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器制
火攻之法,有战器、有埋器、有攻器、有陆器、有水器,种种不同,用之合宜,无有不胜。
其战器,利于轻捷则兵力不疲而锐气常充(轻捷则利击刺,兵可手持);其攻器,利于机巧则兵可奋勇而运移不常(机巧则便于攻打,兵可移运);其埋器,利于爆击而易碎,火烈而烟猛(用辰砂、水银、麻子油和神史药藏于炮中,则爆如豆粉,击贼透骨,伤毙无遗);其守器,利于远击而齐飞,火长而气毒(用黄豆末、砒霜、神沙和飞火药藏于炮中以发之,贼受其毒立时而毙。一本以以砒黄、蛇埋、巴豆和飞火药);其陆器,于远近长短相兼,分番叠出,各为阵号。闻某号而出,闻某号而入,则兵力不疲于战。
火炮、火锐、火弹,此远器也,则与长枪大刀相间(猛力用以支锋);火枪、火刀、火牌、火棍,此近器、短器也,则与长弓硬弩相间(弩弓用以拒阵)。
选以精兵,炼以阵法(利器、精兵、阵法,三不可缺一,一有所缺则非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