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端公直在吏部時,其子為南京國學博士,考績在部。文選郎中欲留侍公,改北學。公不可,曰:“是亂法自我始矣。”
岳正,字季方,為翰林修撰。英廟甚重之,嘗曰:“好個岳正,只是大膽。”後謂戍召還,自題其像曰:“好個岳正,只是大膽。從今以後,再敢不敢!”公性不能容人,或謂公曰:“不聞宰相腹中撐舟乎?”曰:“順撐來可容,使縱橫來,安容得邪?”
威寧伯王公越,都御史、總制。北伐時,嘗親視諸軍食飲,數賜酒肉。動息必悉其情,至犯令不少貸。每暇,命出獵,計矢中禽之多寡於敵陣為先後。有將官告姦,受金者置之,許出死力不問,於是將士感泣,無不用命者。
郡御史韓公雍征大藤峽,出兵,令五鼓戰。將領者聞賊\已覺,恐遲失事,二更即發,大破之。公賞其功而問以違令之罪。以軍法當斬,乃具聞請釋,曰:“萬一不用命而敗,奈何?”人謂公得將將之體。
聞有一郡守治酒具進,用長盒納妓於內,徑入幕府。公知必有隱物,召郡守入,啟盒令妓奉酒畢,仍納於盒中,隨太守出。此見公之闊大如此,亦一時之權術也。若大體禁嚴,此物奚宜至哉!