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太庙为贼所毁,真卿奏曰:“春秋时,新宫灾,鲁成公三日哭。今太庙既为盗毁,请筑坛于野,皇帝东向哭,然后遣使。”竟不能从。军国之事,知无不言。
为宰相所忌,出为同州刺史,转蒲州刺史。为御史唐旻所构,贬饶州刺史。旋拜升州刺史、浙江西道节度使,征为刑部尚书。李辅国矫诏迁玄宗居西宫,真卿乃首率百僚上表请问起居,辅国恶之,奏贬蓬州长史。
代宗嗣位,拜利州刺史,迁户部侍郎,除荆南节度使,未行而罢,除尚书左丞。车驾自陕将还,真卿请皇帝先谒五陵、九庙而后还宫。宰相元载谓真卿曰:
“公所见虽美,其如不合事宜何?”真卿怒,前曰:“用舍在相公耳,言者何罪?
然朝廷之事,岂堪相公再破除耶!”载深衔之。旋改检校刑部尚书知省事,累进封鲁郡公。时元载引用私党,惧朝臣论奏其短,乃请:百官凡欲论事,皆先白长官,长官白宰相,然后上闻。真卿上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