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都四極明科曰:凡以供養寶經之具,几案巾帳,不得妄借於人,此悉有玉女玉童典衛典錄,不可輕忽。五犯伐功斷事,不得又仙,十犯考及己身,死入地獄三塗之中,萬劫還生賤人之道。玄都右宮女青律文,受者明慎奉行。
太真玉帝四極明科經卷之四竟
太真玉帝四極明科經卷之五
太玄都中宮女青律文
中央黃帝玉司君,姓黃,諱總生,衣黃文之裘,備九色之章,頭戴通天玉寶晨冠,治太玄中宮,主統无上无下,无內无外,无表无裹,无鞅數劫,无涯之天,主領中央嵩高山仙官,總領五方戊己之兵。四司之官,莫不隸於玉司之君也。主人生死之命,知其名,存其神,修行九年,尅得黃霞之輿來迎兆身,白日昇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