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除遺事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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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遺事 黄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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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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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瑛

  陳瑛,字□□,□□□□人。歷仕洪武至革除年,為北平按察使,坐交通藩邸,謫廣西。太宗即位,首召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怨建文諸臣最深。上為帝允炆輟朝五日,瑛請減之,上不從。尋抗奏黃觀、廖昇、王叔英、周是修、王良、顏伯瑋皆悖逆,宜追戮之。上曰:「朕初舉義,諸奸臣不過齊、黃數輩耳。後來二十九人中如張紞、王純、鄭賜、黃福、尹昌隆,皆宥而用之。今汝所言數人,況有不與二十九人之數者。彼食其祿,自盡其心耳,悉勿問。」

  蓋上初入京城,昇及是修自縊死;觀時守安慶,投江死;叔英守廣德,自縊死;良在官,闔家自焚。先是,上兵至沛縣,伯瑋不肯下,與其子俱死。後瑛閱方孝孺等獄詞,遂簿錄觀、叔英家妻女,皆將給配。觀妻出通濟門,先擠其二女於河,遂自沉死。叔英二女皆就錦\衣獄,俱赴井死。其違命忍心如此。後竟以羅織苛刻得罪誅。至洪熙時,諸臣宗族皆釋還田里。天順中,英宗又釋建庶人之囚。孝宗朝,有建言欲繼絕褒忠者,於是瑛之罪益不可掩矣。

  ○張顯宗

  張顯宗,汀州寧化人。少喪父,某母黃氏守志教之。洪武辛未,進士第二人,授編修,陞太常寺丞。建文中,自國子監祭酒陞工部右侍郎,往江西招集丁壯,募民出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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