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氏易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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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夷羿所射,发辄有获。矰加鹊鹰,双鸟俱得。元本注:夷羿,古之善射者。伏震为射,坎为获。系缴于矢曰矰。巽为矰。艮为鹰,震为鹊,坤数二,故曰双鸟。○矰,汲古讹增,鹊作仓,俱依宋元本。

  泰。晨风文翰,大兴就温。昧过我邑,羿无所得。详《小畜》之《革》。文翰,鸟也。

  否。六喜三福,南至欢国。与喜同乐,嘉我洁德。干为喜福,数六,艮数三,故曰六喜三福。干为南,坤为国,干为金玉,故曰洁德。○同,宋本作忻,嘉作珪,均依汲古。

  同人。鬬龙股折,日遂不明。自外为主,弟伐其兄。《左传?庄十四年》内蛇与外蛇鬬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后宋人劫祭仲,纳厉公,所谓自外为主也。厉公入,昭公出奔,所谓弟伐其兄也。同人巽为股,伏震为龙,坎为折,故曰折股。离为日,在下,故不明。震为主、为兄,坎为震弟。

  大有。蒙庆受福,有所获得,不利出域。通《比》。坤为民,拱向九五,故曰有获。坤为域,坤闭,故不利出域。○域,宋元本作门,非,依汲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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