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集

第55章

试读中

第55章

王阳明集 王阳明

后面的故事,去 App 接着看,下载后搜索书名即可继续阅读。

王阳明集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征藩公移上(凡二十九条)

  ○行吉安府收囤兑粮牌(正德十四年六月二十日)

  据赣县、兴国、永新等县县丞等官李富、雷鸣岳等呈称:“各蒙差押粮里装运,正德十三年兑淮米到于吉安水次,听候交兑,经今数月,未见粮船回还。况今省城变乱,被将各处兑米尽行搬用,恐被奸人乘机越来搬抢”等因,到院。为照所呈,系于兑淮钱粮,合行处置。为此抄案仰回府,即便处置空间仓廒,或宽敞寺观去处,令各粮里暂将运来兑淮粮米收囤,候官军回日,听其交兑,毋得迟误,致有他虞。仍行管粮官知会。

  行吉安府禁止镇守贡献牌(六月二十日)

  据吉安府御千户所旗甲马思禀称:“蒙所批差,领解镇守江西太监王发买葛布银三封,及本所出备葛布折银并贡礼银三千两,前赴本镇。今因途阻,不敢前去”等情。参照该所掌印官,既该镇守衙门发银买布,若势不容已,只合照价两平收买为当。乃敢不动原封,分外备办礼银馈送,若非设计巧取,必是科克旗军,事属违法,本当参拿究问。但今江西变乱,姑行从轻查理。为此牌仰吉安府,即查前项布价并贡献礼银,务见的确。如称各军名下粮银,就仰会同该所,唱名给散,取领备照。若是各官自行出备,合仰收入官库,听候军饷支用,毋得纵容侵收入已。及查报不实,未便。

后续内容在 App 继续看

精彩内容未完,打开 App 继续阅读

后面的故事已为你准备好,下载 App 后搜索“王阳明集”即可继续阅读这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